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如兰跟在身后,打量着,白色的衬衣,袖子卷着,质地很好的黑色西裤应该是手艺很好的裁缝做的,非常合身,一双尖头皮鞋,上面还有金色的扣环,就是没穿袜子,头发周围剃得短短的,只有前面几缕长的,脖子后面的蝎子纹身藏在衬衣领子里,说不出的神秘……

    就是这个人了么?我真的要和他?莫如兰有点不敢看了,因为越看心跳得越厉害。(手打小说)

    莫承宗没有在大堂等,书房中,赵千见到了这位致公堂的龙头,类似于天地会总舵主的人物。

    莫如兰跑的很快,怎么就跟逃似的?临走还偷偷看了我一眼,脸红红的什么意思?难道她爱上我了?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的乱世佳人,哥哥想死你了!

    “赵兄?”看到赵千坐在椅子上捧着茶杯偷着乐,莫承宗心下也有些疑惑。

    “别!”赵千一下站了起来。莫龙头啊,你是我长辈,怎么能这么叫呢?和你称兄道弟,我和你女儿不就是**了么?不行!绝对不行!

    “莫龙头,您是长辈,我很尊敬您,您还是叫我的表字青山吧。”赵千拱拱手,那是相当有礼貌。

    莫承宗果然老怀大慰,轻轻抚须,“那我就倚老卖老,称一声青山了。”

    “该,太该了!”赵千拿出烟,恭恭敬敬的递上一根,“莫龙头,请抽烟。”

    莫承宗笑着推辞,“年纪大了,养生重要,到了我这个岁数,就想着怎么活得高兴,期望着儿女们都有个家,能早日抱上孙子。”

    这老头也快60了吧,大儿子莫如竹讨厌江湖事,在英国学医,估计是和家里闹翻了;二儿子莫如松是个废物,成天吃喝玩乐,烂泥一滩;三女儿就是乱世佳人,能力还行,但是多半要被老子祸祸;四女儿莫如薇乖宝宝一只,可惜许给了华莱士那王八羔子,以后婚姻生活估计也不幸福……

    想到这里,赵千看莫承宗的眼神居然多了几分同情。“那莫龙头,小子就随意了。”打火机盖子一甩,点燃了烟。

    “这倒是个新鲜玩意,青山啊,你家在何处?”莫承宗笑道。

    “英国,我在英国长大,和香港总督查理从小住一个院里,后来他出息了,我也就跟着沾沾光,来美国做生意,挣点小钱。”赵千说起谎话是一套套的,丝毫不带脸红。

    “哦?”莫承宗眼中微微一闪,“我怎么听说,青山在香港时,说自己从美国来,还卖给了兴中会一些枪弹?”

    革命党**你大爷!忙道:“随口说说,莫龙头不必当真。”

    莫承宗沉默了一下,看着赵千,沉声问:“青山,我要一句实话,这家,是回得,还是回不得?”

    赵千不说话了,在房内走了几步,坐了下来,然后将烟头放进了茶杯。

    呲的一声,烟灭了,书房内的两个人却不说话了。

    良久,赵千缓缓起身,目光炯炯的望着莫承宗:“你要什么?”

    “家。”莫承宗迎上了赵千的目光。

    “什么家?”赵千眉间皱起。

    莫承宗盯着他,没有回答。

    “我懂了。”赵千收回了目光,坐下,又点燃一支烟。

    莫承宗露出了笑容,“青山,试试这个。”然后拿出一支雪茄。

    “南美货?”赵千问。

    莫承宗笑着点头。

    “不习惯。”赵千笑道,“还是抽这个舒服,什么东西,还是习惯的好。”

    莫承宗道:“青山,你怎么看兴中会?”

    赵千抖抖烟灰,“没怎么看。”

    “哦?”莫承宗饶有兴致。

    赵千叹了一声,“根本就没在眼里,何来怎么看?”

    莫承宗眼神一动,“为何?”

    赵千道:“很简单,他们没用,家都还没有,就弄了个什么国出来,乱弹琴当然不靠谱了。”

    莫承宗哈哈大笑:“话虽简单,却一针见血,看来我是老糊涂了,老糊涂咯!”

    赵千接着道:“国家国家,先有国才有家,这话是没错,可也得看什么时候,现在的中国,叫国么?那就是一块肉,大家都来分,你在肉上生活,不挨刀子挨什么?所以我们得先看到家在哪里,再想法子把家给梳理顺了,才能谈国。”

    莫承宗表情变得严肃,“你找到了?”

    赵千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却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该还的,我会还,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莫承宗缓缓点头:“凡事都有代价。”

    赵千道:“是有代价,但有些人却连代价怎么付都不知道,因为他们不知道去做事,事是人做出来的,以前有个人教过我一句话,莫龙头想不想知道?”

    莫承宗目光闪烁,“请教。”

    赵千一字一句道:“人要比枪更厉害。”

    莫承宗望着赵千,目光闪个不停。

    赵千深深吸了口气,“枪再厉害,也需要人去弄它,人比枪厉害了,人就能活着,就能用枪干事,如果驾驭不了枪,那就只有被枪征服,死得一干二净,因为别人也有枪,比你厉害。所以,不要去埋怨自己为什么会死,而是要去想,怎么才能不死。”

    莫承宗轻轻道:“好一个人比枪厉害,好一个怎么才能不死。没错,不是别人的枪杀了自己,而是自己的枪不够厉害,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却没有想通,做了些不值得的事情。”

    赵千看着他:“莫龙头,相信我,要回家,只有这条路。”

    莫承宗不再言语,负起手,良久,问:“青山,教你这句话的人何在?”

    赵千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然后指了指天上。

    莫承宗点点头,不再继续问,“青山,你答应我一件事,只要你应允,致公堂从此就是你最坚实的支持者。你知道,致公堂在海外已有百来年,家底虽然说不上深厚,却也不薄……”

    说不上深厚?我的莫龙头,您太谦虚了。致公堂说白了就是华人世界最大的黑帮,您老人家,就是华人的教父,就算比不上费尔罗家族,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你要我答应什么事?表情这么严肃,就跟嫁女儿似的。

    于是问:“何事?”

    “娶小女莫如兰为妻。”

    咣当,浪荡子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

    好嘛,有手段,不愧是华人教父。从兴中会那撤了资,又把宝押在老子身上了!莫承宗,你到底想干什么?

    反正老子绝不相信,你只是为了想回家。致公堂在美国这么大的基业,说放就放?错了,你想要的更多,因为这里不是你的地方,你知道,莫家不可能祖祖辈辈都在别人的地方活着,所以你才到处寻找依托,先是革命党,现在又是老子。

    你也看出来满清是没救了,下一个坐江山的指不定就是谁了。你是寻龙,还是爱国?说不定你心里早就明白,那帮革命党左右摇摆,一面从你这拿东西,一面又想着靠洋人,不踏实罢?

    是啊,说不定人家革命党也在打算盘,觉得你莫承宗别有目的,只是把你当夜壶,用完了就甩,在人家心里,洋人可是比你可靠多了……

    本来只想要你的钱,你怕打水漂,所以把女儿塞给我了,这样我就得叫你一声岳父,如果以后我成了大事,你就是头号功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也许我错了,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我不想当傻逼,这个时代就是个丛林,你死我活,就是个大赌场,傻逼一定输,还输的很惨。

    不过……

    乱世佳人。

    赵千眼前浮现出了莫如兰俏丽的容颜,这个女子不光漂亮,要命的是她有气质,一种刚柔并济极其令人想要征服她的气质!

    受不了!老子真受不了哇!

    去***,答应了!反正这个年代一夫多妻,老子不吃亏!以前害怕结婚,是怕在一棵树上吊死,是怕为了一朵小黄花放弃了万紫千红的春天,现在怕个屁啊!男尊女卑的年代就是好,活在这岁月的爷们,办事的时间都他***长一些!

    于是,和莫如兰定下了婚约。但没有合生辰八字,因为没有。不是因为穿越而来,而是就算没穿越,他也只知道个出生年月日,连自己真正姓什么都不知道。

    胡乱编了个身世,大小多少也和真实事件差不多,莫承宗也没多问,反正生辰八字合不合这门亲事也是一定要的,倒是莫如兰,听说了浪荡子无父无母,夜里还为他偷偷抹了眼泪。

    真大方!未来岳父真他妈大方!刚一答应这门婚事,莫承宗出手就是一百万美元,还说先拿着,以后不够尽管开口,一切莫如兰做主就可以了,也不用经过他,他老人家年纪大了,也该享享清福,等着抱外孙了。

    看来这意思是把致公堂交给莫如兰了,莫如兰以后是自己老婆,还不是什么都听自己的?好,很好,强大,很强大,你甩手了,我掌柜了,你不操心了,老子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