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川小心谨慎的走进去,客厅中,没有丧尸的影子。卧室、厕所、厨房也都空着。

    “看来闫叔早就跑了。”

    王小川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庆幸,有些好奇的打量了一番闫叔的房间,他惊讶的发现房间的布置虽然老旧,可是不管是家具还是电器都十分高档!

    “难道传言是真的?这个老家伙,真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王小川漫无目的的走到阳台上,打算看看窗外的情况。

    然后他就和瘫坐在阳台角落里的闫叔四目相对。

    “呜——!!”

    已经变成丧尸的闫叔伸出干枯的双手,一把抱住了王小川的大腿。王小川亡魂大冒,差点没被吓死!

    “我曹尼玛!”

    “噗!”

    拼劲全力的菜刀狠狠的斩入闫叔的脑袋,那颗已经被病毒腐蚀变得十分酥软的脑袋竟然就这样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灰黑色的脑浆子喷出来,溅了王小川一身,血液却没有多少。

    噗通!

    闫叔的尸体软软歪倒在地,彻底没有了声息。

    还不等王小川松一口气,一股淡淡的血雾突然从闫叔的尸体里冒出来,直接钻进了王小川的体内!

    “什么东西!”

    王小川吓的心脏冰凉,身体一下子闪了出来,狼狈的滚出好几米,撞在了茶几上。后背被茶几的角撞的生疼,几乎让人怀疑已经被穿透了。

    他却却根本顾不上这些,连忙检查了一下身体。身体很显然并没有异常,刚才血雾钻进去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身体只是微微发热,并没有其他损伤,也不知道这股血雾到底有什么作用。

    楼下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提醒着王小川有僵尸走进了楼道里。王小川慌乱无比的爬起来,向门口冲去。等他冲到门口才醒悟过来自己现在手无寸铁,冲出去岂不是找死?

    他连忙把闫叔家的防盗门关上,死死锁好。然后透过猫眼看着外面。一阵蹒跚的脚步声中,两个熟悉的身影从楼道里晃过,那是另一栋楼的住户。以前也照过面,现在全部变成了没有智慧的丧尸!

    等丧尸走过去之后,他捂着心口慢慢坐下来。他的脸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心脏剧烈跳动着,感觉恨不得从胸腔里蹦出来。

    足足呆坐了五分钟,他才缓过神来。

    “呼!”

    他抻着膝盖站起来,茫然的目光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儿,最后落在了闫叔的尸体上。或者说闫叔尸体上的那把菜刀上。

    他迅速走过去,拔出闫叔脖子里的菜刀,想了想又在闫叔的衣服上擦了擦,抱着菜刀心有余悸起来。

    丧尸开始活动了,这可是个不好的兆头。也不知道是被王小川活人的气息吸引,还是刚才弄出来的动静惊动,总之他们开始活动了。

    之前他明明注意到楼道里没有丧尸,现在有丧尸进来,说明楼道的门是敞开的或者干脆就被毁坏了。一座失去了防御力的大楼,显然不是一个久待之地。

    “这栋楼不能继续待下去了!我得赶快走!”

    现在两个丧尸从闫叔家门口走过去了,一路往五楼走去,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而一楼的大门开着,现在他被夹在中间,成了背腹受敌的局面。

    现在要从闫叔家出去,势必会把楼上的两个丧尸引回来,而楼门外至少还有几十只丧尸在等着他。

    到时候双方一合围,他就是插翅难逃!

    谁都知道面对丧尸最危险的情况就是被近距离围困的时候,他可不觉得自己仅凭一把菜刀就能从丧尸群中冲出去。

    这是现实,可不是游戏!

    好在闫叔的家里已经没有了丧尸,还可以暂时躲避。现在就看上面的两个丧尸会不会走下来,如果他们走下来,王小川至少只需要面对一面的敌人,就没那么为难了。

    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反正闲着没事,他干脆闫叔家溜达了起来。他的目光再次落在闫叔的尸体身上,随后看到闫叔在自己家阳台上拿砖头弄的小菜池,里面几颗小白菜正开的旺盛。

    “唉……人类灭亡之后,以后估计就是你们植物的天下了吧。”

    王小川羡慕的看着那几颗水灵灵的白菜,肚子里突然咕噜噜一阵乱叫。

    “呃……”

    他看了一眼闫叔,很显然,他已经没有能力吃什么东西了。既然闫叔也吃不了这几颗自己亲手种的白菜了,不如就便宜我吃了吧。

    王小川心中为自己开脱了几句,走过去三两下刨开了白菜根,把白菜拽了出来,对着最中间最鲜嫩的部分一口咬了下去。

    “咔嚓!”

    清脆、爽甜!

    白菜,尤其是白菜心,生吃的时候有一股甜味,王小川小时候还会专门拨出白菜心当零食吃。随着渐渐长大,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这点小时候的美好回忆也早就忘记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回味了一番。

    王小川吃了一颗觉得味道不错,干脆把剩下的几颗都拔起来吃了。白菜总共也就五颗,每颗的分量不大,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胃口大开,竟然把所有白菜都吃了!

    “咦?这是什么!”

    王小川突然看到泥土里竟然有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他伸手抓起来,顿时竟然扯出来一条又粗又大的金项链!

    “卧槽!”

    这条金项链大的出奇,完全就是那种夜市里烤串摊上光头大哥最爱带的那种。每一个金环都有小指头粗,初步估计一下足足有半斤还要多!

    王小川除了在金银首饰店里,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粗大的金项链!从手里沉甸甸的分量来看,绝对是真家伙!

    半斤的东西平时放在手里根本没什么感觉,但是现在一条金项链放在手里,却让他觉得真心沉,压的他的手都不稳了!

    王小川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闫叔的尸体,心里面大为震惊:“没想到传言真的是真的!这家伙竟然这么有钱,而且品味还这么低俗,买这种傻大黑粗的金项链,竟然还在这么天才的把金项链埋在花盆里!”

    王小川忍不住激动的继续刨着土,很快他竟然又挖出几件金首饰,而且一个比一个趁,最小的一个都有一百多克!最大的一个竟然是一个整整一斤重的金佛!上面还打着银行的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