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目正低着头,朝着一只龙虾使劲时,那个叫春的女人端着酒杯坐在了旁边。(小说文学网)

    “费哥,听说你们单位有好事儿,需要帮忙吗?”

    “噢,噢,当然,当然!”

    费目噎得眼泪流了出来,那只大虾的个头儿真够大的,今儿算是理解了什么叫如鲠在喉了。

    “不过嘛,费哥,你是明白人,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哟。”

    “大约多少呀!”

    “大约这个数吧!”

    那个叫春的女人优雅地伸出了五个手指头,朝费目优雅地晃了晃,还俏皮地吐了吐那个迷人的舌头,然后随着一阵香风飘向了另一桌的另一个男人。

    同样是一番低语,那个叫春的女人和那个男人。

    这个世界是属于叫春的女人的。

    费目再也不想向另一只龙虾使劲儿了。

    “那可不是五千而是五万哟!”

    明白人都明白,在这个社会里,有的人连送礼都找不到门口。

    这其中,包括费目。

    想到此,费目感觉到有些伤感了。

    这么多年的记者算是白当了,什么关系也没有挂上,什么门路也没有走通,什么单位也没有维住。

    这时候,费目又想起了在一次采访中,一位某某领导不屑地说,你们的确是无冕之王哟,是不戴帽子的王八吧。别以为自己能担起道义来,那得看我老人家是不是给你们肩膀子靠靠。因为,你们的肩膀是肉的,老子的肩膀才是铁的。

    “唉!”

    费目叹息了一声,走下二十层,踏过软绵绵的地毯,走出旋转门,外面的世界已是灯火通明。

    “先生,您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身后传来的是那甜得发腻的送客声儿。

    无论怎么听,都不再像是在*,让人直心酸。

    “都不容易哟!”

    想到此,费目忽然又记起那位老记者的话。

    “当别人把你当成一个人的时候,你千万别把自己当成人;当别人不把你当成一个人的时候,你千万要把自己当成人。”

    这话有道理吧。

    释然了。

    考虑再三,费目把五万块钱汇到了那个叫春的女人的账号上。

    这年头,当官的都有了经纪人,大官有大经纪人,小官有小经纪人。

    这个叫春的女人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经纪人吧。

    经纪人,按我国《辞海》说法,是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一般的讲:经纪人系指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托方和合同他方订立合同时充当订约居间人,为委托方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机会、条件,或者在隐名交易中代表委托方与合同方签定合同的经纪行为而获取佣金的依法设立的经纪组织和个人。

    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保险”和“放心”吧。

    “放心吧,保险能成。”

    那个叫春的女人的回复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样一个过度商业化的社会里,任何事物都可以进行交易。

    费目粗略地算了一下,投入这五万块钱,两年就可以回本,很是划得来的一桩生意。

    “这就叫双赢或三赢甚至多赢吧。”

    由此,费目的心里感觉轻松多了。

    回到家,打开qq,依依在线。

    依依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依依,小女生。

    “我和他完了,我想去外地了,能见一面吗?”

    依依的短信让费目很是纳闷儿,头几天不是还说挺幸福吗?怎么这么快就“完了”呢?

    “现在这些年轻人呀,太没定性了!”

    费目感叹道。

    其实,费目对依依的经历也不是特别的了解,尤其是从外地又回到赤城的最初那段时间里,就是一片空白。

    当费目知道依依又回来时,她已经与一个男人结婚了,准确点儿说是已经同居很长时间了。

    “还是领个证吧,保险一些,法律上对你也有利。”

    那时候,费目还是依依的老师,说话当然也是要用老师的口吻吧。

    “原本也想领了,可到民政去一看,挺费事的,所以也就算了。这样不是挺好吗?”

    这就是依依的答复,费目也就不能再说什么了。

    “不领就不领吧,领了又能如何呢?只不过是又多了一道绳索而已,需要解脱时还挺麻烦的。”

    这才是费目当时的真实想法,只是那时候不能说也不可说罢了。

    那时候,费目还是依依的老师,至少身份是这样定位的。

    “他是个建筑工地上的技工,早出晚归的。我嘛,有他养活着,我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日子过得好着呀。”

    那时候,依依也是如此简单地向费目介绍了自己的那个他。

    对于费目来说,他是干什么的,叫什么,长什么样,都不重要。

    所以,简单也就简单了吧。

    直到有一天,通过在网上聊天,费目感觉到依依的婚姻缺少了更多。

    到底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你好,在干嘛呢?”

    “你好,没干啥,除了吃,睡觉,就是上网了。”

    这是费目和依依聊天儿时的开头常用语,那一天也是如此。

    “今天好吗?”

    按照惯常的习惯,费目总会这样把聊天儿的内容引向深处,那一天也是如此。

    “不好,一点儿都不好!”

    按照惯常的习惯,依依的回答一般是“没啥,跟每天一样”之类的,那一天的回答却是一反常态。

    “怎么啦?”

    “他嫌我懒,不收拾屋子也不做饭,他还说我不如过去他的那个她。”

    “过去的那个她是怎么回事儿?”

    那时候,《赤城晚报》新开了一个叫“悄悄话”的栏目,专门刊登一些婚姻抑或是男女情感方面的内容。

    听依依如此一说,费目感觉找到了一条线索。

    “他过去的那个她是我的一个室友,他经常去看她,我喜欢上了他,就把他从她的身边给撬了行。”

    依依的回答很是笼统,但费目还是听懂了。

    “撬了行?”

    费目笑了,刚巧身边有一个通讯员的来稿,正愁起不出个好标题。

    这下好了,也是“撬了行”引起的,只是此非彼也!

    “稍等,有事儿,一会儿再聊吧。”

    费目向依依“请”了一会儿“假”,随手就打开了那个没完成的稿子。

    灵感一来,很快,一条名为《祸起“撬行”斗殴进牢房》的消息就完成了。

    “本报讯(记者费目通讯员星光)日前,一起因‘撬行’引起的聚众斗殴案在赤城清河区法院宣判,几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刑。

    被告人华某,今年四十岁,来自江西人,在赤城一家货运公司任业务经理,侄子王某在其手下做业务员。

    前年5月,华某、王某一方抢了老乡老赵一方的运输生意,老赵一方人员被王某打了,事后华某找老赵协商解决此事,老赵情绪激动,要求打人者王某到场赔礼道歉但被华某拒绝。

    华某向侄子‘转述’了老赵的激烈言辞,舅侄俩都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要教训教训老赵。于是纠集李某、张某(另案处理),筹集作案凶器,在火车站一家饭店找到在此吃午饭的老赵后,华某先上楼,和老赵谈判,没说几句话又吵起来,动手打了老赵一个耳光。

    一个口令,楼下的几个人冲了上楼来,老赵朋友也被打晕。

    事发后,几人均在逃,2009年5月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华某却称没有纠集人去斗殴,一直希望事情能协商和解。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事件起因是经济利益冲突,非出于私仇或争霸,主观恶性小,华某只是一个长辈及调停者,事后双方经调解息怨,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在聚众斗殴中起到了一定的组织、指挥作用,是首要分子。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还在吗?还在吗?”

    改完稿子的费目给依依发了“窗口震动”。

    “在呀,我刚吃泡面去了。”

    依依还在线上,费目的采访又能继续了。

    不久,《赤城晚报》“悄悄话”版上就有了费目的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费目把依依称做小芝,年纪也往大了写两岁。

    费目认为,这么小的年纪就与男人同居,传到社会上会是一种误导。

    以下就是那篇文章。

    “小芝是个女的,今年22岁,早婚。

    她一直说这个世界不合她的梦想,也从未努力去适应这个社会。

    她说,她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激情。

    她说,她现在的生活平静,并且幸福。

    既然她这样说了,那我们就权当她是幸福的吧。

    不知道没有回忆的生活对小芝来说是不是幸福的。

    她的梦想在于那个曾经的男孩儿,那个没有办法相爱的人。

    现在她不记得那些曾经了,只能自认为幸福地和未来的孩子的爸爸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