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中国电影起码落后日本电影二十年。

    而邵逸夫在这种环境下建立邵氏影城,大量拍摄华语电影,体现出独特的时代意义。

    以大制片厂制度为框架的邵氏电影公司,具有代表华语电影的责任感和开拓心。

    自1966年开始,香港其它两家最大的电影公司中,左派的长城影业公司受到国内特殊时期波及,电懋公司因老板陆运涛的空难而一片混乱,邵氏开始以垄断性的姿态征服所有的海外华人电影市场。

    在香港电影市场,年产40部的产量已经开始垄断本土半数以上的票房,在1969年的香港十大卖座电影中,邵氏电影占了5部;而台湾台北市每年的十大卖座影片中,邵氏影片从不下2部,有时多达7部。

    大制片厂制度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垄断性和稳定性,而邵氏公司凭借这个特点奠定了香港作为‘东方好莱坞’的地位。

    当然,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片长制度成立了邵氏60-70年代的辉煌,也导致了其在80年代的陨落。

    因为到了80年代时,因为是大制片厂制度,要大量生产,就要有大量的合约导演、合约演员签在邵氏;他不能到外面去拍戏,但当时的那个气候,没有办法将一个人绑住,邵氏给的钱相当于‘包身’,包身的钱一般就比较少。

    就好比,其他公司说,你来我这里拍戏,我给你两三倍的价钱,所以人员流失相当大,当时邵氏的一大堆的合约导演和合约演员都走了,邵氏就必须要给他们加钱,不然他们就没有心思给你拍戏。

    而每个人都要加工资,就是一个很大的包袱,制作成本也变得很高,后来很多制作成本就超过了收入。

    如果说好莱坞是五大公司多家垄断了美国电影市场,而香港则是邵氏独家垄断香港电影和海外华人市场。

    大制片厂从根本上说是模仿了美国20年代流行的福特主义般的企业化的流水线制作的科学经营;不同的是,其他工业生产的每种产品都是一样的,而电影公司生产的每个产品都要是不同的。

    邵氏的制片模式是大制片厂制度的一环,每年制定固定的制片计划,确定下一季度制片的数量和类型,供应给香港本土和东南亚的邵氏院线。这种体系化的制片方式保证了影片的产量和质量,却相当程度的限制了艺术家的创作空间。

    这种制度随着发展是必然要退出的。

    而邵氏因为各种原因,现在依旧保持着大片长制度,只是,因为箫剑的特殊性、以及必要性,使的邵逸夫不得不为其做出改变,而这种改变是持怀疑的,要是箫剑再不懂得做人,邵逸夫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封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