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蓝皮古书

    告别了胖子,跟沈茜约好了明天一起去租房子,孔宇就带着自己的行李准备回宾馆。

    “哟!也不是我们的孔大才子吗?这是怎么了,提着行李准备跑路?”

    陶安军那张欠揍的脸出现在孔宇眼前。

    “孔宇给了记白眼,没有理会,绕过陶安军走向学校大门口。”

    见孔宇不理自己,陶安军有种吐血的冲动,蓄势待发的一拳打到了棉花上。

    “怎么,孔大才子,你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富二代吗?怎么给弄得灰头土脸的。孔宇依然不为所动。

    一个学校的才子既然被学校开除了,这真是天下奇闻,都能记入容都大学的史书里面了。”

    孔宇依然没有回头,也没有理会,把陶安军当成了空气。

    “吗的,最看不惯你这种穷的铃铛响,还自命清高的人,屌丝一枚,要不是本少爷有着自己的底线,早就特么的修理你了。”

    “呸,什么东西。”

    陶安军有些恼羞成怒。

    终于,孔宇停下了脚步。

    头也没回,轻飘飘的丢下一句话。

    “我们走着瞧。”

    ……

    回到宾馆,孔宇成大字形倒在柔软的床上,心中茫然,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做什么,学校不能去,家教也泡汤了,又加上囊中羞涩,没收收入来源,接下来怎么生活。

    还要租房子,如果付了房租,可能连吃饭的钱都会出问题。

    既然想破脑袋都没有目标,干脆就什么都不想,明天反正要出去租房子,顺便多留意一下,考察一下市场,看看别人做生意的出发点在那里。

    说做就做,反正待着也是待着,不如现在就去看看。

    孔宇翻身站起来,准备出门,一个古朴大气的长条形木匣子映入眼帘,孔宇一拍脑门。

    “差点忘记了爷爷留下的这个木匣子。听消防队的李队长说,爷爷去世的时候,是用身体压在木匣子上,防止木匣子被火烧毁。”

    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孔宇眼珠子转了转,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一向平淡无奇,心如止水的爷爷用生命去保护呢!

    抱着木匣子,坐在床上,孔宇心里充满好奇,把木匣子放在腿上,翻来覆去的打量,经过研究,这个木匣子至少有上百年历史,上面的浮雕刻画细腻,栩栩如生,做木匣子的材料更是素有木黄金之称的沉香木所制。

    孔宇有点不淡定了,心里不敢相信,不断的安慰自己,自己只是在书本上看过沉香木的特征和形态,也许这个木匣子只是相似罢了。

    研究了半天,孔宇郁闷不已,这木匣子严丝合缝,浑然一体,跟本就没有打开的地方。

    孔宇也不气馁,既然爷爷把这个木匣子留给他,那么这个木匣子里面肯定有东西,也肯定有它的打开方法,只是目前不知道怎么打开而已。

    目光在木匣子上一点点的搜寻,注意着上面的每一个细节,一刻钟后,孔宇在一个浮雕的动物身上发现了一丝端倪,在浮雕动物身上,刀功干净利落,棱角分明,但是在它的眼睛处,却饱满圆润,并且光滑如镜,显然是时常摩挲的结果。

    屏住呼吸,孔宇颤颤巍巍的申出左手食指,放到浮雕的眼睛处,不停的摩挲,木匣子没有什么反应,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在眼睛处用力按下。

    “卡。”一声脆响。

    严丝合缝的木匣子,在三分之一高的地方出现了一条裂缝,孔宇脸上露出了笑容,木匣子即将揭露它神秘的面纱,心里很是期待。

    由于右手不便,孔宇粗鲁的用两条腿夹住了木匣子底部,左手除大拇指以外,其他的四个手指扣在木匣子的裂缝处,用力往上一拉。

    “咯吱。”木匣子应声而来。

    孔宇心情激动,他还是有点念想,心里有所期待,在他的心里还是期待那个木匣子万一是沉香木呢!木匣子如果都是沉香木做的,哪里面藏着的宝贝又会是什么?

    不过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在木匣子里孤零零的躺着一本蓝皮线装书本。

    孔宇不甘心的把书本拿出来,又在木匣子里摸了几遍,确定木匣子里面真的没有其它的东西时才无奈的放弃。

    把目光放回到手中的蓝皮书本上,书本跟现在的书本差不多大小,不过是用麻线串在一起,很是陈旧,书皮呈蓝皮,上面无字,书角处毛边四溢,腐朽不堪,显然这本书被翻阅的次数很多。

    “感觉有点不对?怎么这本书上半部分比下半部分要厚!”

    好奇打开无字的蓝色书皮,灰白的书页映入眼帘,第一页上面是一排排的名字和相对应每个人的成就介绍。孔宇认真数了一下总共有十一个人。这十一个人依照生辰八字排的序。

    从生辰分析,所有人都是清政府年间的。排在第一位的出生于清兵入关之前,排在最后的一位是死于民国时期,从介绍上看,这十一个人在他们的那个年代,都是名商巨贾,赫赫有名,而且这些人全部都姓孔。孔宇猜测这第一张书页所记载的是孔家每一代人的佼佼者。也就是孔宇的先祖。

    翻开第二页,孔宇所猜果然不假,书页上的记载得道了证实。

    孔家,在明朝时期只是生活在农村的一个不起眼的家族,家境平穷,世世代代男耕女织,且能养家糊口。

    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家族,却在明末时期出了一个不得了人才,也就是这本书上所记载排在第一的人,他叫孔胜凡。

    孔胜凡,从小由母亲带大,父亲被抓壮丁战死沙场,从小没人管教,因为吃不饱,穿不暖,养成了偷鸡摸狗的习性。

    孔家人碍于面子,把孔胜凡与其母亲赶出家门,明朝末期,兵慌马乱,为了生存,孔胜凡的母亲改嫁到了县城里的一个打铁汉。

    没过两年,母亲跟他的便宜老爹又生了一个弟弟,这个时候孔胜凡就更没人管了。

    一天在外面东奔西跑,吃喝嫖赌,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养成了一身的市井之气,不过孔胜凡很是义气,见惯了形形色色之人,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人与人相处来自于沟通,语言是心灵的桥梁,是相处的艺术,孔胜凡在沟通上很有天赋,利用这一优点,上至高官巨贾,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够打成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