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刀借给她?花小骚还摇了摇手里的酒杯,微微抿了一口:“只怕借给她之后,就是有借无回。”
听他的意思,显然不想借给白骨夫人。
白骨太太对我还不错,所以我决定帮她说话:“她还你鬼玺,你借她刀,这是你们谈的好事吧?你这样反悔,不像“我们”的风啊。”
“我没有反悔。花小骚摇摇头,霸气十足地回答:“鬼玺本来就是我的。现在血魔刀在手,如果她不还我鬼玺,我就杀了白骨冰宫,拿了她的头骨当酒杯!”
货物太疯狂了,对吧?
幸运的是,当他和我说话时,他并没有自称是“孤王”,估计在我面前装逼很无聊。
你怎么能装逼自己呢?
听了他的语气,白骨夫人之所以把鬼玺交给他,是因为害怕他用血魔刀杀死冰宫。
我记得刚在船上的时候,花小骚随手一挥,血光洒遍大地,轻易斩断了六七个道门男弟子。是用血魔刀吗?
“是的,”花小骚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想法,点头确认:“刚才我用的,确实是血魔刀。”
“来吧,借我看看!“我笑着说:“看能不能切断我手上的这些破圈。”
花小骚摇摇头:“这真的没办法,金刚伏魔圈贴肉生骨,为佛家用无上佛咒,算是佛家的几大至宝之一。除非你砍掉你的手和脚,否则你会继续砍掉它。”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非常失望,但我立刻又提到了兴趣:“来吧,那就不要切这个圈子,先把刀借给我。”
“也不行。“花小骚再次拒绝我:“你身上流着夏日王室的血。如果刺激刀上的恶灵,引起金刚伏魔圈的反击,你就死了。”
我:……!
好吧,不看就不看。
花小骚和我又扯了一会儿,我就离开了船舱,出去找花满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据说,如果人的性格和脾气是一样的,很容易在一起成为朋友。
花小骚和我印在同一个模子里。他们天生性格相同,但经历不同,导致两种后天性格。
所以我们谈话,基本上没有任何约束。
这时,花满楼正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握着一位女道士的手,眉飞色舞地向美女展示手相。
当我走近时,我听到他在那里作弊:“哦,小妹妹,你的感情线趋势变化很明显。看看你的眉毛和桃花抢劫。最近几天,我会遇到我最喜欢的年轻人。”
“真的啊!小道士眉开眼笑地问。
我靠,这个小道士,刚加入花小骚阵营半个小时,就开始思春了。
“老叫花,别骗小女孩。“我过去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我有事要找你。”
小女孩偷偷地向我吐舌头——头,低声喊着大师兄。
这些人类小女孩,总是害怕我僵尸的身份。
把小女孩送走后,我很认真地告诉花满楼:“老叫花,我找到你女儿了。”
听我说起这件事,花满楼叹了口气:“唉,我算了。”
“哦?我不明白:“既然你算了,为什么不去找她呢?”
“我只算到,她和你在一起。“当你很小的时候,我用我的血液作为媒介,在你身上施展一门法术。只要你接触到我的后代,我就能感觉到。”
我靠!
我一把抓住老叫花的头发:“快说,你这个老家伙还有什么东西瞒着我?”
“咳咳!老叫花急忙求饶:“没有,真的没有。”
“还说不,你让我和苗寨左诗结婚,你是故意的吗?”
“嘿嘿,肥水不流外人田。”
花满楼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再说了,那姑娘也不错,你不吃亏。”
我:……!
我放开他,坐在他旁边:“所以,你早就知道滇**师的事了。”
花满楼叹了口气:“是的,我和他各为其主,差不多斗了一千年。”
我有点好奇:“军师能活几千年,就是靠剥皮换生的自损法术勉强活下去,生不如死。你这一千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花满楼非常淫秽地眨了眨眼睛,对我说了两个字:“借命。”
“借命?”
“没错。“老家伙有点骄傲:“看星门,你知道,是谁创造的吗?”
我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老称花牛逼轰轰轰的回答:“诸葛武侯创造的。而在观星门中,最牛逼的一手,就是向天借命。”
我记得,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似乎做了这样一只手,做了什么七星借命,按照北斗七星的装饰,做了七盏灯。
结果魏延后来闯入营帐,因为步伐太快,导致主灯熄灭,然后诸葛亮就悲剧了。
据诸葛亮介绍,如果借命成功,那就可以延寿一纪,也就是十二年。
如果真的让他成功,三国的结局,恐怕又是另一个了。
本来以为这种法术是作家胡说八道,没想到真的存在。
“你这种法术,比剥皮换命术好啊。”我赞道。
老叫花叹了口气:“天命难违,有些东西,那么容易改变。与天斗争,最后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他这么说,感觉有些莫名的悲伤,难道说,他这个借命术,也管不了多久?
记得上次在大雪山乡和他分开的时候,老家伙很惆怅,让我觉得有些不对劲。
“老叫花,你快不行吗?”我问。
花满楼点点头:“最多三五年,估计大寿就要到了。到时候,记得帮我选一个风水好的墓地,把《上策》传给你。”
我:……!
“老家伙,不应该啊,你用借命术,还能回老还童吗?我记得左春雨说过,你以前很帅。”
我突然想起了这件事,于是问他。
左春雨现在,也是徐娘半老,风韵十足,老家伙没有颜值,她能看上他吗?
“最后一次借命术失败了。老人平静地告诉我:“我用尽了一生的修养,强迫它生效,但身体已经慢慢老化,无法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