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吉诺德,身高只有一米五多一点,在整个盗贼团里面,可能是最矮的一个,但是盗贼团里面所有的人,没有一个胆敢看不起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这支盗贼团的首领,同时因为他凶狠阴险睚眦必报。

    雷吉诺德出身查尔斯帝国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虽然只是守着几亩贫瘠的土地,还要承担高额的赋税,谈不上衣食无忧,但是一家人在一起拼搏生活,也算得上其乐融融。

    可惜好景不长,只不过是因为雷吉诺德的农民父亲,在走路的时候,不小心冲撞了一位贵族的远房亲戚,灾难就降临到了这一家人头上。

    那位贵族的远房亲戚,买通了贵族的税务官,找了一个由头强行逼税,将一家人生生逼得家破人亡。

    那一年,雷吉诺德只有七岁,流着总也流不干净的眼泪,看着忠厚老实的父亲母亲,在跪地苦苦哀求之后,被仇人活活打死!

    自己和十一岁的哥哥,被卖给了奴隶贩子,以半个金币不到的价格。

    雷吉诺德小小的心灵,被扭曲的不成样子!

    也许真神还是有点良知的吧,小小的雷吉诺德从奴隶贩子的手里逃了出来,代价是他十一岁哥哥的生命。

    即使雷吉诺德现在已经将近四十岁了,但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能经常梦见那个漆黑的夜晚,自己和哥哥在黑暗中奔跑,奴隶贩子的手下高举火把,追逐在身后。

    他从来都不认为光明能够带给人温暖,光明带给他的只有恐惧!

    每一次在睡梦中,看到哥哥转身冲向追兵的身影,雷吉诺德就会惊醒,因为他总是能感觉到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注视着自己。

    那是对命运的控诉和对生命的留恋!

    杀人!

    雷吉诺德惊醒之后,肯定要杀人,只有通过不停的杀戮,才能疏散他心中的愤怒和……恐惧!

    七岁到十五岁,是雷吉诺德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岁月。

    乞丐,小偷,小厮……所有在人类社会最底层挣扎的职业,雷吉诺德都做过。

    只不过为了一块小小的面包,他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在他眼里,那不是面包,那是继续生活下去的权力,是以后报仇的希望!

    十五岁的时候,雷吉诺德潜回了故乡,找到了自己的仇人,那个贵族的远房亲戚。

    那个家伙已经今非昔比,靠着贵族的名号狐假虎威,靠着自己恬不知耻,挣下了大大的身家,已经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富户。

    费劲心思潜入仇人家里做小厮,一待就是五年!

    然后趁那个肥猪一般的家伙,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一刀结果了他!

    大仇得报的雷吉诺德一路逃亡,在逃亡的过程中,参加了一个小小的盗贼团。

    凶狠,阴险,让他在这个小小的盗贼团中混得风生水起,直到到了二首领的位置。

    大首领已经年老体衰,有心将盗贼团传给他,并且将唯一的女儿嫁给他。

    在老首领身死的那一天,雷吉诺德接管了整个盗贼团,迎娶了老首领的女儿,完成了他人生轨迹转变的第一步。

    至于虽然身老体衰但是没病没灾的老首领,到底是为什么突然身死,盗贼团里其他人,根本没有兴趣,知道自己又换了一个首领,这就足够了。

    其实,雷吉诺德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按照他的话,“只不过从自己杀人,变成带着一群人去杀人而已……”

    杀人!

    杀平民,杀贵族,杀农夫,杀战士……

    盗贼团在雷吉诺德的带领下,无人不杀!

    方圆几百里之内,几乎没有盗贼团没有屠戮过的地方,但是令人奇怪的是,盗贼团连贵族都敢杀,查尔斯帝国的贵族高层就像瞎了一样,放任盗贼团流毒四方,却视而不见!

    不仅仅普通民众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算是盗贼团内部的家伙们也心存疑问,只不过摄于雷吉诺德的淫*威,谁也没有问出口而已。

    只有雷吉诺德自己知道,自己能够如此肆无忌惮,跟一位查尔斯帝国的大人物有关系!

    就算是那个被盗贼团杀掉的贵族,也是在这个大人物的授意下才干的,要不然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

    雷吉诺德很清楚自己在那个大人物心目中的定位,什么脏活累活,什么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全是交给他来处理,自己只不过大人物豢养的一条野狗而已!

    野狗就野狗吧,总是要比死狗强!

    雷吉诺德,为那位大人物做事,从来不问原因,不问报酬,同样做起事情来,也从来不打折扣!

    罗兰和提图斯站在小山丘上的时候,雷吉诺德正带领着盗贼团,遵循着那位大人物的指示,围攻着一个七八百人的商队。

    从罗兰和提图斯的高度看下去,整个战场收入眼底。

    商队将货车围成一个大圈,站在圈内,顽强地抵抗着盗贼团的进攻。

    足足一千多人将商队的防御圈,围得水泄不通!

    盗贼们不但一个劲地强攻,而且看那架势还进退有据。

    罗兰放眼远望,竟然在对面的小山坡上看见有二百多骑兵整装待发!

    盗贼团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战斗素养了,不但知道强攻,还知道留下强力的预备队,准备在商队防御圈露出破绽的时候一击必杀?!

    罗兰眯着眼睛仔细观看,这才发现在对面的骑兵身边,有一个小个子,要不是身边手下汇报的时候,全部是毕恭毕敬的神态,罗兰甚至会忽略这个小个子的存在。

    “首领么……”

    雷吉诺德也看到了对面的罗兰和提图斯,只不过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只不过一个吟游诗人和一个流浪骑士而已……”

    雷吉诺德不认为仅仅两个人,对这个人数超过两千人的战斗,能够产生什么影响。

    “传令,主要进攻防御圈的左边……”

    “传令,有弓箭的家伙,集中力量压制商队的佣兵团……谁要是再给我浪费弓箭,老子就活劈了他!”

    “过去几个人,把对面那两个人赶走……”

    命令一层层地被传达下去,罗兰看到几个骑兵,从对面的小山坡上下来,分别冲向不同方向,有几个策马向自己奔腾而来。

    罗兰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看着。

    盗贼团对防御圈的左边进攻更加猛烈了,狡猾的雷吉诺德选择了一个不错的角度,从这个方向进攻,负责守卫的佣兵们不得不面对刺眼的阳光。

    “嗖嗖嗖……”

    羽箭不停地落下,虽然准头不怎么样,但是足足四百多人一次齐射,给防御的佣兵,带来很多的麻烦。

    往往刚刚抬起左臂的臂盾,将来袭的羽箭格飞,对面的盗贼就一剑刺来,运气好的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运气不好的,直接一命呜呼。

    盗贼团一方面士气大振,发出一阵阵怪叫,加紧进攻!

    眼看商队的防御,岌岌可危!

    “嗨……”

    一声暴喝,声震四方,一道身影,横空出世!

    长剑上包裹着犹如实质的斗气,横扫一圈,起码有六七个盗贼身首异处。

    一个闪身,又冲到另一个危险的地方,长剑挥扫,所向睥睨!

    罗兰和提图斯对视一眼,难掩眼中的惊讶!

    “爱德华!”

    浑身肌肉虬结,脸上刀疤狰狞!

    不是爱德华是谁?!

    只见爱德华一人一剑,如虎入羊群一般,在盗贼团中掀起以阵阵腥风血雨!

    只要是爱德华所到之处,商队的防御压力顿时减轻,所有护卫成员,全部会舍生忘死地进行反击。

    而反观盗贼团一方,所有人都刻意地躲避着爱德华进攻的方向,只要是看到爱德华到达左近,全部顿步不前,即便是这样,丧生在爱德华剑下的盗贼,依然是数不胜数!

    但是,一个人的勇武毕竟有限,任凭爱德华将自身的斗气运用到极致,也不可能只靠一个人防御住整个商队!

    事实上,不管是爱德华,还是雷吉诺德,都明白这一点,现在这种微妙的平衡,只不过是因为爱德华的存在,只要等到爱德华的斗气耗净,那就是商队防御崩溃的时候。

    罗兰仔细观察,也看出了这一点,要不是爱德华这个六级战士到处救火,商队的防御早就崩溃了!

    认出了爱德华,罗兰仔细回忆,和眼前的景象一一对照,这才发现,一直以来防守商队防御的,竟然全是黑风佣兵团的成员!

    对于这个八年前路遇的佣兵团,罗兰一直心存怀念,黑风佣兵团成员之间生死相托的义气,给罗兰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甚至还都过念头,想跟着这帮意气相投的佣兵们一起浪迹天涯!

    现在看到爱德华和黑风佣兵团落难,那还说什么?!

    解下背后的包袱,“咔咔咔”三声脆响之后,丈二点钢枪出现在罗兰手中!

    足足三米六的骑枪,直指前方!

    催动踏雪,冲锋!

    身后传来一声惨叫:“罗兰!我怎么办?”

    盗贼团的几个骑兵已经杀到,正紧紧追在提图斯的后面!

    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