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洞省,秃峰市。

    黎青五人站在路边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汤宇,你那朋友也太不靠谱了吧,说好的三点到,现在都准备四点了。”曹丽娜抱怨道。

    她的怀里搂着黎青,黎青几次试图挣脱开,都被她被按回去了。

    用她的话说:你爸把你交给了我们,绝对不能让你冻着了。

    黎青欲哭无泪。

    “再等等吧,应该快到了。”汤宇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在他的地盘上。

    突然,一辆“小众”牌汽车风驰电挚般朝他们开过来,一个漂亮的甩尾,稳稳停在众人面前。

    “嗨,你们就是玮哥的朋友吧?”车窗摇下,驾驶位上一个平头小年轻吊儿郎当地问道。

    汤宇连忙道:“是是是,我是傅玮的朋友,他怎么没来?”

    “他有点事,来不来,就让我来了。”平头小年轻道,“玮哥让我好好招待你们,快上车吧。”

    “谢谢哥们了。”

    众人早冷得受不了了,赶紧上车,由于位置有限,黎青只能坐在曹丽娜腿上了……

    车上,汤宇递给平头小年轻一根烟,问道:“哥们怎么称呼?”

    “我叫苏进章,你叫小苏就行了。”

    “那怎么行,我比你小,叫你一声苏哥吧。”汤宇给他点上烟,“苏哥混哪的?”

    苏进章很是受用,道:“就在玮哥手下跑跑腿,挣不了几个钱。”

    汤宇道:“那很厉害啊,天马唱片这公司可不是谁都能进的。”

    “还行吧。”苏进章回头瞥了车里的几个,“你们这是一个乐队?”

    “对,刚成立的,名字都没想好。”

    “这年头乐队可不好混了。”苏进章一副指点江山的语气,“我们公司原本也养着几个乐队,一直不温不火,公司已经把他们放弃了。”

    汤宇道:“我也知道乐队不好混,不过我们乐队可不一样,一定能火的。”

    “呵呵。”苏进章嗤笑,“每个刚进这个行的人都是这么觉得的。”

    汤宇不置可否,知道人家看不上他们,他也不再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上。

    把众人放在一家小酒店门口,苏进章就驱车离开了。

    众人立即将汤宇围起来,孙天鹏问:“宇哥,你那朋友是天马唱片的?我听说过这个公司,刘京、白旭升、曹青青都是这个公司捧出来的,我们是不是也能进这家公司。”

    汤宇道:“不好说啊,我得找我那朋友打听打听情况。”

    众人一阵失望,除了黎青。

    由于要接受资金,五个人只开了三个房间,黎青和汤宇一间,孙天鹏和周小林一间,曹丽娜单独一间。

    本来曹丽娜还想跟黎青一块住一间的,最后被大伙制止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要是擦枪走火了怎么办。

    第二天,汤宇打了几个电话,最后都一脸郁闷地挂了。

    他宣布:先不急着找公司,去排练。

    他们五个组成乐队,除了黎父审核那次,一次正经排练都没排过,这可不行。

    大家都没有异议,曹丽娜却提了一个当务之急的问题——乐队的名字。

    起名这种事当然是集思广益了,大家都挺感兴趣。

    孙天鹏道:“叫大鹏乐队怎么样?”

    众人直接给他一脚。

    周小林道:“我觉得森林乐队不错。”

    曹丽娜道:“我觉得美丽乐队这名字更好。”

    黎青听得直翻白眼,怎么一个个都那么不靠谱呢。

    汤宇依然是老规矩,优先询问黎青的看法:“青仔,你觉得应该叫什么?你可是大作家,起名这种事难不倒你吧?”

    黎青挠挠头:“我算什么作家,随便写写的。”

    “什么,青仔还是作家?”其他人齐齐看向黎青,在一般人眼中,作家是逼格很高的存在,没想到自觉身边就有一位。

    “就是写过两篇小说而已。”黎青有些羞涩道。

    “别谦虚了,青仔。”汤宇道,“你的小说可以能拿千字1000的,如果这样还不算作家,什么样的才算作家?”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孙天鹏道:“千字1000?1000块吗?”

    “对,就是一千块,一万字就是一万块,比咱们辛苦写一首歌赚的还多。”

    黎青暗自腹诽,说得好像写作就不辛苦一样,一万字一样要花费好多脑细胞的。而且,你丫的当初不是这样说的,你说唱歌比写作赚钱,我才跟你来的,怎么这会儿为了在队员面前装逼,就改口了呢……

    曹丽娜搂住黎青的脖子,道:“好啊,青仔你是大作家竟然不跟姐姐说,亏姐姐那么疼你。”

    黎青选择保持沉默……

    “青仔,起名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汤宇道,为了笼络黎青的心,他算是不留余力了。

    黎青没办法拒绝,只好绞尽脑汁地想。

    叫什么好呢……

    突然,他脑海灵光一闪。

    “叫超越怎么样?”他脱口而出。

    “超越?”众人在嘴里念叨几下。

    “超越好,积极向上,不错不错。”作为黎青的铁杆支持者,汤宇第一个表示赞同。

    “既然是青仔想的,当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啦。”曹丽娜紧跟其后。

    “我也觉得没问题。”孙天鹏道。

    “赞成。”周小林举起双手。

    全票通过。

    【超越】乐队就此成立。

    其实黎青想到的是梦境中一个叫beyond的乐队,翻译过来就是超越乐队。

    不过他觉得beyond属于英文,不如中文那么亲切。

    于是最终选择了【超越】。

    ……

    陈春华是一个资深专栏写手,曾经在《书虫》杂志上写过一些文章,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被《书虫》永久拒用稿件了。他还出版过两本书,销量有十多万,在圈内算是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最近,他接到一个大生意,某家新成立的影视公司向他邀约剧本,出价三万块钱。

    说实话,这笔钱不算高,但陈春华看重的不是这笔钱,而是那家公司背后的靠山——天马音乐。

    另外,他也想借此机会,完成向编剧的转型。

    剧本花了他三天三夜完成了,他把剧本交给影视公司,等了半个月终于等到答复,他的剧本过了。

    陈华春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正打算喝一杯庆祝庆祝,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喂,你好。”

    “陈哥还记得我吗,我是编辑马艳红,上次在岳洞省作协的聚会我们还一起喝过酒的。”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

    陈春华对这人有些印象,身材火辣,略有几分姿色,于是颇为热情地问:“小红啊,找哥哥我有什么事吗?”

    马艳红道:“陈哥,我被人欺负了,你可一定要帮我。”

    “额……”陈春华吞了吞口水道,“具体怎么回事,你想要我怎么帮你?”

    于是,马艳红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说出来。

    听完马艳红的叙述,陈春华为难道:“你想让我打压打压花满楼的气势,这个……可有点难办啊。”

    马艳红一咬牙:“只要陈哥你帮我这一次,妹妹我怎么都依你。”

    陈春华顿时热血上涌,拍着胸脯道:“哥哥就帮你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