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挂了电话之后有那么两三分钟之后,帕图先生才重新的回到了桌子边上坐下。

    他给林奇一段时间去思考沉淀刚才电话中获得的那些信息,这是一种礼貌,更是一种教养。

    当然,并不能以某一个人的教养作为涵盖所有人行为规则的标准,因为每个人身处的社会阶级不同,他们对待世界以及世界对待他们的方式都不一样。

    你不能要求一个工人还能照顾你需要那么两三分钟的时间去处理沉淀这些信息,他们甚至有可能都不会在你接通电话之前就选择回避,而是大咧咧的看着你。

    以至于你看着他们时,他们还会莫名其妙的反问道,“难道你不打算接电话吗?”

    有教养的人固然会让人宛如站在三月开春的暖阳下享受着微暖的春风拂面,可那些没有教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寒冬。

    不一定!

    “沃德里克先生的来电……”,林奇笑着很主动的谈起了那通电话,“刚才我们说到哪了?”

    帕图先生的注意力很显然被“沃德里克先生”这个称呼带走了一些,他稍稍迟了那么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我不介意全部支付现金,当然通过交叉持股也可以。”

    “只要能让我完成对这家公司的投资,任何方式都是可以商榷的。”

    本来帕图先生打算以现金加股权的方式来“购买”林奇公司的股份,但现在他加了一条,愿意支付全部的现金。

    交换股份获取其他公司股份的交易方式其实很常见,这能够很好的把原本不能够算作现金的公司股票,在不造成抛盘的情况下转化为可以使用的财富,为这些资本家节约了很多的时间和成本。

    但是这种交易本身……其实有很多的限制,并不是说它就一定是好的,适合每一种情况的。

    特别是对方像是帕图先生,沃德里克先生这样的人时,就要变得更加的谨慎。

    钱的使用没有太大的限制,但是股份就不一样了。

    一百万的现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无论是用它来拯救那些需要帮助的女孩直到花完最后一张钞票,还是把它用在其他个人的享受方面,那都是个人很自由的选择。

    没有人能拒绝一个人在需要帮助的女孩身上花属于自己的钱,他们顶多口头上的谴责一下这些人对生活的态度。

    但股份不一样,大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把手中的股份变现可不是很容易的,如果变现的数量比较多,要提前向交易所告知。

    某某公司的股东打算变现多少股份,或者股份的权利发生了转让,这些都必须最少提前一天告知交易所,否则相关的部门就会对没有申报的股权变化发起调查。

    这是为了预防各种金融犯罪所制定的,虽然有时候真正的金融犯罪有足够多的办法绕过这个问题。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问题,假设林奇同意了帕图先生的要求,得到了星梦蝶集团的股份。

    但是他手里的这部分股份不管是变现还是转让,都必须先经过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许可,这是大资本家吃人的一种方式。

    联邦几乎所有的财团和大型集团公司都有类似的规定用来约束董事会成员,一旦股东手中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后,股份的变现和转让就必须得到董事会的允许。

    听上去好像有点不可思议,这毕竟是很个人的事情,可董事会有自己的看法。

    并且在获得这些财团的股份前,一些东西就会写在合同里。

    这不仅为资本家们提供了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也为他们提供了“吃人”的途径,用自己集团公司的股份去吃人!

    我用一百万的股份来交换你市值只有五十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看上去你好像赚了?

    不仅资产从五十万变成了一百万,同时还间接的享有了可能千分之几或者万分之几原来公司的股份。

    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当董事会拒绝你变现或者转让你手里的股份时,你会不会饿肚子全部取决于资本家是否突然发善心。

    在联邦的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次这样的案例,某个大公司通过交换股份的方式吞下了小公司,小公司的创始人还没有来得及登上人生的巅峰就宣布了个人破产。

    因为在他们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在交换股份后的一定时间里禁止变现和转让,否则就要赔偿巨额的赔偿金。

    等通过其他方式逼死这些小商人之后,公司又以极低的价格,按照股份转让合同补充条款里的内容,低价优先买回了他手里的股份。

    有些公司甚至会在补充条款里指定一个用于回收这些股份的价格,他们几乎都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嘴脸。

    就这样,可能用几乎没有付出的代价,他们掠夺了一个又一个小公司。

    也许有些人会问,那么拒绝他们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有时候很困难,首先很多人拒绝不了一夜暴富的渴望。

    在联邦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方式和标准,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变成了一个“成功人士”,也就是有钱人。

    其次,商业上的斗争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血腥的多,一点也不浪漫,更没有什么对敌人的敬重。

    每个在商战中家破人亡,最终选择跳楼结束自己生命的人证明了这一点。

    即便人们知道这里面有些陷阱,有时候他们也得往里面跳。

    交换持股后的现金,就是另外一种保障。

    此时的帕图先生在那么短暂的思考后,给出了愿意出现金投资的方式,当然他口中的现金虽然是现金,却不是一次性打进来的现金,而是分批的。

    林奇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太多的股权让出去之后我对公司的控制力会降低,但是我们都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一些投资者,在我能拿出来的这些股份中,谁占多少,并不我们某一个人就能决定的。”

    帕图先生点了点头,“你的意思是你想要持有关键票?”

    林奇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但是你这样做肯定会让人一些不满,你其实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完成这一点,比如说我会站在你这边。”

    林奇听到这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反问了一句,“你自己信吗?”

    “至少在这一刻,我相信我能做到这一点!”

    林奇摇了摇头,说了等于没有说。

    在联邦创始人被股东们踢出决策层乃至董事会都是很常有的事情,没有人保证自己的利益时时刻刻都和创始人在一起。

    与其让别人作为依靠,倒不如拿住关键票。

    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则,任何重大投票都必须有大多数人同意才行,那么什么是大多数?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因为最早树立“大多数”这个概念的人自己也不能确定到底怎样叫做大多数。

    于是他们搞了一个简单的方法,找来了一些人,再给他们分一分。

    如果只有两个人的话,谁也说服不了谁,这里面不存在大多数。

    有三个人的时候,如果有两个人站在了一起,那么这就属于大多数。

    换而言之大多数要多于百分之五十,但又不能超过太多。

    最后在一些数学家的帮助下,确定下来了“大多数”这个概念必然要超过百分六十六。

    换句话来说,林奇必须持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四点一的股份,才能掌握住“关键票”。

    只要他不同意的事情,董事会就没办法强行的通过。

    他自己持有百分之三十四点一的股份,能让出来的就只有百分之六十五,如果算上未来必然的上市计划,实际上能够被其他人瓜分的股份都不到百分之三十。

    太少了,投资者们肯定会不满。

    其次,所有的投资者都不喜欢有人持有关键票,这会让他们觉得自己的钱白花了,没办法对投资的公司动手动脚。

    这恰恰就是一个很核心的问题,林奇不想丢掉自己手中的权利,因为他能看穿迷雾,看见未来,可其他人不可以。

    在沉默中,林奇似乎是想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办法。

    “帕图先生,我还有另外一种方案,也许你会感兴趣。”

    帕图先生很端正的坐着,不管他是不是贵族,总之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倒是符合贵族们的作态,“请说,林奇先生。”

    “我们把股份的权利拆分开,拆分成为‘权’和‘利’,你可以拿到你想要的股份,但是这些股份是没有权力的。”

    “换而言之,你可以列席董事会,但没有投票权……”

    帕图先生先是摇了摇头,“这不可……”,但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紧皱着眉头思考起来。

    他下意识的想要拒绝林奇的提议,可又觉得……这么搞也不是不行。

    反正他也不打算在董事会中表态或者有倾向性的投票,投资完全就是为了影响力和未来的利益,顺便借助林奇的力量打入到军售领域里。

    那么没有权力的股份,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甚至因为林奇的这个想法,他又延伸出了很多其他的想法,比如说星梦蝶集团内部的一些问题。

    一时间房间里陷入了安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