一瓶酒,再配上几碟子下酒菜,足以一个老酒鬼消磨一下午时光。

    可这样的事放在李寻欢身上无疑是不贴切的,任行看着没一会儿就喝干了一瓶酒的他,摇了摇头,站起身从架子上又拿下个装满了酒的瓷瓶,随手丢过去:“你再这样喝下去,离死就不远了。”

    李寻欢一把接住酒,笑道:“十年前就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任行翻了个白眼:“别告诉我你的下一句是——对我说这话的人如今都已经死了。”不带这样的啊,简直是在变相地给他立flag。

    李寻欢苦笑着摇头:“我只是想说我直到现在都活得好好的。”

    任行就“呵呵”了:“如果半死不活、心如死灰也叫好,那这世间就没什么不好的事了。”房子丢了,妹子嫁了,基友跑了,健康的身体也没有了,好个p啊!

    李寻欢:“……”他苦笑着摇了摇头,“今日难得故友见面,何必说这些不开心的事。”说罢,他看向金木,和声说道,“这位小兄弟,不如也坐下来喝一杯?”

    “啊?”金木愣了下,“我?”然后连连摆手,“不不不,我就不用了。”一来他酒量不好,二来……他也不能喝啊。他敢发誓,他要是当着这两位客人的面再吐上一次,现在看来还心情很好的老板绝对会打死他,绝对!

    “你就放过他吧。”任行及时地给金木解了围,“他酒水过敏,沾上一点就浑身起包,十天半个月都好不了。”

    金木:“……”喂!并没有好吗?!

    李寻欢露出惊讶的神色:“天下竟还有这样的病症?”

    “怎么没有?”任行轻哼了声,“天下有人蠢死有人笨死还有人吃饭时被活活地噎死,不能喝酒又算得了什么?”

    一直沉默喝着酒的阿飞打量着自己才刚认识的两位朋友,平静如冰的眸子中罕见地泛起好奇之色,他觉得这两个人说话很有意思。明明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却又好像分分钟就能吵起来。尤其是这位店主,他说到“蠢死”“笨死”时,目光分明是落在李寻欢身上的,就好像正在很直白地说——

    没错,说的就是你,你蠢,你笨,你蠢笨如牛!

    李寻欢再次摇头苦笑起来:“任兄,你从前可不是这样的。”

    “别说的好像我欺骗过你感情似的。”任行哼笑了声,“李兄,你从前也不是这样的。你扪心自问,你和我,究竟是谁变化更大?”在这个问题上,他有十足地信心,因为说到底他距离上次见面也只过去了几个月,而李寻欢,十年都不止了吧?

    “任兄风采依旧——”李寻欢半开玩笑地举起酒瓶敬了任行一下,然后又是一大口,再接着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咳完后,他好似生怕自己不死似的又喝了一大口酒,这才接着说道,“依旧是当年那个能吟出‘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等佳句的任兄,在下愧不能及。”

    任行整张脸顿时就黑了,差点没咆哮出声:李寻欢,敢不敢不提哥的黑历史!

    初次见面时他一个兴奋就喝高了,不仅抱着李寻欢的肩头称兄道弟,还抱着“展现哥是文化人”的心态吟了几首清朝的诗——因为很多人考证曰“小李飞刀发生的时代是明朝”。他事后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恨不得买个“遗忘之铁锤”把自己打到失忆,现在好不容易忘记了这马子事情,结果李寻欢居然故事重提,还能不能好好地做朋友了?!

    任行正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给埋起来,然后就听到金木说:“老板你好厉害。”完全能理解中文含义的金木,觉得自家老板写诗的水平简直是杠杠的。本着“老板吹”的立场,他觉得此处应有马屁。

    任行:“……”你闭嘴!

    他正蛋疼呢,然后就见阿飞若有所思地点头:“的确是佳句。”

    在荒野中生存长大的阿飞自然不能说是什么文化人,然而诗歌的魅力不是说只有文化人才能欣赏的。唐朝时曾有一句话叫做“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意思是白居易的诗歌通俗易懂,传唱颇广,所知人甚多。同理,纳兰容若的这首早已被文抄公抄烂了的《木兰词》,的确是很容易引起读诗者的共鸣。

    尤其是这句“人生若只如初见”,直叫阿飞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偶尔会露出怀念一个人的神色,那时的她,很美,很艳,就像六月的繁花。从母亲去世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样的景色了。而如今,他又回忆起了那让人惊艳的一幕。

    任行能让金木闭嘴,却不能让阿飞闭嘴啊,他只能苦逼着脸接连喝了几口酒,祈祷自己赶紧喝醉,这样廉耻度就会快速降低。

    喝了两口,他意识到不能喝酒的金木呆在这里的确是挺无聊的,又因为之后不打算再招待客人。于是他索性关闭了店铺,又对金木说:“今天打烊了,你有事就先回去吧,不扣你工资。”

    “啊?我没——”金木在任行的盯视中,直接把“我没事”改口成了,“额,对,我的确还有事。”

    任行心想庆幸吧小子,你要不是主角我绝对要灭口了!他一边如此想着,一边弯下腰佯装打开柜子拿东西其实是从个人背包里取出了一些金木能吃的瓜果蔬菜,他找了个袋子把它们装好后递给金木:“带回去自己做了吃吧。”

    “好的!”金木接过袋子,一脸感激地点头。

    自从开始吃老板提供的东西后,他不仅战胜了饥饿,而且,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力量在增长着,而且这种增长的力量,是可控的。与喰种“结合”最初,他于痛苦中能感觉到自己体内那残暴的力量在挣扎嘶吼着,好像下一秒就会彻底吞噬他的全部理智。而现在不同,只要他想,完全可以控制住这种力量。这种感觉……很奇妙,但如果可以,他并不想动用这力量,因为什么事都必然会留下痕迹。

    他一直都不希望自己的平静生活遭到破坏,但是现在,他有底气说——如果有谁想要刻意来破坏他现在的生活,他绝对会用事实告诉那些人“这样做是绝对错误的”。

    关于金木的身体变化,任行是知情的,倒不是可以观察监视,而是因为他自己在饮用灵泉食用含有灵气的物品后,明显地感觉到了个人体质的增强。所以他每天都会食用它们直到自觉到达某个极限,不过他也很好奇当自己的身体完完全全地被灵气“改造成功”后,再继续食用它们会有怎样的结果。

    不过,慢慢来吧,反正他目前也没抽到什么合用的功法之类的东西。事实上,在绑定火影世界后,他也尝试过提取查克拉,结果完全没效果。不过关于这一点,他在尝试着提取查克拉之前其实就有预感了,怎么说呢,就是有种“这不是我将要走的路”的感觉,很微妙,但却也很准确。

    他有种预感,自己未来的“武力值发展方向”在体质“更新完毕”后,会更为清晰地展露出来。

    任行注视着金木离开,又拿了几瓶酒放在李寻欢这个酒鬼的手边,突然就有了个想法:“说起来,李兄,拿酒换你的飞刀,干不干?”

    李寻欢笑看着任行:“要是其他人,肯定是不干的。不过你我兄弟,又有何不可?”说罢,他直接放了一把飞刀在柜台上。

    任行拿起来看了眼,发现和原著中描写的差不多,刀很轻,长七寸,很薄,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刀身上一个“李”字标记,证明了它是李寻欢自己用的刀。说实话,它看着很普通,普通到完全不像是已然被“神化”了的小李飞刀。但事实上,除开本身代表的意义不提,它也的确就是一柄最普通不过的飞刀,是市井中最平凡的铁匠用凡铁,花了三个时辰打成的。

    任行掂了掂它,不禁笑了:“现在我也是有‘小李飞刀’的人了。”说完,他又摇了摇头,“可惜。”

    李寻欢问:“可惜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