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手,粗厚而宽大,很轻易的封死了风华的口鼻,肺内氧气的急剧稀缺使得风华不能免俗的剧烈挣扎起来。

    男人一边压制着风华的动作,一边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低声说:“林姑娘,你别害怕。我姓孙,是贾家二姑娘贾氏迎春的夫婿。”

    风华瞪大了眼睛,可是肺内即将消耗殆尽的空气使得全身的血液极速冲向脑部,一时间,思考不能。只是,更剧烈的挣扎着。她,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一点一点的从身体里抽离。

    “我说的是真的,请你安静下来,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自称孙绍祖的男人有些焦急的辩解着,声音好似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般细碎,隐隐的有上下牙相互敲击的声音。

    风华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尽全身力气点头,眨着一双大眼睛,希望对方能读懂她的意思。

    男人尝试性的松开手,风华立刻趴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气。

    新鲜的空气入肺,灵魂缓缓归位,风华这才抬起头,双目喷火,压低了声音怒斥道:“你白痴啊?!差点闷死我了!”

    男人明显没料到风华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由得怔住了,随后忍不住轻笑出声,摸索着点燃了蜜蜡,然后躺在了一旁的躺椅上。

    听到男人的笑声,风华下意识的火起,正欲怒问,却什么都说不出口来了。

    原来,借着烛光,风华看到男人几乎半边身子都染了血,右手紧紧地捂着左肩,指缝间露出一个断了一大截的羽箭,肩头却依然血液缓缓的渗出。眉头深锁,面上都是因疼痛而布满的汗水。

    话说,风华到底不是一般的闺阁女子,类似这样的情形,小说、电视剧里遍地都是。所以,她稍稍惊讶了一下,马上便镇定了。

    然后,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废话,“你这是怎么了?”

    那男人当然不会乖乖的为风华解惑,只一边撕开自己的衣服,一边大口喘着粗气,咬牙切齿的挤出一句话,“没事,一点皮肉伤。”

    风华愕然,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仔细的上下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说实话,她对孙绍祖的观感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糟。可是,眼前这人虽仍属陌生人,但是看起来还是比较有男子汉气概的,实在不像书中所言那般。

    莫非,他并不是孙绍祖?

    男人没有给风华继续想下去的时间,疾问:“有没有酒?要最烈的那种!”

    风华微微挑眉,缓缓的起身,倒了被白水将手帕蘸湿润,缓步走到梳妆台前,将面上沾染到的血液一一清除了干净。

    然后,起身往外走去。

    可是,经过男人身边的时候,他却一把抓住了风华的手腕,脸色有些阴沉,“你要干什么?”

    “买酒!”风华言简意赅。

    男人痛得狠了,手心除了血,还有粘粘的汗液,这触感实在是太糟了。不过,形势比人强,风华很识时务的没有提出意见。

    直直的看着风华,男人的目光微微闪烁,好像在评判风华此言的真假,“没有就算了,大半夜的,不必买了,没的惹人注意。”

    风华微微挑眉,冷淡的斜睨着他,“你如果不怕死,我也没意见。只是,我很想知道,你这浑身浴血的,来时的痕迹可清除了?我可不想遭池鱼之殃。”

    男人看着风华,大摇其头,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只是,因为剧痛,这表情实在太过狰狞了一点。

    “放心吧,我还不至于那么蠢。”

    得了自由,风华一边揉着自己肿痛的手腕,一边漫不经心的道:“我建议你去找贾琏,我一个女人帮不了你什么。怎么着,你也是他妹夫,他不会见死不救的。”

    其实,风华是不想这货死在自己房里,否则的话,这么大的尸体,她往哪儿藏去?如果被人发现了,怎么解释得清呢?

    “我就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在这里,所以才来了你这儿。”

    见这家伙躲着贾琏,风华再一次对这男人的身份表示怀疑。

    风华低下头,看来这货就是个狗皮膏药,一旦沾上,就别想干净的撕下来了。

    “罢了,我去偷坛酒来了。”见男人还想说什么,风华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我可不想屋里出个死人,麻烦。”

    然后,男人就瞠目结舌的看着风华离开的背影,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能。

    本就住在客栈里,值夜的小二睡得跟死猪似的,风华很轻易的便偷了一坛子酒回来。

    只是,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外间的雪雁给吵醒了。

    “姑娘,你怎么……”看到风华这怪模怪样的,雪雁顿时半点睡意也没有了。

    风华“嘘”一声,示意其噤声,这才低声道:“你在这边守着,别让任何人进来。”

    雪雁最是个听话的,虽不解,却还是乖乖的忠于职守。

    当然,这一点正是风华最喜欢的地方。

    行至内间,风华倒了一碗酒,眉头的都不皱一下的全部倒在了男人肩头上。

    男人顿时痛得咬住了自己的胳膊,身体止不住的抽搐,好半天才算勉强缓过来,脸上、脖子上如同水洗一般。只是,他看风华的眼神变得怪怪的,隐隐的似乎带着几分惧意。

    风华只当没看见,冷冷的道:“不想死的话,你自己把那箭头拔·出·来罢。”

    说罢,又倒了一碗酒,推到男人身边,转身就走。

    “我不想死,但是我自己怕是不成的,还能由你来。”男人见风华回眸蹙眉,满脸的嫌弃,不由得挑起了眉头,“莫非,你怕了?”

    风华冷笑,“我嫌你脏,弄得我一屋子的血腥味儿。”

    男人实在没有力气跟风华再废话下去了,索性闭上眼睛,直接了当的吩咐,“帮我拿个毛巾,使劲把箭头拔·出·来,然后用酒冲。如果我昏过去了,一定要叫醒我,掐人中。”

    风华有些心惊,为这个男人的冷静和心狠。

    随后,风华微微挑眉,索性什么都不去想了。既然受伤的都这么英雄了,她一个治伤的,不痛不痒的,又紧张个什么劲儿?

    箭头刺得很深,似乎是卡进了骨头里。风华一再的加力,好容易才将箭头硬拔了出来。

    看着这咬着毛巾,一声未叫,却痛昏过去的男人,风华的心再一次狠狠地收缩了一下。怪不得他说自己“不成”,怪不得叫她“使劲”。

    有这样毅力的男人,恐非池中之物。

    这么想着,风华忍不住动了敛才之心。可是,思及自己这闺阁女子的身份,又不禁有些气竭。

    如男人所要求的那般,风华将他“唤”醒。当然,手段有些略粗暴了一点。

    痛醒的男人止不住的痉挛,却还强忍着痛道:“我腰间有把匕首,你用它将我的伤口割开、扩大,把箭头周围的一切都清理干净,就算用刀刮,也要刮干净,留下一点点,你就得帮我收尸了。”

    就算是做好了心理建设,风华听到这些还是止不住的起鸡皮疙瘩,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风华将匕首两侧的利刃在火上烧了一会儿,然后回眸看着男人,“你准备好了吗?”

    男人点了点头,想了想,又嘱咐道:“我腰间有一瓶金疮药,你清理完伤口以后,帮我敷上。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可能会昏迷,你摸一下,只要脉搏和呼吸还在,就不要停。”

    风华面色凝重,坚定的点了点头。

    压抑的痛呼,入目满是血腥,风华止不住的想吐,却不得不强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华自己也出了一身的冷汗,她甚至不敢抬眼去看这伤口的主人是否还活着,只是机械的做着处理伤口的动作。

    就在不久之前,风华仍觉得这货是死是活跟她没有关系,甚至觉得这货如果死了更轻松。如果不是怕后续的麻烦,她甚至懒得出手相救。

    不,准确的说,其实,从发现贾韶的真面目开始,风华总是有一种无法抑制的破坏欲,她有一种想要毁掉一切的冲动,看谁都不顺眼。

    她知道,自己的心态已经不健康了,她的精神生病了。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所以,她任由自己因一点点不痛快便处处故意为难别人,任由自己不怀好意的算计别人,任由自己眼尖嘴利的刺伤别人。

    可是,眼前这男人坚韧的个性震动了她的心弦。她,似乎是有些欣赏他了。

    第一次,风华不想破坏,她有一种守护生命的冲动。虽然她并不怎么认识这个男人,但是那种对生命的热爱和追求深深地打动了她。

    处理完伤口,风华颤抖着将手探到了男人的鼻下。

    似乎,没有气体吹拂的感觉。

    风华瞪大双眼,豁然起身,这才发觉褪上早就麻了,一下子瘫软在地上,眼睛里染上了一幕水汽,心头涌上一股深深地无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