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威镇,四川与西藏交界处的一个小镇,由于小镇是进藏的必经之地,加之周围物产比较丰富,所以有大量的商客由此路过,小镇平日里很是热闹。

    时值晌午,小镇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七月,正是炎热的时候,没有人愿意顶着大太阳走来走去。

    “来看看呀,新鲜的桃子呀,香甜多汁的大桃子呀,不甜不要钱。”街上卖水果的小贩依旧在吆喝,他们的摊子上都搭了草棚,倒不觉得有多热,相反,他们倒希望太阳能再烈点,天气越热,他们的生意就越好。

    除了卖果蔬卖小吃的小贩,街上只有零星的几个行人,大都是外出干农活的本地人,外来的商客早就进客店去吃喝歇息去了。

    不知什么时候,街上的小贩们都停止了吆喝,因为他们突然发现那些外出回来的人都在朝着小镇的南门看去,一边看还一边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诶,老王头,看什么呢?”一个浑身灰衣,长得还算凑合的小贩问一个抗锄头的老汉。

    “看什么?看狼呗,老汉我活了五十多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狼,都快有一匹马那么高了,而且浑身上下都是白毛,一根杂毛都没有。”老汉掏出腰上的烟袋,装了满满一锅,又拿出火石,麻利地点上火,叭嗒叭嗒的抽了起来。

    “这老王头,又吹牛吧,真要见了狼,别说马匹那么大的,就是一头普通的狼,也早把你这身老骨头给啃光了,哪还由得你这么自在的抽烟袋。”灰衣小贩根本不相信老汉的话,他没见过狼,但是从小听过不少有关狼的事,但从没有听过能长到像马那样大的,而且还是白毛,所以,他从心底就认为老汉在吹牛。

    “小康啊,别说你不信,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我也不信会有那么大的狼,我没被狼咬死,是因为这头狼是有主的,不像那些野狼,见人就咬。刚刚老汉我扛着锄头,从山上往下走,走到城南那片小树林,这头大狼突然从林子里窜出来,那狼头离老汉我只有不到半尺,那对小灯笼似的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当时老汉我心一凉,完了,躲不过去了,想不到活了一辈子,竟是让一头畜生给吃了。”王老汉顿了顿,抽了口烟,看了看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小贩,又接着说道:

    “老汉我当时已经把眼闭上了,就等那头大狼来咬我了,可我等了有半袋烟的功夫,一点感觉也没有,我就壮着胆子偷偷的睁开了一只眼,妈呀,那大狼还在,不过它旁边却多了一个俊朗的少年郎,不过穿的却破破烂烂的。说来也怪,那少年郎的头发竟也是纯白的,一根黑的都没有。

    那个少年郎就站在巨狼的旁边,但巨狼却没有咬他。他看了我一眼,朝我笑了笑,他笑的很和善,我当时也不那么害怕了,就提醒他:‘喂,少年仔,快跑啊,别让狼给咬了。’

    他没有跑,却朝老汉走了过来,说:‘对不起了老人家,这头狼是我的朋友,刚才吓倒你了吧,放心吧,它不会乱咬人的。’

    老汉我当时很吃惊,这么大的狼竟然是这个少年仔的朋友,难道他是万兽山庄的弟子?但是看他的穿着却跟万兽山庄贴不着边,万兽山庄的人胸前都绣着一个大大的‘兽’字,老汉虽然只是个农民,但这点事还是知道的。

    老汉见那大狼当真如那少年仔所说,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一点也没有咬人的意思,这才放下心来,后来那少年还向我打听隆威镇呢,老汉把官道指给他,又从小道抄了回来,你们要是不信,就去南门口等着,看看老汉我是不是在吹牛。”王老汉说着抬起左脚,把烟袋在鞋底磕了磕,也不理周围的小贩,径直朝自己家走去,想是回家放锄头去了。

    众小贩见他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半信半疑之下通通朝南门望去,看看是不是真如王老汉所说,有个白发少年带着白毛巨狼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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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傲已经连续赶了两天的路,这一次去西藏,他可是受益匪浅。在人迹罕至的珠穆朗玛峰顶,他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宁静,那雄壮的景色促使他冲破了长久以来的心障,使得自己的修为大进。

    流浪了四年,总算是把修为提升到一个令自己还算满意的地步。家,这个已经有点陌生的字眼,开始重新在天傲脑海中闪现,也是时候回去了。

    “白刹,呆会进了城老老实实的呆在我身边,人和动物都不准你咬,听见了吗?”天傲嘱咐自己身边的白色巨狼。

    名叫白刹的巨狼地头“呜呜”地叫了两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反对。

    此时,隆威镇里的那些街头小贩和一些看热闹的人通通聚集在了南门口,都想看看王老汉口中所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天傲老远已经看见了隆威镇的城墙,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巨狼白刹跟在他的身后,双耳不时地向四周转动,狼,永远都保持着警惕。

    隆威镇的城墙刚翻新没几年,看上去颇有几分雄壮的味道,天傲在城门口停下脚步,好奇的望着城门对面的人群。

    此时,街上的人差不多都集中到了南城门,进城的通道被堵了个严严实实。这还不说,这么多人挤在城门口,竟然没有一丝声音,所有人的眼睛都直愣愣地盯着天傲的身后。

    天傲看到这个景象,不禁摇头苦笑,他当初死活不想带白刹上路,因为白刹太惹眼了,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别人议论的焦点,奈何白刹死活要跟着他,甩都甩不掉。

    “各位父老乡亲,可否稍移贵足,让小子进城啊。”天傲礼貌的朝着城门口的人们说道。

    挤在城门口的人自觉地从路中间开始往两旁移,但是眼睛却始终盯着天傲身后的白刹,似乎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的是真的。

    “谢谢了。”天傲又看了一眼众人,再次苦笑。一路上,他受过太多这样的待遇了,早已习惯了。

    天傲从人群中穿过,径直朝着镇中心走去,他来之前早就打听过了,这个小镇的中心,就是他这一次的补给站―――振武银号,隆威分号。

    城门口的人眼睛直直地盯着白刹,但是却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惊动了巨狼。

    众人目送着白刹,直到白刹跟随着天傲进了振武银号,这才纷纷会过神儿来。

    “啧啧,原来真的有这么大的狼,还是白毛的,王老汉没吹牛。”

    “是啊,这狼可真大呀,就是镖局拉车的那些马都没它壮硕。”

    众人议论纷纷,白刹走远了,他们终于可以大口喘气,大口说话了,正议论着,忽听一个人叫嚷:“咦,刚才没怎么注意,那巨狼前头的那个少年的头发是不是也是白色的?”

    热闹的人群忽又安静下来,刚才大家都去看狼了,谁想着还要看人呐,听有人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不过,这个问题没有人深究,管他头发是黑是白,反正今天看见了一头神奇的巨狼,也算大开了眼界,纷纷朝着自家走去,想是回去和邻里吹嘘去了。

    天傲走进振武银号的前堂,前堂的布置很简单,两侧的墙边摆了几把椅子,可供顾客休息,前堂的中间横着一个大柜台,把整个前堂分成两半。柜台的后面有一扇门,是通往后堂的。一个伙计打扮的人正把自己的脑袋搁在柜台上,枕着账本呼呼大睡。

    “伙计,伙计,醒醒。”天傲伸手摇了摇伙计的头。

    伙计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打了个哈欠,“有事吗您呐?”伙计习惯性的问道。

    “哦,我想找一下掌柜的,麻烦你给通报一下行吗?”天傲答道。

    小伙计愣了愣,揉了揉眼睛,开始大量起天傲,这一打量,他可彻底的醒了,试问谁看见马匹那么大的狼站在你面前,你还有睡意呢?

    小伙计的目光在白刹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又看了看天傲,“您稍等,我马上给您叫掌柜的。”

    小伙计说罢,推开身后的门,进了后堂。

    后堂的一张躺椅上,一位老人正在睡觉,嘴角还流了一滩口水。

    “喂,老爹,醒醒。”小伙计用力的推搡着躺椅上的老人。

    老人懒懒得睁开了眼,撇了撇小伙计,“啥子事哦,个龟儿子,老子睡个觉都不让老子安生。”老者一口地道的四川话,带着唾沫星子就喷向了小伙计。

    小伙计伸手抹了抹脸上的唾沫,道:“你以为我吃饱了没事干,跑来挨喷吗,前堂来了个奇怪的人,是个年轻人,看样子比我小几岁,一头白头发,带着一头白色的巨狼,指名要见你。看他的样子好像是个练家子,你认识这么个人吗?”

    “哦?”老者皱了皱眉头,“比你还年轻的,我也就认识你那些狐朋狗友了,还是白头发的,我肯定不认识,我去看看。”

    老者说完一个鲤鱼打挺,从躺椅上蹦起来,整理一下身上的衣服,缓步走向前堂。

    “吱呀”一声,前后堂之间的门开了,天傲循声望去,一个老者正在向外走,边走边打量自己。老者一身劲装打扮,太阳穴高鼓,脚步沉稳有力,天傲一眼就断定这位老者武功不俗。

    “请问阁下可是这家店的掌柜?”

    老者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天傲,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巨狼,他可以肯定他确实不认识天傲,眼前的这个少年虽然穿的破旧,但是神色言辞不卑不亢,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难以琢磨的气息。

    “老朽正是,不知道阁下是谁,找老朽有何事。”

    天傲伸出手,在胸前摸索了一阵,拿出了一块茶壶盖大小的白色圆形玉牌,伸到老掌柜的面前,道:“不知道掌柜的认不认识这块玉牌?”

    老掌柜结过玉牌,仔细的审视玉牌。玉牌看上去很古朴,掌柜正在看的这一面是平的,没有任何图案,掌柜的把玉牌翻过来,眼珠子瞬间瞪得溜圆。玉牌的这一面,刻着一条龙,这条龙首尾相接,交汇于玉牌的上方,而龙的身体围起来的部分,刻着一个字―――武。

    老掌柜恭敬的把玉牌交还给天傲,转身喊小伙计:“小东,出来,把店门关了,今天的生意到此为止。”

    小伙计从后堂出来,看了看老掌柜和天傲,他虽然有些疑问,但是看到自己的老子一脸的严肃,也没说话,立马走到门口,三两下用门板封好门口,又关上了店门,随后走到老掌柜的身后。

    老掌柜一脚踹到小伙计的腿弯,把他踢跪在地上,自己也跟着跪倒在地,“老奴振武银号隆威分号掌柜燕青山,参见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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