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我们去哪里?”发动了路虎准备出发的陈虎问道。

    葛焕闻侧头,看着坐在驾驶位上,神色淡然,面容坚毅的汉子,内心有些恍惚,陈虎,他这一生最坚定的追随者,华夏百战榜第三十二位,绰号金甲武神。

    华夏百战榜,是末世发生一年后,是一块儿从天而降紧紧的插在陕省咸地的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记录了华夏最强大的百位异能者,榜单上的名字都是自动更换,仿佛有一个无形的手在操纵着石碑。但是却正确得让人难以想象,哪怕是一些突然出世的隐士,只要能力到,都会发现自己的名字早就在百战榜上了。

    正因为这个泄密性,百战榜周围永远都是腥风血雨,鲜血洒满了百战榜这个石碑旁几里的土地。

    前世的葛焕闻就是华夏百战榜的第二十八位,而排名前四的,正是三王一后。

    奇点前世敌人文阳秋收手下的第一高手——文阴悦,也就是后来他们才知道是贤哥一直在找的妹妹萧乐颜,排名第五。

    而奇点当中排名最强的两位,便是萧乐贤和张虚,萧乐贤是华夏百战榜第十六位,张虚则排名第二十一,实际上奇点内部成员都清楚,凭借张虚的诡异的异能,真实对战的时候,张虚对前二十名的人都具有威胁力,张虚要输也只是输在能量度不足。

    葛焕闻看了看手上的腕表,已经到了十点二十了,距离末世还有四分钟。

    他之所以没有坚守这栋别墅而选择走出去,除了他不喜欢坐以待毙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附近会降临一只空间属性的幽影猎豹,虽然杀了它取了它的兽晶可以交给安然姐,让安然姐的储物空间增大一大圈。

    但是末世异世界对撞后葛焕闻的异能只是刚刚觉醒,那点微末的异能力肯定会让习惯了拥有强大力量的葛焕闻无法直接适应,他更无法让秦乐心和陈虎在没有适应异能的时候就随他一起涉险!

    “去魔都!速度提到最高!马上离开这里!”葛焕闻战斗经验丰富,所以他对幽影猎豹并无多大畏惧,他有自信哪怕凭借微末的异能力都能将幽影猎豹斩杀于此,可是猫科的异兽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狡猾多端,如果无法从葛焕闻的身上找到突破口,那它绝对会改为攻击秦乐心和陈虎,刚刚觉醒异能的他们,绝对没把握对付幽影猎豹!所以他想快速赶去魔都,贤哥肯定拼了命的往魔都赶的,那里是萧乐颜读大学的地方,而虚老大和很多兄弟都会在半年内陆陆续续赶往魔都。

    那个后来改名为朱雀城的魔都,也成了他们奇点的其中一个长期驻地,抵御来自沿海的各种异兽。

    而且据他所猜测,老大萧乐贤和凤凰神后那个女人应该还有点令人八卦的关系,不然凤凰神后那么精明的女人为啥那么信任贤哥,信任“奇点战队”啊!

    只有一个解释,爱情使女人变傻!

    对于自己的这个推论,葛焕闻深信不疑。

    路虎车在路上行驶了将近四分钟,就在这时,劈咔一声,一道巨大的闪电横在空中,闪电并未消失,在电光处出现了一道道肉眼可见的裂缝。

    末日,来了。

    葛焕闻左手紧紧的攥着尼泊尔军刀,右手十指相扣拉着秦乐心的手。

    感受到秦乐心手心中的湿润,抽出手一把将她拉进怀里轻声呢喃道,“不怕,我再也不会把你弄丢了,不管是谁,都别想把你从我身边带走!”

    然而,经过末日第一天的颠簸和奔走,避开了所有想要搭讪的人,在葛焕闻纠结于自己的路虎被倒塌的大树拦住了,想去村里面找机器拉开大树的时候,他从没想到,在这个末日第二天的清晨,会遇到了江尘和庄晓晓,他目力很好,所以,还看到了安然。

    葛焕闻看着这三人,内心无疑是很激动的,但激动的同时还有些失落。

    激动是因为在他的记忆里已经被文阳秋坑杀的兄弟们又回来了,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今生大家又可以并肩作战了。

    失落则是他们3个看他的眼神的陌生,面瘫尘陌生不陌生他看不出来,但是安然姐的单纯,如果记得他,怎么可能会是这样沉默而安静。

    既然记不得他了,那他们一起打拼了5年的“奇点战队”只能活在他心中了,那些风风雨雨只有他自己默默的回忆,曾经的荣耀已成过往云烟。

    不过,葛焕闻相信,只要今生他们兄弟们再聚在一起,肯定可以创造比前世更加辉煌的奇点!

    因为,他记得前世的一切!

    身为神棍的庄晓晓无疑极具神棍的专业素养,他觉得这少年眼神不对劲,而且他和他旁边那大个又是枪又是刀的,这攻击力看起来杠杠的,是敌是友?庄晓晓下意识掐指一算,却发现自己与这个少年羁绊极深,这种关系,不亚于他和相识数年的好兄弟江尘的羁绊!呃!好事啊!“尘尘,跟着他!跟着他咱们就安全了!”

    “我说你能不能不一会老江一会尘尘的,人多了叫尘尘,整的我好像你儿子似的!”江尘此时很无奈,毕竟他身为一个高冷的天才,华夏最顶级的科学家,还是不喜欢被人一言不合换称呼的!

    “不要在意那么多细节,就跟着他就对了,咱们就彻底安全了!”庄晓晓话音刚落,就听嗷呜的一声,随后狼嚎声此起彼伏。

    众人一惊,巡声看起。

    当葛焕闻听到一阵阵狼嚎,脸色却是大变,突然想到什么,他急忙低头去看顿时大惊。

    他这一枪把末世初期令无数人头疼的棘突狼打死了啊!

    棘突狼,群体行动的异兽。这帮跟土狗长的差不多的东西一直是末世初期很难抗衡的家伙,因为它们每次出动都是几十只一同行动,由于繁衍能力强,一般都是把人类堆死的。

    葛焕闻大感头疼,贤哥,求原谅,你弟就是这么粗心大意,重生也没能改好!

    葛焕闻有些自责,也怪他自己一时大意,着急救下他们的面瘫尘和装神棍,并没有留心这怪物的种族!就因为他一时激动,结果竟然落得这么个难堪的处境。

    但是,葛焕闻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相反他的战斗本能很强。

    既然遇到了,葛焕闻随手把自己手边的冲锋枪扔给江尘,“接着!我知道你会用,点棘突狼的眼睛,去车里隐藏!它们腰部不是弱点!”随后抽出腰间的尼泊尔军刀,喊到,“虎哥!抽刀!把枪给他,女孩子跟他一起上车!”

    身后的陈虎一同抽出腰间的尼泊尔军刀。

    葛焕闻迎着狼群冲了过去,他前世是“奇点战队”的前锋和快攻,主要负责支援,所以他已经习惯把面瘫尘和装神棍护在身后,以至于没有发现江尘在他下意识的举动下那个不经意间的复杂眼神。

    用贤哥的话来说,他葛焕闻确实粗心大意,但是他是最好的战士,所以现在的葛焕闻心里只有战斗。

    战斗!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