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最大的特点就是雨多,人也多。k人多的城市似乎代表着繁荣,但人多的国家似乎又制约着繁荣。这是否说明“局部带动全面”的展路线其实是个错误?忽然想到这个问题,李慕翔决定深究以摆脱烦乱的思绪,但终无答案。不过他知道这不是他该想的问题,他更应该关心的应该是如何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生存。平凡如李慕翔,似乎只能成为旁人往上爬的阶梯,在一场场竞争中败退。有人说平淡是真,而此时的李慕翔却觉得自己的生活似梦似幻。尽管他也曾像许多人一样对未来的人生报以诸多幻想,但事实上,他从不认为抚摸一个漂亮尤物这样的好事儿会轮到自己——除非自己将来做个按摩师。而连他自己都觉怪异的是,当他在给一个美女按摩的时候,脑袋里却在担心自己被一个丑男人强*奸。

    外面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吵得人心惶惶。李慕翔心不在焉的活动着手指,揉捏着**美女的**的肩膀。在如此香艳的场面下竟然毫无欲念,李慕翔又想起了“悟道成仙”的伟大理想。

    叶斌艰难的转过脑袋,皱着秀眉看着李慕翔,“大哥,一个多小时了,你不能换个地方或者换个方式捏捏吗?”

    “想不想换个人捏捏?”小雷笑嘻嘻的从走过来,蹲在叶斌面前问道。

    李慕翔从床上下来,对小雷道:“让你了。”说着来到小雷的床铺上躺了下来。望着窗外的雨和坐在床上专心看书的马龙,李慕翔再一次现了自己生活的无聊。这样无聊的活着,竟然也活到了现在,他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了。

    小雷嬉皮笑脸的爬上床,搓着手看着叶斌道:“帅哥的皮肤越来越嫩了。”

    “那是。”叶斌闭上眼睛,得意的笑了。

    小雷把床围放下来,拉上拉链,把一抹春光关在里面。

    马龙从书中抬起头,看看印着可爱图案的床围,再看看正在呆的李慕翔,之后又继续专心的温习功课。

    李慕翔倍觉无聊,从小雷的枕头下摸出烟和打火机,下了床走出宿舍。一直来到楼梯口的窗前,打开窗户,任由打在窗台上溅起的雨水落在身上。点上一支烟,深深的抽了一口。凉风吹过,精神也好了一些。

    忽然想高歌一曲,可思来想去,李慕翔才现自己根本无法唱出一完整的歌。不过这并不妨碍李慕翔唱歌的**,只是不能“高歌”罢了——以免丢人现眼。

    从前些年流行的《冷酷到底》唱到《月亮惹的祸》,再到《雨一直下》,最后再以《爱了就爱了》收尾。一串烧就被李慕翔哼了出来。他现自己还真有些音乐天赋,这么几毫无关系的歌竟然可以这么“完美”的串烧,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逛大街时偶尔听到的叫不上名字的歌曲段落。

    李慕翔的雅兴陡增,决定再来你到底爱谁》。唱了两句,忘了歌词,又开始即兴填词,实在憋不出来,也就那么哼唧过去。又唱一段,忘了曲调,干脆再直接串烧到《单身情歌》。他只会这些老歌,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新歌,他连半都不会。

    身后忽然想起掌声,李慕翔吓了一跳,转身看去,却见面前站着一个正在拍手的男孩。男孩长的很清秀,大大的眼睛,小巧的嘴唇,像个洋娃娃。如此容颜,似乎在哪见过,却一时又想不起来。尴尬一笑,李慕翔道:“见笑。”

    男孩浅笑着,脸颊显出一抹红润,走到李慕翔身边,趴在窗台上,笑道:“唱的挺好的。”

    李慕翔干笑一声,抽了一口烟。想要回宿舍,却又觉得有些不礼貌。

    “你好像有些不开心呢。”男孩问道。

    “有吗?”李慕翔没觉得自己不开心,其实多少年来他就是这么闷头闷脑的过来的,对于“不开心”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

    “你是林燕的同桌吧?”男孩又问。

    “唔?是啊。”

    “我是她弟弟,林晓峰。”男孩道。

    “哦。”李慕翔此时才现,男孩跟林燕长的倒是有几分相像,怪不得觉得似曾相识呢。“我叫李慕翔。”

    “嗯,我姐常提起你。”林晓峰道。

    “哦?”李慕翔心里一惊,立时开始琢磨着林燕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她说我什么?”

    林晓峰愣了一下,道:“她说你长的挺帅的。”

    “是吗?”李慕翔看着林晓峰的眼睛,试图从里面看出欺骗。他没看出“欺骗”,但他认定林晓峰是在欺骗。因为他很有自知之明的认为“帅”这个字眼儿就像联合国秘书长换届一样跟自己没多大的关系。

    “月考准备的怎么样了?”林晓峰问。

    “没准备呢。”李慕翔道。

    “有信心吗?”

    “没有。”李慕翔觉得跟一个陌生人真没什么话题。

    林晓峰也不善于跟陌生人聊天,即使有目的所在。不咸不淡的聊了聊气象人员关心的话题之后,实在无话可说,只好跟李慕翔一起看着外面的雨愣。想起姐姐说的“我同桌闷的像葫芦,无聊的很”,林晓峰立刻深有同感。

    好在李慕翔的手机及时响起,两人都在心底松了口气。李慕翔接了电话,才知道是堂哥打来的。李慕翔的堂哥在临海市的一家小企业里当管理,早就打算过来看看李慕翔,只是抽不出时间。今天赶上来附近见一个客户,就顺路过来了。

    李慕翔跟林晓峰道别,之后回到宿舍取了雨伞,下楼去学校门口。快到门口的时候又理了理衣服,极力装出一副斯文人模样。在李慕翔家里,几乎所有人都很看重他这个大学生。偏僻落后的小城市的人们,还在把“大学生”当成金榜题名般的荣耀,殊不知在现在这个时代,“金榜”的含金量已经大不如前。

    堂哥领着四岁的儿子在校门口的保安室里等着李慕翔。一见到李慕翔,堂哥就笑了。“兄弟,这么长时间不见,又长高了啊。”

    李慕翔礼貌性的笑了笑,弯下腰抱起了堂哥的四岁的儿子。“大侄子,想叔叔没?”

    “没有。”孩子诚实的话打击的李慕翔很没面子,“叔叔脸上长痘痘了,好难看。”

    李慕翔尴尬的笑了笑,看着堂哥道:“最近工作忙吗?”

    “忙倒不忙。”堂哥笑道:“就是佳佳这孩子难侍候,你嫂子工作也忙,都没时间看孩子。这不,我这要去见客户,他还得跟着来,搁家里不放心。”

    “周六还这么忙啊。”李慕翔道。

    “嗐,小企业哪有什么周六周日的。”堂哥拍了拍儿子的脑袋,又看了看时间,道:“兄弟没什么事儿帮我看他一会儿吧,晚上之前我就回来了,到时候咱兄弟再去吃个饭,话话家常。”

    “行。”李慕翔道。

    堂哥又对儿子道:“佳佳,跟你叔叔在一块儿,别闹人。”

    “知道啦,真烦。”家里独苗,从小娇生惯养的孩子,说的话让他亲爹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