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我从错愕中回过神来,地主婆就向我直扑而来。如此近的距离,根本躲无可躲,脖子被它一把掐住。由于刚才它抓房梁时把指甲弄断了,因此只是掐的我喘不过气。并没有直接戳死我。

    一掐住我。它就本能想要咬我。我当时也没多想,猛地伸出右手,也掐住它的脖子,减慢它靠近我的速度。同时咬开已经结痂的左手食指,对着它脑门一点。下一秒,地主婆就直接倒飞出去,正好砸在铁门上。

    我喘了两口粗气,赶紧把它也拖到角落里,免得被月光照到。几乎是我刚把它俩料理了,外面便传来一阵跑步声,我顺着窗户往外一瞧。是刚才那个拾荒的回来了。

    见我从房梁上跳下来了,拾荒的吓了一跳:“你……你咋下来了?不怕那俩湿尸搞你?”扔节亚划。

    我扶着栅栏,有气无力的指了指墙角。

    等看到那两具已经没了动静的湿尸,拾荒的被惊得目瞪口呆,看我的时候眼睛直冒光:“咋?你把它俩给弄死了?”

    见我点头,拾荒的眼神中尽是佩服。一个劲儿的冲我竖大拇指:“了不起。”

    我说,也就是那俩荫尸变得时间太短,阴气不稳,否则现在躺在墙角的恐怕就是我了。当我问起拾荒的怎么自己一个人回来了,他气急败坏的啐了一口,说是刚才跑到附近一个村子,敲了十几家的大门,结果听说是来这帮忙,全都一口回绝。

    拾荒的骂那些村民自私冷漠,我却觉得这是人之常情。毕竟半夜三更突然有陌生人敲自己家门,说是闹尸灾。一起去斗荫尸,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答应。不过说起来,这拾荒的倒是挺讲义气,说回来还真回来了。

    而就在我准备谢谢他的时候,突然,旁边的林子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声响。紧接着,一道银光飞射而出,正中拾荒的后心。我眼看着拾荒的硬挺挺的倒了下去,背后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而这匕首非常熟悉,一看就知道是周九的!

    原来这娘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走远,一直待在附近看戏。震惊和愤怒令我疯狂,冲匕首射来的方向大吼:“有本事,你把老子也一起捅死!”

    周九缓缓从林中走出,脸色漠然,瞥了一眼拾荒的:“怎么,才认识不到俩小时,就培养出感情来了?我该说你博爱呢,还是太容易相信人?”

    从她的言行举止可以看出,那拾荒的对她来说,不过是个蝼蚁罢了,杀了也就杀了,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可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冷血举动,在我看来,却是反人类反社会,罪大恶极!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只要有机会,绝对一脚把她踢进监狱!这种冷血动物,放在社会上,比邪物的危害更大。

    我的愤怒没能让周九有半点收敛,反而看得我眼神更加不屑。她从拾荒的身上拔出匕首,一边擦拭上面的血迹,一边淡淡道:“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年代,做人太善良会容易吃亏的。弱肉强食,只有比别人更狠,才有立足之地。另外,我周九虽然杀了不少人,但从不滥杀无辜。”

    闻言,我心里直发笑,伸手指着拾荒者:“他还不算无辜?”

    周九没搭理我,而是弯腰撕开拾荒者的外衣,从里面扯出一样东西扔到地上。我仔细一瞧,是件衣服,呈淡黄色,做工异常精美,似乎是件寿衣。就在我心里犯嘀咕的时候,周九又一脚将竹篓踢倒,耳边瞬间响起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七八件阴器从里面滚了出来。

    “da墓贼?”我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周九冷冷一笑:“人心隔肚皮,未必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坦诚相待。”

    她说的都有道理,但这并不能改变她杀了人的事实,就算这da墓贼有罪,也应该交给警方处理,进行罪有应得的判决,而非周九不声不响就把人家一刀捅死。而且这娘们刚才把我扔在屋子里,差点被那俩荫尸弄死,这笔账还没算呢。

    不过还没等我开口,她就冷不丁冒出一句话,让我把所有牢骚都咽了回去。

    “你的鬼媳妇不见了,你就不想她吗?”

    虽然我很清楚,以甄甫玉的能耐,周九和刘芸还伤不到她。可是这个周九办事儿实在是太邪乎,我心里有些没底,就问她甄甫玉到底哪去了。结果这娘们跟我说,在我昏迷的时候,刘芸用符咒挡住甄甫玉,不让她靠近我。同时以我的生命为要挟,让她去长青山下的大墓先探探路。

    我眉头紧锁:“你让甄甫玉先去长青山,说明从一开始你就已经决定跟我合作,为什么还要唱刚才那一出戏?要是我死了,你拿什么跟甄甫玉交代?”

    周九嘴角微微上扬:“不演的逼真点,怎么骗得过你头顶上那两条老狐狸?”

    我没想到,周九安排那两个荫尸对付我,其实并非是考验我,而是想让我身上挂点彩。回去以后,跟柳主任和王局说,我不光没抓到周九,还被俩荫尸给袭击了,所幸自己底子过硬,这才化险为夷。只要消除了这俩人的疑心,我便可以安心在他俩手里做事。一来,他们短期内不会再派我诱捕周九,可以安心进入大墓。二来,我还可以把这两个老狐狸的讯息,及时转告给周九,这明摆着是逼我当双面间谍。

    虽然我心里极度排斥,可现在被周九吃的死死的,我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

    考虑到张坚强还在棺材里躺着,必须尽快把他治好,我没有太多犹豫的空间,立刻就答应了下来。等我回到青市,已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几乎是刚露面,就被两个五大三粗的‘黑皮’按住,推推搡搡把我扭送进了派出所。

    等进了所长办公室,所长没瞧见,倒是瞧见了王局。

    一见面,他的脸色就不太好看,怨我突然消失以后,没第一时间跟他汇报情况,还问我是不是人在曹营心在汉。

    我心里一阵郁闷,把昨天发生的事儿挑肥拣瘦说了一遍。结果王局的脸色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肃,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语气尽是怀疑:“真的?你小子该不会是被黑牡丹策反了吧?”

    怪不得周九昨晚唱了那么一出大戏,这老狐狸实在是精明得很,每句话都让我芒刺在背,浑身冒冷汗。

    就算这事儿我明知道不好,但也决不能承认,更不能露出丝毫马脚。否则以王局的办事风格,分分钟就让我铁窗泪湿眼底。为了打消王局的怀疑,我不仅把身上的伤全都给他看了,还让他派人去事发地找那两具荫尸。

    见我说的有板有眼,王局心里是信了,但表面上却仍旧端着,背着手在我身边转了一圈,从我背后用鼻子轻轻一闻,冷笑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我有些发愣,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王局指的是什么。结果我一问,被这老家伙震得目瞪口呆。他说,我身上满是汗臭味,说明昨天晚上的确激烈运动过。而我身上还带着一股淡淡檀木香味,这股香味不可能是来自我身上,而周九更和檀木八字没一撇,所以昨晚肯定还有第三个人!

    我心里感慨,这老家伙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眼睛比鹰厉,鼻子比狗灵。

    他所说的檀木味,其实是那个da墓贼身上的,因为我得‘毁尸灭迹’,所以临走之前,挖了个坑,抱着他往下扔的时候,从他身上沾到的。就像我喜欢常备蛇药一样,da墓贼也会时而碰到脏东西,所以常备一些驱邪的东西就成了必然。有人喜欢带黑驴蹄子,也有人喜欢带黑狗血,而昨晚那个da墓贼则喜欢带檀木粉。

    既然被他抓住了,我也就不再隐瞒,把da墓贼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同时强调,是周九杀了他,跟我没关系。

    王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这我倒信,你小子虽然奸猾,但心肠不坏,干不出杀人不眨眼的事儿。不过,我信你,法院可未必信你。”

    我一愣:“王局,您别吓唬我,我胆儿小。”

    我还以为王局见我办事不力,准备卸磨杀驴,吓得我魂不守舍。结果王局淡然一笑,伸手拍了拍我肩膀:“你放心,我暂时不会动你。周九那事儿,既然没办成,就先放一放,毕竟那小娘们精明得很,逼得太紧,怕把她逼回中俄边境线。柳主任说,长青山的事儿也比较重要,你先处理那边的事儿。”

    我长舒一口气,本想让王局给我分配点人马,直接把大墓挖个底儿掉。结果王局却跟我说,我的用处其实就相当于‘清道夫’,提前把里面有危险的东西都清除掉,至于挖掘工作,跟我就没关系了,有专业的考古人员出马。

    说白了,我就是拆迁公司的打手,只负责把‘钉子户’赶走,拆墙建设这事儿,有人家专业工程队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