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但在他们前面的这条河不宽也不深,但是却没有过河的桥,只有刚好被没在水面下几寸深的一个个石墩,大小不一不说,有的间隔还算正常范围内,有的却要大步迈过才行,要是白天他也不多说什么,可是这黑灯瞎火的还不如游过去省事。

    沈书懿在水边犹疑了好一阵,再看沈秋,脱鞋下水的动作利落干脆,但好像也知道他有点怕似的,所以站在第二个石墩上的等他。

    “没事的,过来。”见他不肯动,沈秋便开口催道。

    沈书懿有些发愁的揪了揪头发,也脱下鞋袜一手提着,小心翼翼的下水。这几日天气都在转暖,河里的温度虽然还是冰凉的,但也不至于刺得人缓不过神来。水中的石墩表面又都已经被打磨得平整光滑,虽然看着费神,却不想他想象中的那么难走。

    走出几步他便放下心来,原来还以为沈秋是走多了才不怕的,事实上这些石墩本身就挺很好走,只要看准了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走出去几步他脚上就适应了水中的温度,反而觉得好玩。

    不过,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更何况他以前从没走过这样的桥,眼看着快要到对岸了,还剩下最后两个石墩,他迈步的时候突然后脚一滑,眼看着就要整个掉在河里。

    沈秋眼疾手快,伸手一捞,硬生生把他在离水就差一点的时候拉住了。

    沈书懿也不知道得是用多大的力气,这么奇怪的姿势应当是不好用劲的,沈秋却能把他一个十五岁的青年人拉住,别的不提,单是握住他胳膊的那只手,力气大的仿佛能把他骨头捏碎一般。

    这么一晃神的功夫,另一只闲着的手上一松,两只鞋“扑通”的一声就掉进了河里,他伸出手去也只来得及拿起来一只,而且八成已经湿透了。

    沈秋维持这个姿势应当也是极费力的,把他拎直溜之后忍不住揉了揉肩膀,嘴上也不知是气还是有些无奈的说道:“多大了你,人家五六岁的娃娃都能自己跑过去。”

    站在最后一根石墩上的沈书懿也觉得面子上有些过意不去,他这才第一次在河边走,不仅湿了鞋,还被水冲走一只,这大半夜的肯定是捞不上来了,荒郊野岭的,别看灯光好像不远,真要走起来起码半个小时打底,林中地上湿凉不说,树枝草梗遍地都是,恐怕到地方回头一看,身后一路的脚底血。

    “小叔……”他努力的表现出很委屈的样子叫道。

    沈秋连连叹了半天,在那个看起来根本不大的布包里翻腾了一阵,竟然扯出一块布来,拎着问他:“丢了哪只脚的?伸出来。”

    沈书懿低头仔细辨了辨,把右脚伸出去,沈秋便蹲下身,用那块布叠了一层裹在他脚上,到脚腕用一根红绳绑住,好歹可以对付着赶路。

    现在想找鞋是不可能的,沈书懿也不是什么斤斤计较的人,而且有这么快布已经是幸运,穿上左脚那只半湿的鞋跟在沈秋身后继续赶路,虽然还是难走些,但他反而走得更快几步,到了村子里才能找到鞋穿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所以还是快点省的脚心受苦。

    这么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出头,村子终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近了,他这两只脚也早都冻得冰凉,只盼着赶紧找一家进去歇歇脚,但沈秋在村子中间的那条土路上走了两三回也没见他进哪家。

    “等他们出来?”他问道,右脚踩在左脚上瑟瑟发抖着。

    沈秋看他一脸可怜相,便直说道:“上一次我在这看见一个小孩,整个村子里只有他没事。”

    沈书懿四下张望,这村子看起来忒平静了些,各家此时声响都还不大,小孩老人都还睡着,年轻的女人起来烧火做饭,一会男人该下地干活的便要出去了。村子里肯定也是要养狗的,但都安安静静,只偶尔吠上一两声,若真的有尸毒蔓延,断然不会这般模样,而且……他问道:“小叔,这么多天还一点味没有?不太对啊。”

    沈秋点头说道:“不仅如此,这些人的尸毒用什么法子都没有效果,普通的糯米我试了,家里的药我也试了,可能是源头不一般吧……若不是这些人身上的特征已经很明显了,那张纸估计也送不到咱家来。”

    好好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发生尸变呢?像是源起于尸毒,但分明又不是,怪不得他老爹对此时如此看重,怕一村的人都变成活跳尸只是其一,主要还是发生尸变的原因,查不清楚一来没法救这些人,二来万一再蔓延到其他地方岂不是还要束手无策?

    倒不是他们多管闲事,一行便有一行的规矩,世间修道之人可以十万计数,形单影只的还好,天底下总有个睡觉的地方,而如沈家这般有自己的宅院又定居于一方的就不同了,曲云的百姓接纳了他们共同生活,别人的家事他们可以不理会,但是像这种普通百姓根本无法抵抗,大面积出现,而且还可能继续扩散下去的,就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了。

    在这件事情沈书懿的了解到目前为止还停留在沈秋的口述上,虽然大概情形能想象出来,但毕竟没有眼见为实,但不知为何,他隐隐觉得这件事情好像比他们想的还要复杂许多,不像是天灾,更像是人祸!

    “那怎么办?”他问道,难不成要一直等着那小孩出来?

    沈秋唇间刚动了动,突然神色微变,直直的便向一户人家走去,沈书懿在后面遥遥一看,也就是普通的破篱笆院子,好像比隔壁几家的还要更破一点。

    猫腻虽然一时看不出来,但肯定是有吸引沈秋的地方,他也不急着问,跟着走过去,到院门前便听沈秋喊了两声:“有人在家吗?”

    里头久久都没动静,但屋里灯开着应当是有人在的,果然,过了一阵便见那屋中出来一个有些年纪的婆婆,颤巍巍的步子走到院门前,打开门问道:“你们是谁啊?”

    这还是沈书懿见到的第一个村中人,立刻便凝神仔细打量起来,确实如同沈秋说的一般无二,普通人中了尸毒的特征一应皆有,印堂发黑,眼神僵硬,行动迟缓等等,唯一差的就是这些人身上一点味道都没有,他都忍不住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鼻子不好用了。

    他这么上下看着,沈秋正温和一笑说道:“我们两个是进山打猎的,这个是我侄子,他今天是第一次出来,在河边丢了一只鞋,能不能向您借口热汤还有一双草鞋。”

    那婆婆却谨慎的很,接着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人?前面那么多家怎么就找到我这个老婆子了?是不是欺负我年老想抢东西,我告诉你,我家真穷的很,你们不要白费功夫了。”

    沈秋面色不变,说道:“大娘您误会了,我家就在东面十几里外的白药村,前面每一家我们也都问了,有的说家里也没饭吃,有的干错不理会,我们身上带了吃的,您给口水和就行。”

    婆婆还是半信半疑,又问道:“大半夜的打什么猎?我年纪是大了,可人不糊涂!”

    不糊涂到是,沈书懿心道,但是沈秋嘴皮子功夫可谓相当了得,男的还好说,只要是女性,上到八十,下到三岁他还从来没见过哪个能不被说动的,沈秋这个人,开口之前就已经打好了通篇腹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且保证真诚动人。

    便听沈秋轻叹一声说道:“说来也是家门不幸,我表哥,就是我侄儿他爹,过了年突然生了场大病,一家子上有老下有小,没了他可怎么活?这不这几天刚有点起色,我想着出来打打野物,回去给他炖上,他啊也是几十年都没个歇着时候的干活,吃点好的说不定人一下子就能过来不是?”

    家里长家里短的这些事,越是老人越是会忍不住唏嘘,听沈秋说完便打开门来让他们进去,边说道:“我瞧这小娃娃也就十五六岁年纪,身板可是怪弱的,简直像个大姑娘似的,怪不得让老的操心。这三四十岁的人啊,正好是到坎,我家那口就是四十多岁去了,哎呦,留下我老婆子一个,别说有多遭罪。”

    “大姑娘”这三个字妥妥的戳在了沈书懿的心窝子上,沈秋面上虽然不显,但他怎么看都觉得好像有一丝笑意在里头。这事说来也是委屈,他从小练戏就是旦角,时间久了就算平时努力克制,好像也会显得有些“娘气”,平时在曲云,他是沈家少爷,这种话便没人敢说,或者在兴镇,学旦角的男子都是这个样子,也没人会说。

    这样的形容他踏踏实实的有好几年没听过了,上次还是过节遇上了姜陶,两人之间关系不错,她也是玩笑调侃罢了。

    和那些戏子不同,他没登过台,也不太有戏子的那份荣誉和尊严,许多名旦平时行止甚至会特意加大化一些偏向女子的形态,可他不一样,戏是好好学了,但总像是个幌子似的,又有哪家的少爷愿意天天被人拿去和姑娘比较?

    这架子虽然端着没什么用,但他不想撒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