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芊芊睡得不稳当,接近一刻钟到六点时,生物钟让她醒了过来。手指按压着因缺觉少眠而跳动的太阳穴,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一鼓作气爬起来。

    星期六,按照惯例,她都是要回家帮助母亲打理早餐店生意的。不及时回去帮手,母亲指不定发多大火。

    她到底是住不惯这样豪华的酒店,浴缸、可清洁自动烘干马桶、干衣机。。。林芊芊略略有些遗憾,在这儿囫囵睡个觉就过去了,真是可惜

    林芊芊收拾好为数不多的行李,将使用过的被褥叠好,就下楼等地铁去了。

    五点钟一到,傅彻体内的生物钟将他唤醒。尽管眼底还洇着一层淡红,身体叫嚣着想要更多的睡眠,他仍旧凭借巨大的意志力起身下床。

    他这一晚也睡得不安稳,总觉得心里绷着点什么,脑内一时是女孩站在卷帘门前被骂得狗血淋头,愣愣怔怔的模样;一时间又是她在秀场的后台,化着那样浓烈的妆容,眼里盈盈的泪要掉下来。

    怎么想到她,就一点意志力也无?傅彻不喜这种脱轨的失控感,强忍着那丝紧绷,换上运动衣,开始他每日的晨间训练。

    在跑步机上跑了10k,他的呼吸依旧顺畅平稳,缠上手带,走到沙袋室内,挥拳打上面前的黑色拳击沙袋。打够一千下后,额角的汗沿着他棱角分明的脸颊往下流,洇湿了地毯,身上的运动衣也完全湿透,整个人犹如从水中出来一般。

    卧推、推举、屈臂上拉、蹲举。。。用了一轮器械后,傅彻的头发也全湿了,空气中透着若有若无的荷尔蒙气息。

    傅彻随意撩了撩垂下的一绺额发,走进浴室,拉下拉链,脱掉运动衣。两条优美紧实的人鱼线从腰部延伸至下腹。钢制花洒喷出水柱,水光氤氲,完美性感到极致的身材在水中若隐若现。

    做完这一切,换好衣服,傅彻走进电梯。

    食指在电梯按键上悬浮了一下,还是按亮了23楼的按钮。

    到了二十三楼一看,扑了个空。女孩儿已经走了。

    被褥在床上叠得整整齐齐,只在柔软的床垫上留下一个淡淡的身体印子,鼻端闻到若有若无的雨后青草的味道。

    他今天,原本是想和女孩儿一起吃早餐的。

    傅彻不想自己如此失控,将那句“去前台打听下林小姐去了哪里”删除,重新给周聪编辑了信息。

    “把九点的会议提前到八点半。”

    放一放。

    这几天,他都不要再想她了。

    从城中区到城南,从豪华奢侈,干净锃亮的五星级酒店再到贴满了牛皮癣,水泥地坑坑洼洼的早餐店门口,林芊芊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哪一种才是生活?

    就好像到了十二点,仙度瑞拉要脱下水晶鞋,马车要变回南瓜,车夫要变回老鼠。

    “还愣着干嘛?不快点过来切肉。”程桂兰正因为睡眠不足而满心怒火,看到林芊芊站在店门口神飞天外的样子,气不打一处出来。

    “来了。”林芊芊应了一声,顾不得搭理母亲的置气,先上楼到自个儿的小房间里披了件运动外套,将头发一扎,口罩一戴,才下了楼。

    在城中村里开早餐店,顾多是三四十岁的中年汉子,常常一双黝黑的眼眸定在她身上就挪不开,林芊芊只好尽可能把自己遮严实了,不想抛头露面的,让人难为情。

    下楼时,程桂兰正在和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眉来眼去,没有再对她破口大骂,让林芊芊松了好大一口气。

    这位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林芊芊认得,她和林熙熙管他叫容叔。十年前父亲患病去世后,程桂兰沉寂了好一段时间,期间也有各色男人追求过,她都没答应,直到两年前容叔来瑰城务工,得空时常过来给母亲烧水、收拾碗筷,对母亲很是恳切。

    林芊芊是不大喜欢容叔的。只因为他看向她的目光也太野蛮。

    她将双手洗干净,穿上围裙,拿起菜刀开始切脆皮。

    程桂兰看见林芊芊这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加之在这么多人面前也不好和她发作,便也没计较林芊芊昨晚的晚归,专心和容叔说起话来,被容叔哄得一套一套的,心花怒放。

    “妹子,来碗脆口粉。”

    林芊芊往砧板前一立,来吃早餐的人比方才多了一些。熟管她叫“妹子”,都知道这程家早餐店,妹子煮粉比她娘煮得好吃,料也放得多,早该改名叫“妹子早餐店”了。

    这一忙,就差不多忙到了十点。

    程桂兰喜滋滋送走了容叔,林芊芊瞥见容叔将几张粉红的票子塞进了程桂兰的裤兜里。

    店里的人流量少了一点。

    林芊芊给自己做了一碗叉烧粉,端到桌前,细细吃着。

    笨重的手机撂在桌面上,眼角余光瞥见有打款信息,正打算拿过来瞧一瞧,程桂兰就将手机抢了过去。

    “到账八千,给你妹妹打三千,我要两千块。”

    林芊芊有些为难。“妈,我下个月的生活费,还有服装设计要准备的材料,可都在这剩下的五千块里头了。”

    程桂兰顿时有些不屑。“读读读,读那什么屁服装学院,读出来还不是到街边摆摊贴膜。现在又成天费钱买材料,你读出来又有什么用?”

    林芊芊没有吭声。学习服装设计,这是她在伤痕累累的成长环境里唯一的坚持。

    刚刚高考完,母亲是怎么也不肯让她去读服装学院的。

    还是她顶着天大的压力,罔顾母亲的哭闹锁定了志愿,暑假在毒辣的太阳底下发了三个月的传单,又找闺蜜孟雨晴借了五千块钱,这才凑够了一年的学费。

    程桂兰向来是狮子大开口,花生渣都能榨出油来。林芊芊正谋划着怎么在程桂兰的眼皮子底下保住这五千块钱时,一道温暖清澈的男音响起。

    “程阿姨,芊芊。”

    林芊芊抬头,盛铭正站在她面前,翘起唇角看着她。盛铭是校园里最受欢迎的那一挂男生,有着少年独有的清秀干净,细长的双眼皮配卧蚕,鼻子高高直直的,正是当下风靡的小奶狗长相。

    “哟,是小盛过来了,怎么今天有空过来?”程桂兰放下手机。

    “这个周末没有什么活动,就和熙熙一起过来了。”

    “妈,你怎么不先问我,倒先问起盛铭哥哥来了。”一并响起的,还有妹妹林熙熙娇憨婉转的声音。林家的一对女儿,可谓是并蒂娇花。林芊芊高高瘦瘦,清丽不可方物,林熙熙五官精致,娇憨可爱。

    “你你你,你有什么好问的,周周见。”程桂兰拧了拧林熙熙的脸,声音里透着一丝愉悦。

    “小盛,在这吃饭不?阿姨这儿都没准备什么饭菜,你和熙熙去菜市场买一点儿。”程桂兰说着,从兜里掏出零零碎碎的一捆十元钱,塞到林熙熙手中。

    林熙熙笑着,拉着盛铭的手就要往外走。

    盛铭站住了,扭头问芊芊道:“芊芊,和我们一起去吗?”

    程桂兰和林熙熙的目光一下子回到了林芊芊身上。

    “你和熙熙去吧,我忙了一早上,想休息会。”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这么多年,林芊芊哪里不知道妹妹心中的小九九?她才不会傻到跟上去当电灯泡,等盛铭走了,林熙熙又埋汰她抢走了盛铭哥哥的注意力。

    “走吧走吧。”林熙熙催促着盛铭往外走。

    盛铭没法,只好跟着林熙熙走了。其实,他跟林熙熙从瑰城大学到程家早餐店,是要来找林芊芊的。

    他真是很久没见着芊芊了,也不知道这丫头最近在忙什么,上和她说话,也是没头没尾的。

    她还是那样素白着一张脸,胡乱穿着卫衣配长裙,头发在脑后扎成马尾,却比妆容精致的林熙熙更让他觉得温暖可爱。

    说起盛铭和这两姐妹的缘分,可以追溯到初中时候了。那时盛家和林家,两家人住在城中村的一条弄堂里,门口对着门口,厕所和厨房两家人合在一起用。

    两家人的摊位挨得很近,都在城中村的小集市里,盛爸和盛妈卖鸭货,程桂兰开粉摊。

    盛铭记得,弄堂约莫一米五宽,狭窄得很。闷热的夏天,电风扇无力地转动着,弄堂里搭起一个简易的棚子,时不时有风穿过,吹得晾衣杆上五颜六色的衣服滴下水,在滚烫的地板上蒸发掉,带来一点清凉。

    那时他和芊芊这小丫头都读的初二,夏日午后,大人守摊位,林熙熙去上补习班,弄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和小丫头搬了两张小板凳挤在棚子下,就着那一点清凉写作业。他写数学题写得很快,忍不住去看小丫头写到了哪里。

    小丫头总是在本子上涂涂抹抹画小人,给小人画上各形各色的衣服。

    哪怕是夏天,她的皮肤也白白的,不像他,一晒就变成小麦色。不过,两个人都汗汵汵的,小丫头凑过来,问他一道数学题。

    她将铅笔咬在唇瓣里,铅笔是墨绿色的,她的唇是粉红的,小鹿一样的眼睛是比黑色浅一些的褐色。

    不知什么时候,小丫头细白的脖颈后面就绑起了一条细细的带子,白色的,勒在脖子后边打成一个蝴蝶结。

    小盛铭的目光从芊芊的颈子移向胸前,察觉到那儿有小荷尖尖一样微微的突起,他思路忽然就不顺畅了,讲得磕磕巴巴的。

    他一打磕巴,小丫头就笑了,那粉红的唇微微张开,两条细白的长腿在凳子底下晃啊晃。忽然,他看到一条细细的红,从她的小热裤里钻出来,滴滴答答落在地上。

    触到这猝不及防的红色,盛铭一下子懵了,题也讲不下去,林芊芊顺着盛铭的目光,看到自己大腿上的血。

    这是她的初潮,来得猝不及防。而且还是当着一个男孩子的面来的。

    十三岁的小丫头很难为情。她站起来,捂着肚子,躲进了厕所里。

    盛铭站在那里,望着地上淡红的血迹,又看看晾晒在弄堂里白白的、软软的小背心,系在一起的带子像纤瘦的白蝴蝶。

    他回家翻出柜子里妈妈的卫生巾,装在黑色的塑料袋里递给她。

    小丫头的眼睛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

    他在厨房里打了一大桶水,胡乱冲刷着弄堂,

    后来,盛铭总是无意识想起弄堂里的下午。初中时,他对两性知识还是一知半解的,后来才懂得,那天下午,他历经了一个女孩儿的初次绽放,一个丫头从小孩子成长为少女的过程。

    不过,初三结束后,盛铭一家就从弄堂搬走了。盛家做的鸭货很好吃,一个卖鸭子的老板看到了鸭货里的商机,两家人一合计,在城中区开了家鸭货店兼卖奶茶,慢慢就发达了起来,盛父盛母抓紧在城东区的小区买了房子,一家人搬出了弄堂。

    盛铭也从城南的初中跳到了城东区的高中读书。

    直到大学,瑰城的东北区划出一片大学城,瑰城大学的西门,正对着瑰城服装学院的东门。一天周末放学,他在西门的快餐店里吃黄焖鸡米饭,无意间瞥见外面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儿。

    女孩儿转过脸来,一双小鹿一样的眸子。

    一瞬间,他心上像是被重重擂了一拳。连黄焖鸡米饭也不吃了,追出店门口。

    和小丫头失去联络三年后,终于再次重逢。

    林芊芊也认出了他,许久不见的幼时邻居,那天他连饭也不吃了,和林芊芊聊天聊地,一直送她送到瑰城服装学院的东门。

    对于林芊芊放弃瑰城大学,去读服装学院这件事,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小丫头在初中的时候,就一直在课业本上画穿衣服的小人儿呢。

    反倒是他,高考成绩出来后,在爸爸妈妈的“软威胁”下,报了瑰城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爸妈说,这专业,有钱途。

    林芊芊无意识望着盛铭走远的背影,因着小时候的情缘,在众多男生里边,她对盛铭是最有好感的,也最不怕的。

    她想现在能长这么高,肯定有盛铭的功劳,小学的时候,盛妈妈让送奶工在弄堂里钉了一个铁皮箱,盛铭每天拿钥匙拧开铁皮箱的门,都从里面拿出两瓶玻璃瓶子装的牛奶。

    玻璃瓶踮在手里很瓷实,盛铭和她,还有林熙熙一起去上学,盛铭总会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拉开她的书包拉链,往里边放一瓶牛奶,让她在学校里喝完,晚上再把空瓶子给他。

    程桂兰拍了拍她的背。“看什么看,死丫头,不是说想休息。再不上去休息,到时候身体又撑不住。”

    “妈,我这就上去了。”林芊芊打了个呵欠。昨天她睡觉都没超过四小时,赶紧补一补。

    这边,盛铭和林熙熙走到菜市场,买了小豆芽,鸡毛菜和冰冻柜里切好列成一排一排的鸡翅。

    林熙熙想喝豆腐鲫鱼汤,又拉着盛铭走到卖鱼的摊子面前。

    她敏锐地察觉到,盛铭哥哥的话好像变少了。小时候她觉得盛铭哥哥可烦了,谁叫盛铭哥哥一直扮演“别人家孩子的角色”呢?

    林熙熙的成绩一有波动,程桂兰就提着她的耳朵训斥她。“你看看人家盛铭哥哥,学习成绩多好,回回期末都考一百分,大红奖状把墙都贴满了。”

    那时候盛铭哥哥真讨厌啊。

    为什么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活得像他一样?

    她读初二这一年,这个讨厌鬼盛铭哥哥就搬走了。

    高三那时,林熙熙每天在题海里挣扎,做题做得她火气直冒,很想把练习册从教学楼上往下丢。某个周日下午,她在家里磨磨蹭蹭,不想那么快回学校,站在二楼厅窗户前有一搭没一搭吹着头发。

    她看到姐姐穿着一条白色纱裙从公路口走过来,风吹得她的衣摆胀如一朵蔷薇花,姐姐的身边,跟着一个男孩子,白衣黑裤,头发理得清清爽爽,露在外面的手臂是小麦色的,从她的角度看去,还能看到男孩子挺直的鼻梁。

    在学校,都没见过这么有青春气息,这么有少年感的男孩子。

    等那男孩子走近了,听到妈妈惊喜的大嗓门在说话。“小盛,是盛铭吗?”

    才知道,原来他就是盛铭哥哥。

    她下了楼,盛铭哥哥浅笑着和她打招呼。“熙熙,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

    嘴上说着不记得了,心里面却有个角落,忽然冒出了小花苞。在盛铭哥哥笑的滋养下,小花苞胀满,盛开,少女的心房里忽然就住了一个人。

    在聊天中,她才知道,盛铭哥哥现在家里可有钱了,在城东区买了三套房子,盛铭哥哥高中时读书也很努力,以瑰城理科高考状元的身份,考进了瑰城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在学计算机。

    自那之后,林熙熙就再也不厌学了。她要好好学习,好好考试,她要考上瑰城大学,那样才能离盛铭哥哥近一些。

    接近一年的努力,加上程桂兰嘴上抱怨,但还是掏钱给她报了补习班,再加上从姐姐那获得了一整套系统的重点复习资料,林熙熙的成绩有了起色。高考成绩出来后,她的分数线擦边能上瑰城大学。

    林熙熙不听程桂兰劝说,没有报更有钱途的其他大学其他专业,而是报了瑰城大学的小语种提前批,如愿以偿去了瑰城大学。

    “咣咣咣”,卖鱼人很快将鲫鱼杀好切了,装到白色塑料袋里递给他们。盛铭自然不会让林熙熙掏钱,他接过袋子,把钱给付了。

    只是,和他一起逛街的不是林芊芊,盛铭也兴致缺缺。

    林熙熙看着盛铭沉默的侧脸,想起他力邀林芊芊一起来逛菜市场的积极样,心里生了一股暗火。

    姐姐就是一个读瑰城服装专业的二流货色,她才是考上了瑰城大学和盛铭哥哥肩并肩而站的人。

    林芊芊她根本就配不上盛铭哥哥。

    想到这儿,林熙熙揪住了盛铭的t恤领口,气鼓鼓问道:“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一起。。。!?”

    话还没说完,盛铭一把搂住了她的腰,将她往卖鱼的摊子旁边一带,盛铭清越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紧张。

    “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