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很有打工才能的金木很快就习惯了在任行店里工作这件事,别说,做得还挺好。

    任行对他挺满意,而金木研自己也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别的姑且不说,仅是“不需要以人肉为食”这件事就足以让他庆幸不已了。被迫与喰种“结合”后,他对于这种原本对他来说只存在于“报道”中的生物也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知道他们饥饿时对食物的渴望对到达怎样的一种程度。他也偷偷设想过,也许有些喰种并不想吃人却又不得不去吃。可是啊,理解是一回事,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对依旧自认为是人类的他来说,吃人依旧是一件可怕到不能更可怕的行为。

    因此,他对将差点变为怪物的自己变回人类的任行,可以说是发自内心地感激。简单来说,任行就是相当于他“救命恩人”般的存在!

    顺带一提,鸣人第一次与金木见面时的场景很搞笑,原本还挺开心的前者一看到身穿围裙的后者立即就炸毛了,先是跳出去好远,然后才一点点地凑近,围着金木不停地嗅动着鼻子,好像真变成了一只小狗。

    金木也是跟着闻自己,结果什么也没闻到。

    事后任行问鸣人,鸣人的回答是“总觉得独眼哥哥(他给金木取的外号)的身上有种奇怪的味道,闻起来有点可怕”。任行只能把这解释为“野兽直觉”了,不得不说,这直觉还真挺灵。

    因此,鸣人最开始总是躲着金木。不得不说金木这小子在为人处事方面还真是有点聪明,知道“鸣人和店长关系特别好”后,时不时就带点蛋糕之类的甜食给鸣人,很快就把这小子给收买了。又因为金木本身就对鸣人没恶意,所以没几天工夫,小家伙就一口一个“独眼哥哥”喊他了。

    对此任行保持围观状态,不就是不同漫画的主角做了朋友么,多大点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叮铃铃铃——”

    伴随着一连串脆响,门再次被推开了。

    “欢迎光临!”金木第一时间献上了招呼,在任行的“教育”下,他已经习惯了先用华夏语招呼这件事——拜托,这里可是华夏风饭馆,怎么能开口就其他语言呢?很不合适好吧!

    门被完全推开的瞬间,金木只感觉到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两名男子,一前一后地携着风雪而来。

    前者身穿对金木来说式样有些怪异过头的白色长衣,用一根青布条束着长发,身披着一袭白色的狐裘大氅。他的衣服很破旧,狐裘大氅却是簇新的,这无疑很不搭调,可放在这个男子身上,这点怪异又给人一种颇为微妙的顺理成章感。

    他的面貌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两鬓已有了华发,且带着病容,没走几步,他已经弯下腰咳嗽了一次。他咳地很用力,像是要将心肝脾肺肾一股脑地全咳出来,好像随时会倒下,又像永远不会倒下。

    走在这名中年男子身后的,是一名看来约十八九岁的少年人,他有着一张极为英俊的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与前者不同,他身上只穿了件很单薄的衣服,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金木愣愣地看着这两个奇怪的客人,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最先开口说话的倒是走在前面的中年男子,他抬起头,注视着站在柜台后的任行,眼睛中流露出明显的笑意:“任兄,好久不见。”

    任行回视着对方,不禁就想起了小说原文中有关于这个男子的描述——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他,就是李寻欢。

    上次见面时,李寻欢才刚刚金榜题名成为“小李探花”,正是最春风得意的时候。

    而那时,任行也才刚刚接手这家店,正是对接待客人最有劲头的时候。

    两个踌躇满志的年轻人碰到了一起,我庆幸能遇上你,你觉得我有趣,一来二去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就称兄道弟了起来。

    “李兄,的确好久不见。”任行也是笑了起来。

    李寻欢这个人,是有魔性的。

    有人笑称他是古龙笔下可与楚留香并称的“终极杰克苏”,这话不是没有道理在的。而如果说楚留香的“苏”之处在于能吸引妹子,那么李寻欢的“苏”则更无敌——他男女通吃。

    当然,纯洁意义上的。

    他真的是非常非常有魅力的一个人。

    这一点看金木就知道了,就长相而言,阿飞比李寻欢帅了数倍,可金木小哥的眼神最终还是落在了李寻欢的身上。这个人,乍看之下似乎只是个普通的中年人,然而越是看,就越发觉得他轮廓鲜明,眼睛深邃而明亮,鼻子直而挺,就越发能感觉到他的智慧,他的坚强,他的正直,他的无畏,以及,那让人印象深刻的——

    伟大的同情。

    简而言之,他是一个让人一眼看上去就特别想和他喝上一杯、哪怕不成至少那么至少也要说上几句话的神奇男人。

    就这个意义上说,不仅能抵抗住李寻欢魅力还顺带挖了他墙角最终还变本加厉想要把他弄死的龙啸云,真可谓是古龙世界的宇宙级直男了!

    所以,绰号为“古巨基”的古大大难道是想用这个故事告诉大家“直男必须死”么?

    细思恐极啊!

    咳,言归正传。

    身为“古龙粉”、《多情剑客无情剑》不知读了多少遍的任行一眼就看出了小李飞刀世界目前所处的时间段,应该是李寻欢刚和阿飞认识那会儿。

    “外面风雪大,不妨坐下喝上一杯。”任行心情很好地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几大瓶酒,“今天我请客,不醉不归!”还有什么比“老友相见”更开心的事?必须没有!

    说实话,自从知道能绑定世界后,他一直有点后悔当初没绑定小李飞刀的世界,要不然,说不定他这位大兄弟头顶还不会绿。

    唉,别提了,都是命。

    “既然李兄相邀,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寻欢笑着走到柜台边坐下。

    而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阿飞却是解下了一直背在身后的一张兽皮,放在了柜台上,用硬梆梆的语气说:“他的酒,我请。”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而此刻,这个看似对一切事情都漠不关心的少年人,却要请人喝酒,你说好笑不好笑?

    “不行。”任行果断拒绝了。

    阿飞神色一滞。

    李寻欢有些惊讶地看了眼任行,欲言又止。

    然后,两人就看到任行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他说——

    “除非,你连我的酒一起请了。”

    李寻欢也笑了起来。

    阿飞先是惊讶,而后那双如同冰湖般的眸子中泛起一波涟漪,他说:“好!”他的语气依旧是硬梆梆的,但这不妨碍他答应多请一个人喝酒。

    说罢,他拿起任行放在柜台上的酒瓶,一瓶递给李寻欢,一瓶递给任行,一瓶放到自己面前。

    他请客,尽管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