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他根本打不着。

    摆弄着金针的小姑娘一只手轻轻一抬,针尖儿朝上,直对着白兴言的手腕就刺了过去。

    立时,一阵力无的酸麻传来,白兴言蓄了满满的力度瞬间就卸了去。那只手像残废了一样从半空中耷拉下来,就像胳膊上挂了一块儿肉,完全不听使唤。

    “你对我做了什么?”白兴言冷汗都冒出来了,“白亦染,你到底做了什么?”

    “别吵,就是扎了你一针。”她面无表情地告诉对方,“一个警告而已,若你再对我出言不逊,下一针就扎到你喉咙上,废了你的嗓子。”

    她晃晃手中的金针,看着面前的父亲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她说:“白兴言,听着,你之于我,没有任何情份。我之所以愿意到这里来说情,让你能先回家去,完全是看祖母的面子。但就依你这个作法,祖母施于我的情份也不够你折腾几回,所以,做话做事前,最好自己先掂量掂量,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且好自为之吧!”

    她说完话,身子便不再依靠在马车上,而是端端站直,款款地立在那处。戌时渐浓的夜色将她紧紧包裹起来,只当空一轮初升的弯月倾洒下一道白光,正映在她的身上。

    这一刻,白兴言竟在这个女儿的身上感受到的,是一种令他恐慌无比的陌生。好像他从来都不认识这个人,好像面前这女子根本不是他的亲生骨肉。那种明明应该特别熟悉,却突然之间像变了一个人,陌生得令人恐惧的感觉,让他几乎不寒而栗。

    他很想问问面前这个人,你是白亦染吗?可却又觉得这样的问题很滑稽。这不是白亦染又能是谁呢?他还没老,不至于糊涂到连个人都会认错,连张脸都分不清楚。

    只是,既然这个女儿让他害怕,既然这个女儿让他感到不适了,那么,便不能再留。即便这人被十皇子相中,可一日没嫁,就一日是他白家的女儿。皇子正妃死不得,朝臣家的女儿却可以。他一定要再想办法,将这个肉中刺彻底的拔除,唯有除掉白亦染,他的未来才能一片光明,他们文国公府的生活才能像从前一样平静,且任他摆布。

    白兴言将心底恐慌强压下去,并用一声冷哼将适才的念头掩盖住。他托着自己被针扎过的那只手腕,一双眼冷冰冰地瞪向白亦染,就像在瞪一个仇人。什么父女亲情,什么血脉骨肉,在他的眼里什么都不算。

    儿女于他的意思,仅仅是能不能为他的人生带来更多的辉煌、能不能被他所用成为铺路的石子。若能,便好生养着,若不能,便只能自求多福。

    “本国公这一生最后悔的事有两桩,一是娶了那短命的淳于蓝,二是生出你这个孽障。白亦染,我知道你想要报仇,那便放马来报,本国公到是要看看,你究竟有多大的能耐,能翻出多大的浪花来。”他扔下这么一番话,上前几步,抬腿就踢了赶车的小厮一脚。

    那小厮吃痛,扑通一下跪到地上。白兴言就直接踩上他的背,进了马车。小厮疼得直咧嘴,回头看看白亦染,想说两位小姐也上车来。可这时,就听马车里的人大声道:“还不快快回府,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