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下神坛?明月迅速向四周扫了一圈儿,他被谢生凤怀抱,被激情热吻,早就留下了无数的证据。无数人的手机里,都拍下了二人的照片。

    他就是有一万张嘴,也掩盖不了事实。

    毁了,这下彻底毁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名声,被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吻给毁了。百世英明,毁于一旦。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救世主形象,瞬间堕落成与魔鬼共舞的不法之徒。

    高歌在一旁拍拍手,对谢生凤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我家大凤果然聪明,竟然想出这个方法。明月你不是牛逼么,你不是救世主么,爹看这回你还有什么脸出现在众人面前。

    说完,他已经开始幻想。明月走在大街上,被人指指点点,被人背后说三道四,甚至被人指着鼻梁骨大骂。那样的场景,怎一个爽字了得。

    明月微微一笑,道:高歌,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名声什么的,对我来说,都是身外之物,我根本不关心别人怎么看我。我关心的,是你们这群恶徒什么时候能从世上消失。

    他的声音,本来就让高歌讨厌。这么明显的挑衅敌对的话,立刻惹火了他。提起大长腿,一道金光闪过,金尖皮鞋就踢了过来。

    不料,被谢生凤用手肘给挡了下来,冷声警告道:高歌,如果你再敢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高歌眯着眼睛,缝隙之中,藏着满满的愤怒,很不甘心地收回了腿。

    明月眼睁睁地看着,高歌的腿在收回去的过程中,在慢慢变短。跟另一条腿对比时才发现,原来高歌刚刚的大长腿,竟然伸长了。

    顺着墙壁垂直向上跑,阴气,大腿变成,种种迹象表情,高歌拥有了异能。

    明月故作一副很震惊的表情,高歌,你你难道拥有了异能?

    高歌见明月一脸震惊,开始装逼,吓傻了吧!比以为只有你有异能,现在爹也有。要不是我家大凤拦着,我一定一脚踢死你。

    这么厉害!明月装作再次震惊的样子,不知道,你脸上带着的,是什么样的面具。

    高歌将面具从脸上拿了下来,青面红发,怒眼獠牙,面目狰狞恐怖。他带着的,竟然是跟自己一样的面具,鬼王。

    明月心里暗想:原来,谢生凤将鬼王面具抢走,给了高歌。又多了一个讨人厌的家伙。

    高歌带上面具,指着明月,摆出很酷很帅的姿势,现在,我也是拥有鬼王面具的人,帅气程度,不输你。

    嗯嗯,不输我不输我。明月突然感到乏累,不想再跟高歌做口舌之争,闭上眼睛,安详地躺在了谢生凤的怀里。

    高歌真是要被气炸了,眼睁睁地看着明月占谢生凤的便宜。更重要的是,那些便宜都是他想占而没有占到的。

    小眼睛瞄一眼谢生凤,得来的却是冷眼警告。

    算了,我走了,一看见你就烦!高歌从高楼上跳了下去,如同一个巨大的铅球砸在地上,吓傻了众人。双手插着兜,迈着大长腿,从众人身边穿过。

    他最享受这种感觉,当年在林海市也是。不管的羡慕还是憎恨,要的就是这种存在感。他的小眼睛,一直在偷偷瞄着周围的观众。那一个个的大眼睛,让他心里暗爽。

    突然,他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一个人。

    停下退了两步,透过人群中的缝隙,看到了一个乞丐。向乞丐走去,周围的人自觉地让开了道路。

    那个乞丐看样子有四五十岁,个头儿挺高的,足足有一米八。身体虚弱消瘦,就快只剩下一身的骨头。

    头发脏乱无比,一身的破棉袄。夏末的季节,天气也是蛮热的,也没见他脱去厚厚的棉袄。

    乞丐的小眼睛,一直闭着。尖尖的鼻子,红通通的,一看就是酒糟鼻。他的手里,死死地握着一个酒瓶子,抱着酒瓶子呼呼大睡。

    他的身前,有一个破碗。碗里面装着硬币纸币,大概有几十块的样子。

    高歌站在乞丐面前,沉默了一会儿。巨大的身躯,挡住了阳光。突然覆盖过来的阴影,并没有打断乞丐的美梦。

    所有的人,都为老乞丐捏了一把汗。

    突然,众人发出一声惊呼,高歌向后抬了大长腿,准备用金尖皮鞋去踢乞丐。

    虽说,欺负一个乞丐并不算什么能耐,可众人之中,实在没人敢出头制止。

    高歌的皮鞋,迅速落下。就在距离乞丐还有十公分的时候,突然停下,让众人长舒一口气。

    他想了想,最终没能踢下去,从兜里掏出二百块大钞,放在乞丐的碗中,说道:大爷赏你的。

    乞丐微微睁开了眼睛,醉醺醺的有些犯迷糊。定了定神儿,看到碗里有两张百元大钞,头都没抬一下,笑嘻嘻地回道:谢谢大爷。

    随后,他试着抓了几把,终于抓住了碗里的钞票,随随便便揣在了破棉袄的兜里。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这个老乞丐,在窃窃私语。

    这个老乞丐,老道这里已经好多年了,附近没有人不知道他。一年到头,就这一身的破棉袄,连一双完整的鞋都没有。

    他就常年在那里躺着,好心人看他可怜,给了他点钱。可这家伙,每当碗里有足够的钱,他就拿去买酒喝,成天喝得大醉,几乎不省人事,一天一宿地睡觉。

    睡觉,喝酒,睡觉,再喝酒。他的生活,非常简单。

    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这个老乞丐一定是个不务正业,整天酗酒的混蛋。不然,不会落到这步田地。这么高的身高,去干点什么不好。

    久而久之,给他钱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只有少数人,不忍心还会施舍点儿给他。

    高歌侧着脑袋用余光扫了一眼,真想回头给他一脚。这要是在林海市的性格,非得把他的肚子踢烂不可。

    赏了二百块钱后,高歌插着兜,继续前行,渐渐消失在路上。

    高歌突然从楼上跳下去,又对旁边的老乞丐感兴趣,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差点忘了,楼上还有一对男女。

    今天,明月算是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高歌,没想到,他还有点同情心嘛。

    他?谢生凤不屑地哼了一声。高歌什么人,她太清楚了,绝对不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人,不欺负老乞丐就不错了。今天的举动,一定是被明月气疯了。

    明月突然转移话题,道:谢生凤,我的名声被你毁得差不多了,你该补偿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