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有一个破旧的衣柜,据说那是房东大哥结婚时候买的,已经有些年头,柜子上角显眼的地方,用红色的塑料条粘出“上海”两个字。

    千万别以为这破柜子就是上海出的,那时候全国所有的柜子,大概都有这两个字。跟产地或者品牌绝对无关,那只是代表着一种时尚。

    柜子里衣物寥寥,就像他对这座城市的记忆一样,空荡荡的。

    到院子里用露天的水龙头洗了把脸,换了一套衣服,唐朋晃晃悠悠出了门。

    秋日傍晚,街上很热闹。

    小卖铺里的柜台上都是一大盒一大盒各式各样的麦乳精、蜂王浆。

    几个闲汉围坐在街边墙角,一个人正拿出一包大前门散了一圈。

    女人们穿的很鲜艳,红裙子白衬衣是标准打扮,清凉的连衣裙露出半截肉光致致的小腿也不少见。

    男人们则统一多了,基本全是各种颜色的中山装,即便这时节刚刚入秋。

    这个年头中山装流行全国,只要是男性基本都是中山装,你要是穿西服扎领带,都不好意思出门,大家伙儿会像看怪物一样看你。相声演员、小品演员都穿中山装露秀,明星们只有穿中山装出场才会觉得是一致的。

    一路经过几个音像店,清一色的播放的都是费玉清的《一剪梅》。

    “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总有云开日出时候,万丈阳光照耀你我……”

    电视台正在热映的《一剪梅》,是第一部引进大陆的台湾电视剧。这部电视剧不仅使得寇世勋家喻户晓,也成就了费玉清。

    电影院的大礼堂门口,还贴着“向赖宁学习”的画报。

    整个世界,都洋溢着这个年代所独有的气氛和味道。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腿上是一条牛仔裤,走在街上,回头率还不少。

    大概要到明年或者后年,夹克衫才会风靡全国。他这一件还是上个月给打工的运输公司去上海送货的时候,花了两个月的工资买的。

    唐朋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

    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临走的时候,才发现对这里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

    空白到甚至找不出一个人告别。

    这条并不繁华的街道尽头,有一家面馆,唐朋推开门走进去。

    现在还没到饭点,店里没有客人,很清静。

    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是老板娘,看到唐朋进来,明显有一瞬间的错愕。紧接着就用笑容把这份错愕隐藏起来,只不过那笑容怎么看都虚伪到极点。

    “朋子,来啦?”

    唐朋笑了笑,走过去坐到一张餐桌前。

    老板娘看上去有点紧张不安,用围裙搓了搓手,支支吾吾的:“那个……今天怎么有空到老姨这里来?对了,没吃饭呢吧,老姨给你下碗面?”

    唐朋嗯了一声。

    老帮娘像是松了口气,脸上的表情也轻松起来:“冰箱里有饮料,你自己拿,我这就给你下面去,很快就好。”

    唐朋站起来,走到冰箱前,拉开门,拿出一罐健力宝。拉开拉环看了看,没奖。喝了一口,闭起眼睛品味一下,似乎真的有一种沉浸在回忆里的味道。

    这时候的内地,健力宝应该算是最高级的饮料了。每个小孩子见到商店陈列架上的那个圆罐罐,都会馋得咕咚一声咽下口水。记得小时候,每次不情愿去上学时,爸爸拿出一罐健力宝在他眼前晃晃,就会马上乖乖就范,一边迫不及待得拉开拉环,一边喜滋滋得背上书包出门。相信那时很多孩子都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等到长大了挣钱了,买很多很多健力宝,想喝的时候就可以喝到饱……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可乐雪碧开始慢慢取代健力宝,它的身影越来越稀疏,越行越远,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中。而我们的愿望却越来越大,只有偶尔才会想起它。

    2010年的时候,健力宝成功取得亚运会指定运动饮料赞助权的消息,还曾经让唐朋欣慰激动了好一阵子。

    “朋子哥哥,朋子哥哥――”

    伴着一声脆脆的呼唤,一个娇小的身影从面馆的后门冲了出来。

    这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子儿,十三四岁的样子,漂亮的像是个瓷娃娃。跑到近前,紧紧拉住唐朋的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唐朋,红润的嘴唇可爱的嘟了起来:“朋子哥你为什么这么久不来看我呢?我都不想和你玩了!”

    唐朋笑起来,放下饮料,揉了揉小丫头乌黑柔顺的荷叶头:“哥哥很忙啊,要上学,还要打工。这不一有空就来了吗?我们的小公主不要生气好不好,看看哥哥给你带来什么礼物?”

    “哇!有礼物?”

    小丫头立刻松开唐朋的手,低下小脑袋,挨个儿搜查唐朋的口袋。

    当在他裤兜里发现刚刚逛街的时候买的一个粉红色的发夹,好像得到稀世珍宝一样发出一声欢呼。

    “这孩子,疯疯癫癫的没个正形。朋子,快来吃面,尝尝老姨的手艺进步没有。”

    老板娘端着一个大号的海碗,里边是热气腾腾的炸酱面。

    小丫头向妈妈抗议的挥舞一下小拳头,兴高采烈的拿着发夹从后门跑出去。

    她们家就住在这面馆的后面。

    唐朋挑着面吃了一口,挑起大拇指赞一声:“好吃!”

    老板娘在唐朋身边坐下,笑吟吟的看着他吃面。似乎想起了什么,笑容渐渐敛去:“朋子,考上大学了吧?等开学的时候过来,老姨给你拿学费。你爸爸……给你汇的钱,还剩下一点……”

    老板娘就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也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亲戚。

    父亲去香港以后,大概每个季度都会准时汇来一些钱,都是由这个老姨去邮电局领取。

    唐朋性子倔,那些钱从没要过。

    既然他不要,老姨也从没有给过他……只是偶尔拿一些零钱给他,唐朋依然拒绝。

    唐朋吃着面,没有抬头:“不用,过两天,我去香港。”

    “去香港?”老板娘先是一愣,脸色变了变,下意识的捏住衣角。“对呀,早应该去你爸那里,一家人不在一起,算怎么回事儿啊……”

    去了香港,那自己家里吞掉唐朋钱的事情,不是立马就露馅?老板娘还是知道廉耻的,面对唐朋的时候还能够强自装作什么没有发生,但是想到唐父知道了这件事,会是怎么样一副鄙夷不屑的口吻和她说话?

    快速把面吃完,唐朋放下筷子,冲老板娘笑了笑。

    “老姨夫的病,好点没有?”

    老板娘咬了咬嘴唇,欲语还休,最终只是一声叹息,眼睛里已渗出泪水,红了眼圈。

    老板娘的丈夫患了严重的肾病,常年依靠透析活着。全家的收入就只有老板娘这个小面馆,透析的费用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这个中年女人身上。也正是因为这种状况,才会昧着良心拿了唐朋爸爸给汇来的钱。

    她知道自己的道德廉耻早已在第一次花掉唐朋钱的时候,就已经被狗叼走了。无数次的午夜哭泣,饱受着良心的谴责。但是她又能怎么办?丈夫要不间断的透析,女儿还小要上学,她一个人撑起这家,实在太难太难。

    唐朋没有说什么,拿起那灌健力宝一口气喝干净。然后点点头:“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你们。”

    老板娘微愣抬头。

    从花掉唐朋钱的那一刻,她就在等着这一天,唐朋找上门的这一天。

    或许是雷霆大怒大闹一场,或许是尖酸刻薄挖苦谩骂,或许是将这件事传扬出去,令她颜面尽失千夫所指……

    她千想万想,却从来也没想过,唐朋居然会这样轻飘飘的原谅了她。

    这小子的倔性子,既然决定要走,万万不会回来这一趟。

    现在不仅回来了,还吃了她煮的面,给丫头买了礼物,这就是告诉她:过去的,就过去吧。

    虽然没有说,但他用这个行动,让她放下心底的阴影。

    渐落的斜阳正照进店门,唐朋的身影挡住刺眼的光线,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背影却显得那么轻松,那么高大……

    宽容是很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松弛别人,也能抚慰自己。宽容犹如这秋日的暖阳,能融化世人心中的冰雪。

    死过一次活了两次的唐朋,明白到“放下”才是一种至高的境界。

    在离开之前,他选择用这样的一个方式,跟自己的过去告别。

    也用这个方式,迎接自己的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