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南京梧桐树的繁茂,上海街道的法国梧桐更显寥落,寂寞的像落了一身的疲倦和孤独。斑驳的光影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钻出来,落在陈茵的发梢上带着隐约的光晕。

    她走在上海寂静的街道上,从前的忙碌自她来到上海之后都烟消云散。无论是她在费城的逗留,还是与路淮琛的再次相遇,都如一场恍如隔世的梦境,她挥挥手就驱散了眼前的雾,此刻的上海比费城真实,亦抵得过南京的荒唐归途。

    她出差的公司是总公司在上海的合作伙伴,总公司作为服装设计界的佼佼者,这家公司则是服装广告设计公司中出类拔萃的企业。说好听点,她是作为中间人前来学习,说得不好听便是,公司将冗员外派以提高公司内部的办事效率。这些在来上海之前她就知道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路淮琛竟也在这儿。

    “陈小姐,好久不见。”耳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却想不起是在哪里听过,她微微蹙眉,抬头对上那张精致,迷人的脸。

    景欢被一众人拥簇着,身边的助理帮她拎包拿伞,排场虽大她脸上却没有一丝骄傲的气息,相反近看很亲切。

    “好久不见。”陈茵礼貌的说。

    “景小姐您和这位熟识吗?”景欢身边眼力劲儿尖的女人,讨好的问。陈茵记得她是经理的助手杰西,二十七八的年纪就坐到助理的位子,手上没两把刷子说出来都没人信,看来她的那两把刷子是拍马屁无疑了。

    景欢身后的助理不悦的瞥了眼忽然插话的杰西,杰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捂嘴不做声。

    “不算熟稔,但有过一面之缘。”景欢解释道。

    陈茵的淡静出乎她的意料,她时而犀利,时而慌张,时而美丽迷人,时而失魂落魄,她见过她的几种不同,她总算知道路淮琛为何喜欢她。她有这么多的面孔,而她只有这一张看久就腻的脸。

    换做是她,她大概也会选择她吧。

    陈茵颔首算是默认。

    “陈小姐在这里工作吗?”景欢问。

    “嗯。”她答了一个字。

    “以后工作上不乏会有接触,到时还请陈小姐多多指教。”景欢客套的寒暄。

    “指教算不上,到时若我有不懂的地方还得请景小姐不吝赐教。”陈茵微微一笑。在客套寒暄上她向来做的很好。

    这些年教会她的不止这些,逢场作戏这种事,任谁做习惯了,哪怕许久未上手也能信手拈来。

    “景欢,八点半还有一个通告。”身后的助理提醒道。

    景欢应了一声,随后与陈茵道了别,给她一种她们好像是认识了好久的老友的错觉。

    到了办公室刚落座就听见有人议论,“路淮琛演的周先生太薄情了,欢小姐那么喜欢他,唉…”同事a感叹说。

    “谁让欢小姐是个风尘女子呢?周先生出自世家大族不娶她也是人之常情啊。”同事b为路淮琛辩驳道。

    男欢女爱的事情向来没有人能彻底说得清道得明,办公室里的信男善女却将谈论爱情当做正经的工作,终日里喋喋不休,数落完这个又去数落那个。也不知道这世上的男人女人到底那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

    或许,在他们心里,只有他们是最好的,所以挑来拣去的觉得没人配得上自己。最后落得大龄剩女的地步,被父母逼着相亲才肯罢休。

    陈茵对这些事情的兴趣面上心里都意兴阑珊,心里叹口气,拉开椅子坐下。

    却听到同事电脑里传出的对话,“周秭归,你爱我吗?”

    “一个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的时候是不会爱她的,不过我不懂你。”

    “可你也没说爱我。”

    “女人太聪明不好,风尘女子聪明尤其不好。”

    “……”半响,她道,“你会为我赴死吗?”

    “不知道。”带着一丝迟疑说出口。

    陈茵忽然想起她与路淮琛从前一起看《胭脂扣》时,阿楚问袁永定:你会不会为我自杀?

    袁永定说,不会,你呢?

    阿楚道,不会。

    她也曾问路淮琛,你会为我赴死吗?

    他那时薄唇衔着烟吞云吐雾,眉眼带着柔色,笑笑说,会,你呢?

    她看着他说,我不知道。

    他问,骗我一下都不肯?

    ……她不做声。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为我死呢,护你周全这件事情我还做得到。他的眼睛亮如星辰,认真的样子让她放下所有戒备,在他身侧栖身。

    她觉得《胭脂扣》里的如花为爱痴傻的可怜,但世间女子所追求的不是都一样滑稽么,谁也不愿到头来,便落叶归根,嫁予一个比她当时所订之标准低的男子。或许旁人愿意,但她是不愿的。

    如花遇之十二少是这样,得不到便同归于尽,尽管他不情愿她还是强迫他做了,虽然最终的结果是不尽人意的。

    这世上如十二少那般风度翩翩的男子终归是少数,写故事的人以人鬼殊途为结局自是有她的道理,越美丽的事物越不真实,是如花太傻亦或是太天真,竟私以为他是她的。

    他终归不是她的。

    “周先生如果喜欢周府他贤良淑德的正妻,欢小姐算是爱错了人,且自毁前程。”陈茵说了一句。

    同事抬头诧异的望向她,她的黛眉舒展开,像孔雀理顺的一根羽毛,平整服帖。微卷的黑发带着光晕让人晕眩,白皙的皮肤衬得她愈发干净,有时同事乍一看她会觉得她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她时常语出惊人,为人不娇作处事不张扬。

    “周先生难不成会纳欢小姐为妾吗?”同事a道。欢小姐说到底只是个烟花巷的女人,就算她姿色出众,周先生难道还会舍弃大义忤逆他的父亲,非娶她进门不成。

    “这要看周秭归怎么想了,是权势金钱于他重要还是海誓山盟更胜一筹。”陈茵打开电脑。

    “我倒觉得周秭归无论怎样都会选欢小姐。”软软的声音很好听。

    望向陈茵的一众目光转到说话人的身上,个子不算很高,穿白色衬衣陪蓝色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见她第一眼,陈茵第一反应想到了韩陌,但后来与她相处中,陈茵觉得她却与韩陌恰恰相反,无论是性格还是其他。

    “何解?”陈茵问。她也认为周秭归选欢小姐是正确的,但在坐的半数以上的人怕是都持与她相反的意见。

    “周秭归第一次见欢小姐是在玉楼春,欢漾也就是欢小姐当时唱的是《锁麟囊》……”

    “他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她开口犹如黄鹂鸣音,将在坐所有的人的心思全部锁在她身上,唯独一人,起身走到她身旁,掠过她手里的折扇,接着她唱道,“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先生原来是个戏迷。”欢漾说笑着抬头看他,他生得修长俊秀,她要抬头才能看到他的眼睛,他那双好看的眼里像是盛了一片深蓝的海,说起海,她是从未见过的,十四岁被卖到玉楼春,外面的世界都没怎么见过,更别谈看海了。

    “听戏不多,谈不上是戏迷,不过你适才唱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折。”

    他声音温和听不出戾气,旁人都说周家的小儿子是周老爷的宝贝,留过洋喝过几年洋墨水,回国在商场上雷厉风行、叱咤风云。她原先琢磨着他应该满**语,一脸纵欲过度的疲倦。

    今日亲眼所见,竟不料是这般的眉清目朗,温文尔雅。

    “哦。”她应了一声。

    弹琵琶的姊妹们早已收了琵琶散了去,今天本不是她的场,她只是来替交好的一个姊妹唱一折戏,说好的唱完姊妹就来,却没见她人影,她只好陪下去。这一桌子做了七八个男人,只有两三个穿着风骚的女人在搔首弄姿,常来玉楼春的张裕才也在桌上,此刻正说着不堪入耳的荤段子炒热气氛。

    “张老板你老婆大病初愈你不在家里陪她,反而跑到我们这处,就不怕你那多事的公公禁了你的足。”欢漾懒懒的嗑着瓜子,瓜子皮落了一地。

    张裕才虽说是个老板,但他的生意一大部分都来自他岳父,所以出来花天酒地总有个忌惮,生怕有一日惹怒了岳父自己落得身败名裂的地步,还好他老婆脾气不错,对他平时鸡毛蒜皮的小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有带人回家就都装作不知道。

    男人嘛,哪一只不爱偷腥,她想这一点,周秭归也不例外。

    “别提那个老东西了,他闺女不就生个病吗?要老子天天在家里端屎端尿的前前后后伺候!”张裕才激动的唾沫星子横飞。

    他怀里的女人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撒娇的说,这是在桌上呢,说什么屎啊尿啊的,多不文雅。

    张裕才赔笑的说,“对不住对不住。”桌子下的手顺势掐了一把怀里女人的大腿,滑腻的手感让他露出**的表情。

    旁人倒也没在意,继续吃着喝着,侃侃而谈。

    华灯初上,男人们被女人缠着拉到了厢房或是花园里。

    最后,桌上只剩他与她。

    她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白色裙衫,风吹过,她斟酒自饮,问道,“先生今晚要留在这儿?”

    “不留。”他道。

    过了没几天,他就遣人送来锦书一封,“…上面写的是‘我教你,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脱身,早悟兰因,你愿否?’这句话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这不用我解释吧,他既曾说这样的话,定不会负她。他若是贪恋权势钱财惧怕流言蜚语之人,他便不会是周秭归。”

    她的一番话让周围的人如梦大醒,陈茵托腮看着她,有点意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