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一看,好家伙!桶里已经有半来桶鱼虾,看来我爸的捕鱼功夫并未落下。小晓看到这些刚从河里捕捞上的“倒霉蛋”,兴奋得手舞足蹈,完全不顾冬日河水的冰凉,将两只红通通的手浸泡在桶里不停倒腾,企图与它们作更近距离地接触。

    “哟!老头子这功夫不减当年啊。”我拍着爸的马屁。

    “这算什么,想当年我跟你二舅一起捕鱼,那些年那手艺,别人家吃不饱饭,甚至还有饿死的,可就咱们家顿顿有肉吃,你妈怀你那年,就全指着这条河。”我爸得意洋洋地说道。

    “有这么多,够咱今天吃了吧。”我说道。

    我爸吧嗒一口烟,然后缓缓说道:“明儿就是三十了,还得为明天多准备点。”

    我哪能向他示弱,脱去羽绒服,卷起袖口,开始与他一同战斗。这条河还真算给足了咱爷俩面子,每次下网,几乎都会有所收获,没过多久整个水桶便被装得满满实实。爸带来了背篓,我将桶放进背篓里,背着它,父亲提着渔网,我们三人满载着收获一步一步往家赶。

    为了便捷,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回家的路,自贡属丘陵地区,多小土丘,土丘虽不算太高,但也能阻挡住土丘外的风景。翻越完第一座土丘,站在小山坡上,我放下背篓准备作片刻休息,毕竟很长时间没有背过这玩意儿了,何况桶里的那些“倒霉蛋”分量不轻,我的肩膀承受不住这分重量,已被勒得发疼。

    “啊!”邱小晓突然一声高喊。

    我和爸都被小晓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不约而同遁声望去。

    原来山丘的另外一边是一片辽阔的平原,此刻,整个平原被一种特殊的植物所覆盖,金黄色的圆脑袋,高挑的身材,一株一株,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露出调皮的笑容。没错,这正是向日葵,但如此规模,如此壮观的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整片的金黄色在微风中波动,散射出灿烂的金黄色光芒,将整个平原以及周围的山丘点亮。与其说这是一片向日葵,倒不如形容成为涌动着的一片金色海洋,那向日葵的尽头竖立着一座孤独的小楼,仿佛正享受着这里所绽放的一切。此刻,不光小晓会为之而尖叫,就连我也为此壮观而被震撼得目瞪口呆。

    “爸,这是?以前好像没有吧?”我问道。

    “这葵花吧,听说好像是一大老板投资种植的,最近天凉,一直都是用大棚盖住的,或许是因为今天天气不错,他们想给它照照阳光吧。”我爸对详情似乎并很清楚,但在四川,特别是在冬季的四川投资种植葵花,却并非明智的选择,因为据我所知,向日葵本是一种喜温植物,适合在光照、温度充足的地方生长。而在这寒冷的冬季,投入大棚、土地、管理等大量资源,就为了产出葵花籽儿这一微薄的利润,这实在不符合一个成功商人的投资理念。管他呢,又没圈我家地,也没占我家房,有没有利润,是否会赚钱这类问题压根儿就与我无关。

    “真是太美了!”小晓赞不绝口。

    没休息多久,爸就催促我们回家了,说是家里会来客人,让我们早点回家准备。小晓依依不舍地作别了这片花海,还不时回头看看,哪怕是再多看那么一眼,也算是赚够了。

    走近屋外的时候,我便能听到屋内所传出的高分贝讲话声,爸说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我那大嗓门二舅,看来他已提前到来,见我们回来,他立即从屋内迎了出来,而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身穿一件极不合身的西服,皮鞋擦得噌亮,左手捧着一把瓜子儿,右手正拈着一粒往嘴里送,一副傻兮兮的笑容看着我,这人我并不陌生,正是从小跟我一起捣蛋的表哥李宴,大我三天。初中还没毕业,二舅说他脑子笨、不好使,于是派他南下打工,几年下来赚了些闲钱,如今也只是每逢春节之时才回家瞧一瞧。二舅不是说他今年不回来吗,这小子怎么突然出现了?而那另外一个人陌生人则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她站在李宴身后,从相貌看来,年纪应与我们相当,羽绒服、紧身裤、高跟鞋,倒是有几分姿色。

    二舅帮我取下背篓,我长松了一口气,来到李宴跟前。

    “哟!大都督,不是说不回来嘛,咋又舔着脸跑回来啦?”之所以称李宴为大都督,是因为儿时的我们都为三国演义所着迷,崇拜着里面的各路英雄,很显然,他正是周瑜周公瑾的忠实粉丝,我们以偶像的名字自居,也算作是孩提时代的一种向往吧。

    “阿瞒,你都可以回来,我咋就不能回来!”李宴最讨厌的是奸雄曹操,然而我却尤为喜欢这位乱世雄才,他沉稳、冷静、善计谋、知人善用,这世界上的能人成千上万,奇人不可计数,而唯一能拥有所有能力的人,则是那精通驭人之术的人,尽天下鬼才为之所用,这才是领导者所应具备的最高能力。

    “这位是?”我指着他身后的那个女人问道。

    “噢,她是你嫂子。”李宴胡乱介绍了一下。

    这让我倍感惊奇,他从没有对我提过这一茬儿,怎么突然就带着个女人回来了?

    “行啊!你小子不耐啊,长出息了,这么漂亮的妞儿都让你给泡上了。”我调侃道。

    “哪敢跟你比,你看你,这种国色天香也能被你骗到,哥哥我自愧不如啊。”李宴望着小晓继续说道:“妹子,他没有强迫你吧?他是不是花了几块大洋把你从人贩子那买来的?没事,你跟哥说,哥一定会解救你的。”

    “滚――犊――子!”我大声骂道。

    “不劳哥哥费心了,奴家是自愿的。”小晓笑嘻嘻地回敬道。

    我就喜欢邱小晓这一点,她可以随时变幻各种角色,文静沉默型,开朗大方型,温柔贤惠型,总之,性格并不单一,随着环境的变化,她会表现出适应各种境况的性格,这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新鲜感。

    “我――这算自作多情了?”李宴一脸尴尬,弄得大家哈哈大笑。

    “都快进屋烤火,外面凉,别冻着了。”我妈在屋内招呼道。

    我们一群人挤进了屋内,蚯蚓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玩着手机,仿似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连小晓向二舅他们介绍时,她也只是微微抬头看一看,然后继续埋头玩弄手机,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她是安静着的,总比发起泼来要强得多。

    妈开始烧火做饭,其他人则围坐在一起闲聊,相互了解一下这一年来的近况。聊了许久,正当大家似乎都没什么话题之时,邱小晓突然冒出一句:“那个,那片向日葵好漂亮,什么时候我们能再去看看吗?”

    “你说山坎后面那片?”二舅问道。

    “对,就是那片,也不知道是谁大脑缺氧,居然在那地方种向日葵,就那几颗瓜子儿,能卖出几个钱!”我仍在怀疑投资人的愚蠢行为。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二舅的脸色突然一变,严肃起来,声音也变得低沉了。

    “难道,二舅还知道个究竟?”我怀疑地问道。

    “知道个八九层吧,是今年三月的事了,当时我还在那片葵花地做短工。”

    这样看来,二舅还真是知道个来龙去脉,我们大家都瞪大了眼睛,提起精神等待着二舅揭开谜底。

    “这不,家里的地都包出去了,也种不了个啥,三月份的时候,有一朋友介绍我一份零工,就是开垦那片葵花地,想想反正呆在家里也是闲着,于是我跟他一块儿去了。那片地很广,去了不少工人,老板给的工钱也相当有分量,不过这项工程规定了时限,时间比较仓促,所以每天的工作量也相当大。”

    “谁愿意听你说这些没用的东西,说重点!”李宴不耐烦地对二舅说道。

    “有一天黄昏,我下班比较晚,其他工友都回家了,我正拾掇着工具准备回家,却突然看到工地里开来一辆轿车,摇摇晃晃地往我的方向驶来,最后在离我不远处停下。这片工地工人虽多,但那也只是局限于白天,而每当夜幕降临之时,工地就如同一块荒地,只能瞅见几个零星的人影。所以我当时有些奇怪,一辆小轿车怎么会来到这种坑坑洼洼的地方?紧接着,车上下来了一个人,戴着遮阳帽,身着运动装,虽看不出确切年龄,但从蹒跚的步伐和弯曲的项背可以看出年纪已经不小,这个人下车后绕到副驾打开车门,从里面推出一把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似乎带有残疾的女人,耷拉着脑袋。这老头蹲下身子,靠在轮椅旁边,双手不停地向这个残疾的女人比划着什么。我恰巧要从这条道出工地,所以渐渐走近了他们,差不多到相隔几米的距离,我才清楚的看到了他们的样子,这男的果然是一个老头,遮阳帽下露出半鬓白发,面容慈祥,见到我走近后对我恭敬一笑,并不像其他开车的有钱人那般目中无人,而坐在轮椅上的那个女人――”二舅说到这的时候突然停顿下来。

    “那女的怎么了?”我紧张地问道。

    “就一老太婆呗,这还用问?”李宴不屑地说道。

    “不是,不是老太婆,那女的躺在轮椅上,面容虽憔悴,但却十分漂亮,年纪最多不过三十,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勉强地朝我笑了笑。”二舅解释道。

    “那肯定是这老头的女儿了,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到。让你说重点,怎么老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李宴有些躁动。

    我知道二舅不会将两个无缘无故的人拖拽进来,这故事肯定有蹊跷,于是我用手拍了拍李宴,示意他耐心等待故事的发展。

    “后来的连续几个傍晚,我都会看到那老头带着这个女人到工地上转一转,起初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带着生病的女儿来散散心嘛!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可后来一个工友的一番话才让我们彻底明白了整个事情,原来,那老头就是投资种植向日葵的人,那女的并非他的女儿,而是他老婆。”

    二舅的这一席话让我们所有的人都跌破了眼镜。

    “老婆我靠,不会吧,你刚才不是说那老头都已白发苍苍吗,那女的不过三十岁,难道老牛还真啃上嫩草了?”李宴似乎完全不愿相信。

    “起初我也不信,但后来这个事情在工地上传播开来,大家才纷纷确信。那老头原是安徽人,七八十年代下海经商积累了不少资本,那时她爱上了一个四川籍寡妇,两情相悦,最终结为夫妻,这寡妇有一个两岁大的女儿寄养在爷爷奶奶家,这本应算作一段良缘佳话,但事情却并未就此结束,2006年,那寡妇因车祸意外身亡,将身在异地的女儿托付给了这老头,虽不为自己亲生,但他还是遵守承诺,来到四川,承担起了继父的责任。”

    “那他女儿现在?”小晓激动地问道。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位突然出现的女儿竟然长得跟她母亲一模一样,所以这老头尤为关爱她,将对那寡妇没有完全付出的爱全都灌注到了女儿身上。刚开始也只是局限于简单的父爱,可时间一长,感情一深,这位二十出头的少女偏偏爱上了自己的继父,当然,他们也肯定经受了旁人的诸多谴责,说得好听点这叫跨年龄的恋爱,说得不好听点这就是乱伦,属于伤风败俗的行为,应被社会所唾骂。”

    “哇,这么刺激!”在旁边一言不发的蚯蚓突然开口。

    “如果事情发展到此,那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毕竟两个人经历了无数反对后最终走到了一起,但命运往往是逆愿而行,它再次将这小老头给戏弄了一把。好像是在去年吧,这位年轻的妻子被检查出患有胃癌,或许是上天对这段畸形恋爱的惩罚吧,哎!”二舅边说边感叹。

    “那――你在工地上看到那个躺在轮椅上的女人,莫非就是?”我问道。

    “可不是!当时她已经消瘦得不成人形,估计那时已经化疗过许多次了。”二舅回答道。

    “那他们跟这片向日葵,又有什么关系?”小晓问道。

    “听说那年轻女人最喜欢的花便是向日葵,一生中最大的心愿就是见到一片向日葵形成的花海,所以那老头花钱开垦了那片土地,希望在她弥留之际能满足她这最后一个愿望,这也就是为什么那里会凭空多出一片向日葵的缘由。”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够和自己心爱的人相拥在一片向日葵之中,这也是一种幸福,死了也值!”我发出一句感慨。

    “但――,可惜的是那女人到死都没能看到这一幕。”二舅惋惜地说道。

    “你――你说什么?难道她没能等到,就――?”

    “哎!看来老天真是要惩罚他们,本来那片向日葵八月就可以开花,但癌细胞却并没有给他们这几个月的时间。”二舅猛吸了一口烟。

    “那后来呢?”小晓问道。

    “那女人被葬在了那片向日葵当中,下葬当天我也在场,参加葬礼的人并不多,仪式也相当短,甚至连一个墓碑都没有,老头将那女人的骨灰洒入了那片向日葵中,哭得特别伤心。但我们的活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直至八月中旬,那片向日葵第一次开花了。那老头在向日葵旁建起了一座小楼,住进了里面。”

    二舅将整个事情说得很详细,我们也几乎明白了一切,一个男人被命运玩弄了无数次,如果换作是我,或许早已崩溃,是那一份情,给了他存活下去的理由,是那一片向日葵,证明了他们爱情的存在。此刻,语言已显得苍白无力,我不知道该用何种文字来表达我内心的感受,这般戏剧性的故事本不该出现在这世俗、喧嚣的现实生活当中,因为它太过于超脱,太过于与现实格格不入,以至于我们都不敢相信它的存在,只当是在看了一场韩国电影。但真爱往往就是这样,它如同空气,虽看不见、摸不着,可这并不代表它不存在,没有了它,我们还无法呼吸。在这世俗泛滥的现实大洪流之中,金钱、物质堂而皇之地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而感情却反被捆绑着当成是另类,那些为爱执着付出的人常会被人嗤之以鼻,被视为傻瓜、笨蛋。所以,我们之所以看不到真爱,首先是因为我们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其次是并没有准备全心全意付出一切的勇气,再次是对任何一段感情都抱着怀疑与防备的心态,试问一个根本就没有真心投入的人,又有何资格得到别人的全心全意?

    故事到这里也已接近尾声,我们不再问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毕竟一出好戏的关键在于男女主角,倘若失其一,则再无观赏的价值,我不确信二舅讲的故事到底有几层是真实的,但它至少坚定了我对爱情的信念,让我体会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何等荣耀磅礴的誓言,让我感受到将爱情进行到底是何等的痛快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