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霍青坐在悬崖半腰处一块山岩上,俯视着灯火通明、喧闹异常的谷中,内心却感到一片孤寂。刚从生死悬于一线的沙漠中走出,立刻又陷进同样生死悬于一线的战乱。这几天,他忙得身子刚一躺下,就进入深沉的睡眠,没有一丝闲暇来思考自己的命运。而今天,一句蛮族人无意间说出的话,触痛了深埋在心底的伤痕。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和我们一模一样!”老匈人的叫声一直回响在他的耳旁。

    我到底是什么人?既非帝国公民,又是天朝叛逆。有国不能投,有冤不能报,除了自己姓霍,我还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人吗?“我是天朝战将。”一句话貌似说得轻松,霍青内心却藏着无限苦楚。我不是天朝战将,我只不过是叛臣霍家的孤孽!霍青在心底狂吼。他一拳擂在山石上,尖锐的砂石深深陷进皮肤,渗出丝丝鲜血。但这点**上的疼痛比起心中的痛又算得了什么,有什么样的痛楚才能压制心中的痛!

    霍青心中的刺痛愈加难耐。他揪着胸口,却碰到怀中一件硬硬的物事。这是祖父掷向自己的玉佩,他掏出来摊放在手掌中,凝视着它,眼中热泪夺眶而出。这是一块和田玉,细腻温润、晶莹透白、色如羊脂,在月色的照耀下莹光流溢,正面雕刻的貔貅张牙舞爪,青光闪耀,仿若活的一般。背面刻着两行字:

    拓土开疆

    国之栋梁

    这是先帝高宗赐予祖父的玉佩。那时,霍家由于在平定羌人的叛乱中建立赫赫战功,再一次登上权势的颠峰。高宗皇帝陛下命宫中名匠刻此玉佩,亲笔题写了这八个字刻在上面,以彰显霍家杰出功绩。“赳赳将军,貔貅绝群。”霍青默念着一篇古碑文。貔貅,是上古战兽,吞金噬铁,无坚不摧,为古代贤君底定中原立下汗马功劳。高宗刻上貔貅,自然是以此兽形容霍家战功,勉励霍家为国尽忠。但是,霍家尽忠了,最终却是满门尽灭,下场惨绝!

    想到此处,霍青冷哼一声。自古忠良多冤死,奸佞小人尽得意。什么建功立业,什么封侯拜将,有什么意义?什么尽忠报国,什么鞠躬尽瘁,全他妈狗屁!

    这个才知道几天的西方帝国和我有什么干系?我为什么要掺和到与已无关的战争中来?在这个与已无关的世界里建功立业又有什么意义?刹那间,霍青对无意义的征战杀伐产生无尽的厌倦。为什么而战?我在为谁效劳?匈人和帝国谁胜谁负与我何干?霍青找不到答案。

    温柔的月光洒下,掌中玉佩泛出柔和的光芒。圣人曰,玉有十德,为仁、知、义、礼、乐、忠、信、天、地、德,乃君子的象征。我虽身在异域,但仍然是个天朝人,虽无君可忠、无国可报,但圣人教诲不可违,君子之道不可失。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亦不失为顶天立地的伟丈夫!

    霍青长身而起,眼望东方。天朝故土,或许有一天我会回来,或许某一天决定不再回归,但那一天,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一个只知死忠的将军,而是为了心中道义而战的斗士!

    霍青迷茫的心终归清醒,心情轻松下来,从山岩上一跃而下,朝难民人群中走去。

    转过一株大树,却见一人倚着树静静地坐着,手中握着一块洁白的物事,在哪儿出神,神态仿佛刚才的自己一般无二。

    依丽娅靠着树已经坐了很久,遥想故乡和亲人,脑中一幕幕全是火光冲天的城市和遍身鲜血的民众,心中的痛全浮现在脸上。她蹙着光洁的额头,紧闭着美丽的大眼,无声抽泣,泪水一颗颗滑落,全没有听到霍青走过的声音。

    她弱小的身影显得那么无助,引起了霍青的怜惜之情。同是天涯沦落人,想必这个异族少女也曾经历了不堪回忆的过往,乱世中有谁能得到幸福呢。霍青不忍心看到她陷在痛苦的回忆之中不能自拔,轻轻地咳了几声。

    咳声惊醒了依丽娅,她张开眼一看,见讨厌的东方骑士站在身边,脸“腾”地红了。她重重地哼了一声,把手中的东西揣进衣襟里,站起来昂着头快步走开。

    我真有这以讨厌么?霍青心道,不明所以。

    这一夜,逃散的难民越聚越多,投入建寨工程的人也越来越多,黑暗中霍青也不知来了多少人,但见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火光照得整个山谷一片通明,一队队人穿梭在谷口与林地之间。天明时分,寨栅终于合拢,寨门也建了起来。难民欢声雷动,从未见过的喜色洋溢在他们脸上。

    四十一名战士在后半夜不再参加建寨工程。霍青把他们召集起来,对白天的战斗进行总结。霍青疾言厉色,对他们在战斗中的表现严厉批评。天朝军法森严,七禁十七律五十四斩,哪一条容得军中将士违背。但他们是西方世界的普通百姓,刚刚成为战士,哪里知道军纪不可违背,也弄不懂太过复杂的纪律。最后,霍青只颁布了三条:

    闻令不行者,斩;

    扰乱行伍者,斩;

    避战求生者,斩。

    战士们经历了一场生死相拼,虽说打胜了,但他们一个个都明白:如果不是有霍青压阵,就算是四十个,也未必赢得了五个匈人。一旦没有迅解决掉这五个匈人,谷中上万人必定遭到一场死人数以千计的大劫。他们对霍青的训话心服口服。

    宣布完军令,霍青顾不得他们疲劳至极,马上着手新的训练。寨栅已经快建好了,白天用的长矛阵不适用于守寨。但霍青手上并没有最适应守寨的弓箭,只得采取了老鄂德的建议。

    这是洛玛帝国轻步兵的惯用战术——掷标枪。

    帝国步兵军团作战时,常用一人多高的标枪投掷对手。步兵军团中各支队前两排装备标枪,规模达到三四千人。三四千人一齐投出长达八尺的标枪,遮天蔽日,声势骇人。老鄂德当过雇佣兵,见识过帝国正规军团的这种标枪战术,早准备了几百根,以备守寨所需。但以霍青的眼光看,这种标枪攻击距离既不远,杀伤力也有限,比起强弓硬弩自是远远不如,更别说战士们手上的标枪连块铁都没有。可是在目前这种状况下,这是唯一的选择。

    老约夫洛从德门斯堡带回了少许几件兵器和装备:十来根长矛和五件步兵轻铠,这就是四个活的匈人的价钱。德门斯伯爵虽然对霍青的才能很是赞许,但他实在拿不出货了,只能这么打老约夫洛。

    四十一个人太少了点,寨栅一步距离才能分配一个人,连个后备的人都没有。该扩大一下队伍了,霍青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