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学堂内。

    几年的光阴闪过,台上的王夫子愈发的老太横生了,而往日那些孩童,如今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少年郎和少女。

    一些人的长大,总是伴随着一些人的老去,这是不可避免的。

    看着台下那些风华正茂充满着生机的一张张脸庞,王夫子露出了一丝微笑,待看到任缥缈的位置的时候,他微微一愣。

    那个洛京来的侯府少爷,此刻正撑着下巴,看着窗外的鸟语花香,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这是很少见的,这个孩子很不一样,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他看不透的少年,总是沉寂的如同老翁一般,抱着一本书,这几年,他见证着任缥缈手中的书籍从史学换到文学,然后再换到地理,甚至医书。

    他不明白,一个少年,是如何对这些各自领域不同的书籍产生如此大的兴趣的,仿佛这个少年就是为了读书而生,可是今天,他的书桌上却没有书本。

    似乎感受到了自己的目光,那个少年回眸微微一笑,似做招呼。

    任缥缈对于王夫子实际上是感激的,这几年来,小胖子,不,已经不再是小胖子了,当初的那个小胖子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少年,身体只是略微发福。

    当初的小胖子没少找过任缥缈的麻烦,各种手段百出,就如同一个恶作剧的孩童一般,任缥缈不好计较,不过这些所幸都有王夫子,为他减少了许多麻烦,为此,小胖子没少挨戒尺,可是依旧不屈不挠的和任缥缈做“斗争”,仿佛和任缥缈是天生的冤家一般,甚至让任缥缈觉得他是不是养成了一种习惯,一天不挨打,就浑身难受。

    这不,任缥缈又看到了坐在后排的小胖子,用一个皮筋勒起一块儿石子,朝着自己射来。

    头一偏,石子射偏,好巧不巧的砸在了前排的一个少女的头上,小姑娘嘴一撇,眼泪就流了下来,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让后排的小胖子惊慌失措!

    “任涛!给我上来!”王夫子那催命一般的声音在任涛耳边响起,让他嘴角微微一抽,有时候,他很好奇王夫子是不是隐藏的先天高手,怎会每次都能如此精准的找到自己。

    然而,他却不想想,每次捣乱的必然是他,王夫子何须注意别人。

    五戒尺之后,任涛一脸哀怨的回到了座位,看着任缥缈的背影,咬牙切齿。

    “不知不觉,你们已经来学堂八年了,这八年里,想必你们学到了不少的学问,今日是你们最后一天在学堂了,就让我最后再考究下你们的学识”,王夫子有些缅怀的看着台下一张张脸庞,在乾元,十三岁之前的学堂等同于义务教育,再之后如果想要再深度学习,就需要有条件的家庭单独聘请夫子了。

    “以故乡为题,半个时辰内,赋诗一首,”王夫子出了题目。

    题目一出,台下学子开始思索,神色百态,有抓耳挠腮者,亦有胸有成竹者,而任缥缈,提笔,却是愣在原地,眼神飘远。

    故乡,对他来说是个很遥远的距离,遥远的不只只是距离,只能在脑海中回忆。

    那个世界的故友,亲朋,不知可好。

    “好了,住笔,”王夫子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半时辰一闪而过,而任缥缈却还未动笔。

    和他一样的还有任涛,抓耳挠腮的,白色宣纸上只字未现,只留一纸头屑,不过他看到任缥缈也没动笔的时候,却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似乎被这一声唤回了声,任缥缈的思绪从那亿万光年的距离中飘回,落笔,凤舞。

    不远处的任涛看到任缥缈龙飞凤舞,他也不甘示弱,刷刷刷,写下了一段。

    接下来,王夫子按照顺序,一一将诗句念出。

    随着王夫子一首首的念下来,他的眉头时皱时舒,这些诗句,大部分文笔稚嫩,平淡如水,没有新意,虽然没有多出彩,不过却也踏踏实实,然而,在看到一张纸上的诗句的时候,王夫子的脸一下子拉长了!

    “任涛!你这是什么狗屁不通的东西!亿念故乡狗,玩闹踩狗屎,真是有辱斯文!”王夫子气的胡子一抖一抖的,伴随着他念出诗句,哄笑声一片。

    任涛羞红了脸,恨不得将头颅栽在书桌下面。

    喝了口茶,平缓下心情,翻开了第二页。

    “噗”,然而,这一翻可不要紧,王夫子口中的茶水猛地喷了一地,双眼圆睁,直勾勾的看着宣纸上的四行绝句!

    龙飞凤舞的字体,每一字都如同活得一般跃然纸上,横平竖直,如同一把把直慑人心的剑光一般,光是字,就足以让人心神摇曳!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一字一句,王夫子仿佛着了魔一般,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越是重复,越是激荡心海,越是泪染双目!

    每一句诗,都仿佛写在了他的心中一般,他仿佛看到了千里之外故乡的那片稻田,仿佛看到了年少时候的自己,在那水稻田中嬉戏玩闹,仿佛看到了那已故的母亲在瓦房前等待自己的殷切,故乡,一个美妙的字眼,一个令他怀念非常的地方!

    他今年五十岁,在竟日孤城呆了十年了,或许很多人不知道,他曾经是何等的风光,何等的春风得意,作为乾元第二百八十二名状元的他,曾经一片光明前途,却因为一场站错队伍的政变,沦为了罪人,被发配到了竟日孤城。

    后来,因为学识渊博,被聘请为了侯府启蒙夫子。

    至今整整十年了,十年间,每逢佳节,他都会登高遥看洛京,那里,有他思念的故乡,有他的亲朋,有很多他难以忘记的留恋。

    看着手中的绝句,前所未有的,他感到了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弥漫在了心田。

    第一次,他为自己在竟日孤城而庆幸,否则,又怎能见证这样一首绝句的诞生,有怎能遇到如此天赋的学子!

    学堂内的人惊讶的看着这一幕,王夫子竟然哭了!这是极其少见的失态!

    王夫子似是跌跌撞撞一般的走到了任缥缈的身旁,看着眼前这名俊逸少年,他的故事,自己有所耳闻,虽是成武侯之子,却是贱妾所生,天生喑哑,被成武侯安排在竟日孤城,整整八年,不闻不问,似是没有这个儿子一般,是怎样的无奈与凄惨,才会让这个仅仅十三岁的少年,作出如此情真意切的诗句。

    或许,这个少年,也是期盼有个家吧,有个关心他的人。

    然而,王夫子却不知,任缥缈真正所思的,此乡非彼乡。

    “任方,这首诗,是你写的吗?”虽然落款是这个少年的名字,可是王夫子依旧有些不敢相信,用颤抖的语气问道。

    任缥缈点点头,玄境的诗句,在这个世界中同样能够绽放出绚烂的光彩。

    “天纵奇才,天纵奇才啊!,得天垂帘,让老夫能够在有生之年得见此诗,实乃大幸!”王夫子情绪激动,他知道这首诗不出意外的话,必定流传千古,而自己,作为这首诗的见证者,也会在史书上留下足迹。

    “任方,你放心,这首诗,我定当上报太学,让你名满天下!”王夫子认真的对任缥缈说道,说完又似乎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在他看来,成武侯,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对此,任缥缈不做评价,名满天下,对他来说,可有或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