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整个城西都开始了疯狂的军备竞赛,段风流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这个保镖实际上是有名无实,关于被冷落的下场,我从拒绝加入西乡会的那一刻就预料到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我是段风流,同样不愿一个外人掌握帮会的种种机密。但是事情似乎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简单,段风流的失踪频率越来越高,看我的眼神也是躲躲闪闪,像是做了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我能感觉他在故意躲避着我,这种感觉让我十分的不安。

    “你快过来、、、、、帮会医院”段风流的莫名来电让我心头一颤,深更半夜的,他在部队医院做什么。电话里的声音很是焦急,并且带着轻轻的颤音,很难想象像他这样镇定自若的男人,会流露出那么脆弱的情感。我没问他发生了什么,就算前面横着刀山火海,我也不得不硬着头皮顶上去。他履行了他的承诺,我也必须承担我的责任,这个时候,他的命比我自己的命还要重要,万一他出事了,王颖和苏凡的治疗就会没了着落,对我来说,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困难,所以,他必须活着。

    “哒哒哒哒”段风流的电话刚刚挂掉,窗外便传来了激烈的交火,重机枪和手榴弹的声音,真实的提醒着我,这不是普通的火拼,而是一场战争。如此巧合的事情,傻子也能猜到出了大事。城西的风平浪静终于被打破了,就像一场蓄谋已久的狂风暴雨,不期而至的洒在了这片躁动不安的土地上。

    “万哥,你没事吧”一个憨头憨脑的大胖子“彭”地一声踹开了我房间的铁门,站在门口晃荡着脑袋往房间瞅着。

    “大愣子,趴下”我赶紧冲他喊了一声,他倒反应不慢,“扑通”一声趴到了地上,一拍子弹贴着他的脑袋射在了铁门上面,传来了“铿铿铿铿”的爆响,跳跃的火花溅到了愣子的脑袋前面,我借着火光,看见愣子瞪着两颗牛蛋大的眼珠子正盯着我。

    “大愣子,你没死吧”我不确定子弹是否击中了他的脑袋,这么近的距离,就算贴着头皮轻擦一下,照样也是必死无疑,子弹很轻松便穿透了五厘米的铁门,厚实的铁门上面此时多了一排清晰的弹孔。

    “哦、、,还没死,就是头有点晕,万哥,老大发来命令,让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掩护你离开,医院已经被包围了”大愣子的声音越来越弱,我连喊了几声他也没有任何回应。

    “该死”,我狠狠锤了自己一拳,大愣子的死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真是个愣子,死得不明不白,这一瞬间,我再次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

    大愣子手里的ak47明显比我身上的五四手枪更加适合这场战斗,我夺过了他手中的自动步枪,打算冲出去杀个痛快。这个时候,重机枪的声音却停了下来,我很清楚,西乡会的兄弟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对方火力凶猛,加上又是突袭,刚才那阵狂风暴雨般的扫射,整栋房子都被打得摇摇欲坠,又有几人能够存活下来。此时我的脑袋晕乎乎的,耳朵里面不停地重复着密集的枪响。

    “操尼玛的,叫你牛逼,砰”枪声在我左前方不足十米的距离响起,接着便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显然,入侵者已经攻入了房子。

    “华哥,城西的这些草包真他娘的没劲儿,我还没有热身,战斗就结束了,哎呀,没劲儿、、、没劲儿、、我当西乡会有多牛逼呢,把廖老三那些人一个个的吓成了娘们儿”一个公鸭般的男人嗓子传进了我的耳朵。

    “牛逼个毛线,一群土鳖,西乡会的这些**全是几十年前的破烂货,拿什么跟咱们拼,也就只能对付廖老三的那些**,一群土农民装什么不好,偏偏要装黑社会,这下好了,遇到咱们这些正儿八经的黑社会,一下子全玩完了,嘿嘿,简直就是找死。”另一个男人同样发出了刺耳的笑声。

    “华哥,咱们分开找找看还有没有没死透的,顺便帮忙他们结束痛苦,嘿嘿”鸭嗓男人笑着说道,被他称做华哥的同伙立刻附和了他的建议。

    不一会的功夫,一个猥琐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冷笑着抽出了腰间的青皮短刀,,这把青皮短刀是我参加总队集训时缴获的战利品,在报春山的那片小树林里,我从木弘猎了头的刀疤男人身上剥下了这把短刀,锋利无比,用来防身极为合适。

    猥琐男人很快便发现了大愣子的尸体,他走过来对着愣子的脑袋踢了两脚,几乎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如果是个活人的话,肯定会难以忍受脸上的剧痛,他用这种方法检查敌人是死是活,不得不说是个非常聪明的办法。他在确定愣子已经死掉以后,脸上立刻露出一道残忍的笑容,然后转过身子准备寻找以一个目标。此时他那脆弱的脖子可怜巴巴的暴露在了我的眼前,我不再迟疑,猛地往前蹿了几步,青皮短刀对着他的脖子划上一圈,一颗圆溜溜的脑袋便从他的脖子上面滚了下来。在我看来,青皮短刀是最仁慈的杀人工具,快到不会让他感觉一丝痛苦,或许,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安乐死。

    没有间隔多长时间,我又如发炮制的杀了另外那个男人,解决他们以后,我便沿着几乎成了废墟的走道潜了出去,外面的战斗仍在继续,西乡会的帮众比我想象中要顽强得多,武器上的优势往往不是决定战斗胜负的唯一因素,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段风流一定下过很大功夫。

    帮会医院在离后港西巷不远的地方,那里属于段风流的大本营所在,从城西**赶到帮会医院最快也要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不知道段风流能否坚持那么长的时间,我所骑的摩托车是雷大壮的那辆改装摩托,速度极快,一分钟内,速度便提到了一百二,如果换成它原来的主人,速度肯定还能更快一些。

    二十分钟以后,我赶到了帮会医院,这座毫不起眼的三层小楼此时烧得只剩下了一副框架,哪里还有段风流的影子,王颖、苏凡、段风流,难道全都葬身火海了吗?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她们在我心里到底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