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老大,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帮忙……”

    阿邦本性憨厚,虽然跟着庄志雄十多天,也算相处不错,但是贸贸然让庄志雄给自己帮忙,而且事情还非常大,话还没说出口,自己脸上已经露出羞愧之色了。

    “自己兄弟,有事就说话。”

    庄志雄忙活了半宿,本来准备回家休息,话说自己好几天没陪阿媚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有没有怨言。

    直接从怀里掏出一盒烟,自己掏出一根,剩下一盒直接仍给了阿邦。

    阿邦连忙掏出打火机给庄志雄点上,这才给自己也点了一根,庄志雄温和的态度多少给了他开口说话的勇气。

    憨笑了一下,这才说道:“是这样的,我想给雪梨赎身。”

    “夜总会的那个女孩?”

    庄志雄还记得,阿邦挑的女孩容貌非常漂亮,仪态姿容在那些女人中,算是上上之选。

    没想到才过去十来天,两人已经走到这一步。

    “是她。”

    阿邦说起雪梨,神色明显变得温柔起来,仿佛那一个名字,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雪梨的化身。

    “是缺钱吗?”

    “不是缺钱。”

    阿邦脸色窘迫起来。

    “雪梨说,她的身契在夜总会,正常来说,两三百万的价格就能买下来,但是她是夜总会的头牌,夜总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把头牌放出去的,除非有很深背景的老板出面才行……”

    夜总会的头牌虽然比不上青楼的花魁,但是性质相同,都是招牌。

    夜总会若是放走雪梨,他们就会失去一个招揽客户的招牌,一般情况下,自然不会允许雪梨离开了。

    根据三十年代,殖民政府的一条行业规定,想要青楼楚馆里面的姐儿,必须姐儿、勾栏老板、客人三方都同意才行。

    缺一不可。

    虽然过去五十年,最近政府条令变化很多,但是这条旧规定还没废除,所以就算阿邦是警察,想要通过正常程序,帮雪梨赎身,也只能找人托关系。

    而阿邦家中没什么背景,他自己才做警察一年时间,也没什么大靠山,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庄志雄了。

    至于庄志雄能不能帮自己这个忙,阿邦是真的没把握。

    庄志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现在几点了?”

    “啊?”

    阿邦摸不着头脑:现在几点,和咱们聊的话题有关系吗?

    庄志雄没等到阿邦的回答,直接把桌面电话推了过去:“给雪梨打电话,让她在夜总会等着,咱们现在就过去。”

    既然要做,那就快一点去做。

    千万不能等。

    电影中很多人都是因为等待、多嘴,而被干死的。

    庄志雄做事风格就是这样。

    要不是这种风风火火的性格,也不会在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着苗志华开始闯荡社会了。

    庄志雄没想到阿邦还发呆上了,一巴掌敲打了过去:“傻呆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打电话?”

    “我打,我这就打!”

    阿邦说着,心里都乐开了花。

    有些事情对于底层下面的人来说,非常的困难,但是对于社会高层次的人来说,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下面就有人办得妥妥帖帖。

    如果阿邦不是自己的下属,庄志雄要让他体会一下自己的强大实力,还真不愿意亲自跑这一趟。

    毕竟提一个女人从夜总会赎身,自己随便找个旗下公司代表就能办了。

    招呼上贼仔和头皮,四个人开着车直奔夜总会。

    等四人到了地方,上次领自己进去的那个领班小妹还在。

    庄志雄顿时乐了,一招手,那小妹明显记住了庄志雄,脸色微微一红,主动凑到了男人身边,任由男人搂住自己。

    庄志雄也不至于那么猪哥,之所以如此,不过是情调罢了,搂着领班小妹,哈哈一笑,右手牵着小妹的纤细玉手,左手环在女人的脖颈上,就把两张千元大钞从白色de衬衣领口,送进小妹的事业线里面。

    “老板,你好坏啊!”

    领班小妹被男人热气呵在耳朵旁,酥麻的感觉袭上全身,她其实也挺喜欢这种有钱人的,不过是被抱一下,摸一下,又不用脱衣服,就有一两千进账,怎么会不高兴呢。

    “小妹,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有啊,他还是混社团的。”

    领班小妹媚眼如丝,娇笑道:“老板我可不做的,你见到薇姐,千万不要提我。”

    “那你想做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做你第一个客人怎么样?”

    庄志雄说着又把一张印了自己电话的名片,塞了过去。

    领班小妹倒是想拒绝,不过也知道如果拒绝的话,很可能得罪这个大老板,只好先收了起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还不知道呢?”

    “你叫我彩虹就可以了。”

    “彩虹?这不是真名字吧?”

    “真名字可不能告诉你……”

    ……

    果然,就和雪梨担心的一样,就算庄志雄把一箱大钞,五百万放在桌子上,那森哥和薇姐也陪着笑脸,却不敢同意放人。

    开什么玩笑啊,自己这夜总会之所以能算是高档会所,就指望着头牌招揽回头客呢。

    你把头牌拿走,回头客跑了,我们找谁说理去啊?

    庄志雄的外表虽然俊朗,但是年龄还是太年轻,在不把他一串称号拿出来之前,是没有人给他留面子的。

    而他那一串称号,比如说‘苗志华的弟弟’、‘苗老的外孙’,‘洪兴铜锣湾的红棍’、‘香港大老板’等等,在这里没有半点用处。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吧,雪梨我是一定要带走的,既然你们做不了主,就换个能做主的来!”

    庄志雄又打了一个哈欠,忙了一天,尤其是在精神力消耗得七七八八情况下,如果不是想一口气解决掉这件事,他真想找个地方,倒头睡上一觉。

    “那庄公子你先等会,要不先找两个姑娘,陪你坐会儿?”

    薇姐听到庄志雄没有闹事,反而有谈判的架势,这暗暗松了一口气,询问了一下庄志雄的意见后,连忙把今天还没出台的小姐都叫了过来。

    时间到了这个点其实已经很晚了,接近凌晨一点钟了。

    薇姐手底下的出台小姐就剩下一些歪瓜裂枣,或者身体不舒服的妹子,也不方便陪客。

    不得不临时又把一些坐台的小姐叫来,应应场。

    出台的小姐叫做木鱼,坐台的小姐叫做金鱼。

    金鱼只陪着喝酒聊天,却不牺牲身体。

    当然这都是废话,庄志雄若是真得碰上自己看顺眼的女人,只要谈得来,就和那骆咏芝一样,直接就抱回家去了。

    哪还管你金鱼、木鱼啊。

    由于是来给雪梨赎身的,雪梨陪着阿邦坐着。

    另一边庄志雄,还有头皮、贼仔都是叫了一个金鱼陪着。

    三个女孩从外貌来看,也就是六分及格线,不算难看,也就是一般人,不过看她们略显生疏的陪酒模样,倒是挺有趣的。

    不管这些女孩是装的,还是真的羞涩,最起码不是那么无聊。

    “庄公子,我们陈老板来了。”

    薇姐没有让庄志雄等很久,也就是半个小时,凌晨一点半不到,一个身材一米七五,虎背熊腰,面相略带阴鸷的富态老板,走了进来。

    “原来这家夜总会是陈老板开的,真是失敬失敬了。”

    庄志雄没想到,还碰到熟人了,还是个冤家对头,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庄志雄……是你?”

    那富态老板明显也是一眼认出庄志雄来了,本来眼神闪过一丝不屑和鄙夷,想要转身就走,但是不知想起什么,咬了咬牙,又走进了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