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爵真太帅了!”闵采尔凝望着远方的云塔,双眼流露出被同伴和属下称为“领主中毒症”的花痴光芒。狮子王城壮丽的城楼上,有着“南封狱之王”美称的大公爵正身着耀眼的黄金铠甲,检阅着即将出行的军队。他背后的塔楼顶端,一只浑身黝黑的巨龙正展开硕大无朋的翅膀,出连串震撼云天的咆哮。

    “拥有自己的领地,拥有最华美的城堡,能呼唤魔神的力量,脚下纵横着忠勇的骑士,还拥有巨龙作为盟友……这才是男人最向往的梦想啊!”闵采尔忍不住轻叹口气,又郁闷地望望自己的服饰——一件简陋的半身甲,一套粗布外袍,上面画着朵小小的金色百合。他不过是个百人长,因为没有魔力的关系,只能混迹在依靠人多取胜的长枪队里,连自己的战马都没有。不过闵采尔也有足以让自己自豪的事情,那就是他还不到二十的年纪,就已经凭借自己的努力爬到了大公爵直属的金花军,还得到了一位爵爷的赏识!

    “闵采尔!大人叫你过去!”等待出击的军阵外,一个背着令旗的传令官勒住了马,朝着闵采尔大声喊道。

    这是闵采尔升任百人长后惯常的事情。这个千人队的将官们大多是中小贵族子弟,除了决斗和泡妞,对军队的杂事一点都没兴趣。因此熟悉军务的闵采尔被千人长维斯勋爵给抓了出来,管理的事情全都丢给他了。

    “闵采尔,这次出军要能获得功勋的话,就送你去黑骑士学院。以你的资质应该能称为合格的侍从呢!”这是勋爵某次醉醺醺时丢下的话,也是激励着闵采尔拼命为他服务的希望和动力。

    不过今天维斯勋爵拉长着脸,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

    他一把抓起准备跪倒的闵采尔,拖着他一路小跑到营帐后。

    “闵采尔,华沙又不对劲了!”他指的是父亲送来的梦魇兽,黑骑士们最喜欢的坐骑,“不肯吃东西,而且攻击所有想靠近的人!只有你能搞定它,快点!不然我会在送行的淑女们面前丢脸!”

    “是的,大人!”闵采尔一脸恭敬地回答道,“请问我的道具还在吗?”

    “在、在!”勋爵尖声叫道,“你们这帮没用的东西,还不把闵采尔的东西拿过来!”

    一名侍从捂着鼻子,把破旧的麻袋递到闵采尔跟前。他不以为意的笑笑,又回过来冲勋爵欠身示意。

    “您请放心。华沙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他推开破旧的门,走进了黑洞洞的马厩。维斯勋爵焦急地等待了一会儿,那匹暴躁的梦魇兽似乎终于安静了下来。

    门被推开了。闵采尔牵着华沙缓缓走了出来,将缰绳递在勋爵手里。凶暴的梦魇兽此刻就像温顺的小马,亲昵的擦碰着百人长。

    “呀呀,闵采尔,你真是个好马夫!”维斯勋爵哈哈大笑着伸出手,想拍拍闵采尔的肩膀。可他随即又抽回了手。毕竟身为贵族的一员,随意触碰下等人可是会被那些美丽的女士所嘲笑的。

    “真的不错!”勋爵决定夸奖他两句,“这次出军要能获得功勋的话,就送你去黑骑士学院,我说到做到!”

    封狱历四百二十三年。

    一个充斥着混乱和暴力的时代。

    长达三十年的对外战争,不仅耗尽了帝国的军力,还搭上了皇帝的性命。被称为“伟大的人”的阿鲁贝利西皇帝的死,就像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本已千疮百孔的帝国经济彻底崩溃。皇室无力约束诸侯,选帝侯组成贵族议会隐隐出对抗皇权的声音,暗流在表面的恭谨和顺从中涌动着,大大小小的领主顶着光明和正义的旗号,一面压榨领民,一面蚕食着无力的对手。

    南封狱不过是这混乱时代开端的小小缩影。林卡家的武威和恐怖再也镇不住饥饿疲惫的农夫。小规模暴乱此起彼伏,大小贵族却拥兵自重,听任暴民横行。狮子王城的金花军疲于奔命的讨伐反贼,却在连绵不断的战斗中缓慢地衰弱了下去。

    这是闵采尔今年第十次出征了。不过前几次的对手都是装备差劲的农民,贵族们甚至都不用出手。这次维斯勋爵就像参加一次旅游一般,不仅牵来了父亲雄峻的坐骑,还穿得像只华丽的公鸡。打仗的事情?闵采尔去做就好了!

    出兵的号角持续吹响着,维斯勋爵的军队终于离开了壮美的狮子王城,踏上了征伐罗翰海边缘新近出现的盗贼之路。闵采尔召集了所有的百人长交待了行军的注意事项,让自己的副手阿汉带领斥候们走在前面,自己则率领着五百人的长枪队保护着维斯勋爵等贵族骑士。

    “闵采尔,这次你又被当马夫使唤了?”一个和他交好的百人长偷偷凑过来,在沉默行军的他耳边说道,“这些贵族老爷,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回事!仗着自己天生有魔法胡乱行事!我看总有一天要玩完!”

    闵采尔没理他。他还沉浸在维斯勋爵的许诺里。这次一定要立下大功劳,斩下最多的敌人级,还要让维斯勋爵开心!这样,就可以迈出成为骑士的第一步了!

    这个近在咫尺的梦想整整持续了三天,直到离开了金百合领,登上了望得见罗翰海苍茫大地的山丘上。

    “大人,”他转身走向维斯勋爵,“今晚就在这里扎营吧!我建议做好足够的防御工事,据说敌人大部分是骑兵……”

    “都交给你!都交给你!”勋爵不耐烦地摆摆手,转身叫起自己的侍从,“罗格,把我的鹰拿来!我们去狩猎!”

    “大人!”闵采尔大急,“这里距离……”

    “滚开!”勋爵一脚揣在了他肚子上,“区区盗贼能把我这魔神血脉者怎样!不要碍眼,否则砍了你的狗头!”

    望着勋爵等十余骑嘻嘻哈哈地奔下了小丘,朝着罗翰海草原纵深跑去的背影,闵采尔只能无奈地叹口气,叫来阿汉帅斥候前去保护这些大人物。他安排人手在小丘周围扎下简易木栏,和百人长们分配好了守夜时间,自己郁闷地坐在小丘边望着无边的苍天。

    “只希望不要出事才好……”闵采尔抱紧长枪,抬起手虚握向面前,毕竟梦想只有一步之遥了,再忍忍,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然而神明似乎更热衷于一场恶意的捉弄。地平线处陡然间响起了尖利的哨声,那是金花军遇到敌人的紧急信号。闵采尔猛地弹起身,朝着营帐处跑去。雄浑的号角声里,刚准备休息的士兵都拿起了自己的武器,纷纷攘攘地汇集向军旗下,而几个百人长都脸色不善地凝望着远处扬起的尘埃。

    三名金花军斥候在荒芜的罗翰海上拼命狂奔,背后紧紧追逐着十余个弯弓搭箭的半人马。断后的斥候浑身浴血,肩膀上插着数支羽箭,还不时回身与半人马对射。

    “那是被派去保护勋爵的阿汉!”不祥的预感如乌云般笼在闵采尔头顶。没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就扛着大枪,带着直属的一百人冲了出去。见斥候们有人接应,半人马们终于停止了追袭,出连串刺耳的呼喝声后掉头奔向了来路。斥候们疲惫不堪地停在了闵采尔跟前,神情惶急而憔悴。

    “大、大人……”阿汉的呼吸如破了的风箱,”勋爵、勋爵被杀了!”

    无声的喧哗如瘟疫般在金花军的士兵中传播了开来。先后赶来的人们面面相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是说,魔神血脉的维斯勋爵被那些半人马给杀了?这怎么可能!”一名百人长神经质地摇摇头,“魔神血脉者不是神明的后代吗?不是抬手就能召唤元素之力吗?几个半人马!区区几个半人马?”

    “勋爵中了埋伏……”阿汉接过闵采尔递来的水猛灌了一口,“足足有几千人……除了半人马还有马贼……”

    军官们吵吵嚷嚷着,试图用大声说话压住心里的惶急。一向有急智的闵采尔却像丢了魂一样呆坐着原地,双眼失去了焦点。

    “一切都完了……”他可以想象未来的前途。丢了主将的性命,回去狮子王城就算不死,也是个永远闲置的黑暗前途。自己苦心奋斗多年,难道最后还是要卑贱地死在破旧的屋子里?

    “不……”不甘和绝望在闵采尔的心底燃起了黑色的烈火,他咬着牙,拄着心爱的长枪站起身,一把揪起半坐在地上的阿汉,“带我去勋爵那!就算是死的,也要把遗体带回狮子王城去!那些强盗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我要他们全都死!”

    最勇猛的三百名士兵被挑了出来。

    除了闵采尔直属的百人队,还选取了有名的勇士百余人,剩下的则是斥候队。他嘱咐了剩下的军官紧守军帐,然后才带着这支小部队朝着勋爵遇难的地方赶去。

    在夜色即将降临的时刻,斥候们找到了勋爵的遗骸。昔日威风凛凛的贵族和他的侍从们被穿在绳索上,从战场一直拖到了罗翰海里的一条小河旁,挂在强盗们的宿营地中间。他华丽的铠甲穿在看上去像领的人身上,遗体则光溜溜的被丢在一边。伏在远处的闵采尔甚至能听到他们在高声争执如何在死人身上继续泄不满。

    “将近两千人……“闵采尔默默计算着篝火的数目。这大概是几个大团伙临时聚集起来的,几百人一堆界限很分明。而领们的居然聚在河边高谈阔论,明显对自己人防范心理更甚于外人。这也给了闵采尔机会。

    “抱歉,没能尽到守护主君的职责……不过请让我为您的冥界之路送上最后的祝福吧!”血色的凶光在闵采尔眼底里浮现。他挥挥手,带着自己的百人队潜向小河的方向,那些擅长近战的士兵则紧紧护着长枪队的两翼。

    那些马贼们终于厌倦了狂饮和大吃的同时,金花军高昂的号角声突然响彻在宿营地的上空。锐器的破空声犹如狂风呼啸,上百支短矛带着浓烈的杀气撕碎了静谧的夜,宛如魔神的怒火降临了马贼们头顶。刺耳的惨叫声里,被钉在地面的人体展现出重重扭曲的丑态,而还没反应过来究竟生什么事情的人们很快就看到了死神。

    和通常密集的长枪阵不同,林卡家精锐的金花军有着别具一格的战法。一排二十个长枪兵的间隔足有两臂宽,留下了足够一人顺畅奔跑的通路。这些身穿半身甲的士兵随着队伍正前方闵采尔的步伐,不缓不急的压向混乱的马贼,似乎就像正常的行军一般。

    “金百合的狗!杀了他们!”最靠近的马贼领已经从第一波打击中清醒了过来。十几个彪悍的半人马勇士和三五个五大三粗的马匪抡圆了弯刀,朝着手持长兵的金花军杀了过来。只要撞进他们稀疏的行列,就赢了!几乎每个人都这么想着。连他们的贵族都被杀了,这些连战阵都不会排的蠢货能打赢吗?

    马贼们战意浓烈地狂奔了过来,而另一方金花军的百人队却始终保持着沉默。长枪被一根根的放倒下来。不是前后端直,而是诡异着从肩膀上斜插在背后,只露出小半截枪身。下一瞬间,走在最前面的闵采尔陡然间一声高呼,手中三米多长的大枪就如苏醒的毒蛇般弹了起来。

    “凯洛尔繁花旋风!”

    满溢着愤怒和杀意的吼叫声里,百根长枪几乎是一瞬间完成了同样的动作,四米多的距离刹那被缩短成了零。没有热血的厮杀声,有的只是长枪刺透胸膛的闷响;没有豪快的的呼喝,有的只是生命被夺取的沉寂。最勇猛的马贼们顷刻间就被刺成了筛子,七零八落的滚倒了一片,只留下马贼领形只影单的站立在篝火边,瞠目结舌地望着逼近过来的无情杀手。这些金华军的士兵在他身边分成了两边,毫无表情地反复着收枪,弹射,横扫的动作,锐利的抢尖持续收割着人的生命。这种杀戮如此冰冷,以至于部分马匪甚至忘记了逃走,只会僵立在原地等待死神的降临。无声的重压终于击溃了他们的神经,还没遭遇到金花军的半人马先抛弃了自己的同伴,撒开四蹄跑向深沉的夜里。那些擅长近战的金花军士兵开始向两翼展开,屠戮着失去组织力和抵抗意志的盗匪们。

    闵采尔静静地伫立在马贼领面前,双眼悲哀地望着脚边维斯勋爵的残骸。他缓慢地抬起手,摸上对面那张惊恐的脸。

    “等、等等!我也是受托的!你不想知道幕后主使是谁吗!你……”

    闵采尔没让他喊出来,就用手死死按住了那张口沫横飞的嘴。他拔出腰间的短剑,飞快的划过对方的咽喉,望着那具丑陋的躯体最后剧烈的痉挛和挣扎,最后瘫倒在篝火的余烬上。

    一切都结束了。

    孤寂的夜里,再不会有出人头地的梦想。闵采尔仰望着深邃的苍天,从喉咙里出一阵不可闻的呜咽。

    这支小小的军队在小河边休整了一夜,最后踏上了不可知的归途。闵采尔拒绝了部下的好意,一个人背着维斯勋爵的尸体走在队伍前面。

    等回了狮子王城,我把主君的尸体送还给他的家人,算是尽了骑士的忠诚。

    然后我就申请退伍,带着这几年的积蓄回乡去,讨个老婆过普通日子。

    骑士、领主什么的,对我这个小人物还是太遥远了……

    他们回到了驻扎的小山丘,却惊愕的现,被留在那里的人全都不见了。歪歪倒倒的营帐里留下了一部分武器和干粮以及一封让所有活着的人打颤的潦草留言。

    “闵采尔,对不起,我们不想死!有人告诉我们,只要把所有败战的责任都推到你身上,只要说是你勾结马贼害死了勋爵,就能救我们一命,所以请拿着这些东西赶紧逃吧!不要再留在金百合领了!”

    一阵难言的沉默后,几名军官立刻指着狮子王城方向破口大骂起来。愤怒的情绪随着咒骂泄得了半天,众人才想起日后的事情来。几百双眼睛紧盯着领闵采尔,等待着他能做出尽量让人满意的结论,却不料他陡然间哈哈大笑起来。

    “贵族,这就是贵族!”一刹那间,闵采尔对这个充满了轨迹和污秽的世界充满了绝望。神啊,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样终结我的希望?还是说,你觉得我不配称为合格的领主!

    “算了……”闵采尔摇摇头,“你们回去吧。我一个人顶着这污名已经足够了,而你们还有家人在狮子王城呢!”

    他沉闷地坐在山丘上,闭着眼睛感受着罗翰海的凉风。周围的人声慢慢低沉了下来,最后变得静谧了。闵采尔睁开眼,却现副手阿汉和十几个士兵留了下来。

    “我们愿意跟着你,大人。”阿汉认真地说道,“至少活下来的机会大些。”

    “是吗?”闵采尔轻笑了起来,“也不错,既然做不了领主,那就做个快活的强盗王吧!”

    “梦曾经离我这么近,可我却没有抓住他……”每当想起这段往事,闵采尔只觉得一阵阵遗憾冲击着自己脆弱的玻璃心,不过遗憾完了之后,蟑螂般顽强的生命力又会提醒他:生活还要继续,还是先干好本职工作吧。

    作为一个敬业的优秀青年,闵采尔近来一直在思考这么一个问题。强盗头子应该标配的压寨夫人,是不是应该提上日程表了呢?

    偏远的小镇梅该拉在大时代的漩涡中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和往常一样,接近黄昏的时候,劳累了一天的市民都会挤到镇上唯一的小酒馆。他们叫上一罐罐溷浊的麦酒,在笑闹和醉醺醺的夸耀中度过无聊的晚上。

    闵采尔也混迹在人群里,用深度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对面桌上一只鲜嫩可口的小羊。被标记为潜在猎物的女孩子全身裹在黑斗篷,正闷着头不停往嘴里灌着麦酒。

    她是在进镇时候被盯上的。孤身一人,气势汹汹地跑到酒馆,扯高喉咙骂了老板几句,还重重地坐在酒桌旁边,弄得桌子吱吱咯咯响。尽管女孩子蒙着脸,可暴露在斗篷外白皙娇嫩的肌肤却还是出卖了她。她的小手就像白玉的艺术品,圆润中泛着淡淡的红晕,手指纤长而顺滑,指甲修剪得齐齐的,只有小指甲略长,还染着浅浅的胭脂红。

    这修饰是封狱贵族女人才玩得起的花样。在狮子王城呆过不短时间的闵采尔一眼就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没有侍卫,没有马车,任性、娇纵、充满幻想、不通世事,家里还很有钱的小毛孩子!不好好告诉她社会的残酷和怪蜀黍的可怕,那真是有愧于‘狱门山大骑士团’的专业身份了。

    目标锁定,就是她了。

    闵采尔得意洋洋地冲手下使了个眼色,那小子立刻心领神会的走了出去。闵采尔这才拍拍手叫来服务生:“替我上一杯『罗兰的忧郁』给那边的女士。”

    这种鸡尾酒特别适合孤寂的女士饮用。往往充满梦幻情怀的女士们一看到这杯混杂着淡漠和妖娆的绚丽饮料,都会惊讶得轻呼出声,进而对知己的送酒人生兴趣。然后闵采尔就可以堂皇登场,鼓动三寸不烂之舌诱拐可怜的小羊了。

    “嘿嘿……”

    狼奸笑着,看着那杯忧郁、滥情而又无耻的酒被放在小羊面前,等待着她抬起一双诧异的双眼,然后扭头好奇地望向自己这边……

    “这是什么?”小羊说话了。清脆甜美的话语中,她端起了酒杯,好奇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把酒顺手泼到了地上。

    “这个娘娘腔的玩意,是那个家伙叫你送来的?”她扭头望向闵采尔,似乎小小的吃了一惊。斗篷陡然滑落,露出女孩子明媚的容颜。那是一张清纯的脸孔。光洁饱满的额头,闪现着水晶光芒的淡蓝眼眸,微微翘挺着的圆润鼻头,还有一张轻抿着、娇艳欲滴的朱唇。眼波流转间,那白嫩的脸颊上顿时现出一对深深的酒窝,嘴角若有若无的微笑,更是给少女平添了几分甜美和可爱。

    这种美几乎让闵采尔感到窒息。剎那失神后,他产生了强烈的负罪感。这么美的女孩子,怎么可以因为自己龌磋的念头而被绑架呢?她生来就是被人关怀、爱护,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为了她而存在。她的笑颜,可以让灰蒙蒙的天剎那变得湛蓝,她的双眸,可以让荒芜的大地瞬间遍布生机,她的朱唇,伟大的神啊,哪怕只是轻轻的一触,死去的人也能快活地大笑着跳起来。她,不该被绑架!嗯!闵采尔誓,这样好的女孩子,应该做堂堂正正的压寨夫人更合适!!

    “喂!你过来!”没等他清醒过来,那边的少女已经继续说起话来。闵采尔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以自以为最优雅的礼节向她微一欠身,”在下是狱门山庄的领主闵采尔·罗勒爵士,您可以称呼我为闵采尔。”

    女孩子”噗呲”一下就笑了,一双透亮的眸子上下打量着闵采尔:“还真像!如果稍微装扮一下……”

    “??”

    “喝。”她将灌满麦酒的杯子推到他面前。没等闵采尔反应过来,便见小羊举起了杯子,很爽快的一饮而尽。一双明亮的眼睛望着自己,流动着挑衅的光彩。

    “咕噜!”

    闵采尔只觉得热血冲脑,想也不想地干掉了面前的酒。清凉的麦酒直灌入胃,让热的心脏稍微降温。不对啊,自己是做强盗工作的,哪有狼跟羊一起喝酒的?而且还是羊把狼给灌了?

    没等闵采尔回过神来,对面的小羊再次举起了杯子喝了个底朝天,正笑瞇瞇地示意自己。

    “你喝啊!”她柔声催促道。

    …………

    闵采尔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了。反正面前的女孩子已经变成了四个,正轮番给自己倒酒。

    “这可不成,再这么下去我就先趴了。虽然有违原则,也只好用些手段了……”

    闵采尔悄悄从怀里拿出一粒小药丸拽在手里。他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大着舌头对那少女说道:”难得咱们这么投契,来,再干了这杯!”没等对方有所反应,闵采尔已经一把抓起对面的酒杯,顺手就把药丸捻碎丢了下去,又顺手轻摇了几下。

    “怎、怎么有口红?哦,不,不好意思,我拿错了……在——女士面前献丑了。我——放下。”

    下了药的杯子被塞回了女孩子手里。闵采尔端起自己的杯子,高高举起喊道:”感谢神明,干了!”

    面前少女笑靥如花,脸孔红扑扑的,慢慢歪倒在桌上睡了过去。闵采尔大喜,强撑着站起身来,凑近醉醺醺的小羊看看。

    “可——抓到妳了。”

    两个强盗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闵采尔也醉得一塌糊涂不免有些意外。得意洋洋的男子挥挥手,示意他们将小羊悄悄带走,自己一下子软倒在角落里。

    “今天晚上,我当着神明的面结婚,你们不许碰她,听见没有?不许碰她……”闵采尔话音越来越低,垂下头呼呼大睡起来。

    闵采尔做梦了。

    梦见自己当了强盗王,抢到了最多的财富,娶了最美的女人。他就睡在一望无际的金银币堆上,怀里美艳的女人温顺得像只猫,用水果刀切碎了苹果,小块小块地喂进他嘴里。一边喂一边轻轻抽着他耳光:”醒醒,醒醒……”

    “别闹……”

    “老大!醒醒!醒醒!出大事了!”一连串急促的喊叫打碎了闵采尔的美梦。他使劲睁开沉重的眼皮,却见寨子里一个小头目正揪着自己衣领打耳光。

    “老大,快起来,怪、怪物啊!”

    “怕什么,叫起兄弟们,进山躲一阵……什么怪物?你的脸怎么了?”没等闵采尔话说完,那小头目脸孔忽然扭曲了起来,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簌簌滚落,一双腿抖得跟筛子似的。

    “瞧你没出息的,亏你还是原金花军军官,我跟你说……”话音未落,闵采尔只觉得一股大力撞上自己臀部,一个嘴啃泥摔出了屋子。天已经黑了,屋外的平地上,早已燃起数十只火把。山寨的全部人马都聚在中间,大家见衣衫不整的大领狼狈不堪地滚了出来,却没人像平常一样取笑几句。

    “***,这是怎么回事。”闵采尔只觉得莫名其妙,缓慢而庄重地爬起身,掸掸衣服上的尘土,却见副领不停地冲自己打眼色。顺着他的眼光望去,那不久前被抓的小羊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山寨的领宝座上,一双妙目笑盈盈地盯着自己。

    “哈哈,大家都已经都知道了你是我的新娘了啊,还让你坐我的位置,真够意思!不过呢,好女人是不能忘记自己身份的哦!”闵采尔笑嘻嘻地就想往上凑,却不料被人抓着后领,腿弯被猛地一踢,身不由己地跪下了。

    “双手放在脑后!没有问话不许出声!”低沉的呵斥声在身后响起,闵采尔这才现,大伙儿全都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蹲在地上。而本该是猎物的小羊优雅地站起身,冲闵采尔浅浅一笑。

    “狱门山盗贼领闵采尔,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誓永远听命于我,为我赴汤蹈火;第二,给你自由,不过你得和这玩意比比谁脑袋硬。”

    她扬扬左手,一把用来砸钉子的大鎯头俏皮地在白皙的手上翻了个觔斗。

    “……”闵采尔郁闷地望望她手里的凶器。很明显,自己的脑袋干不过那榆木疙瘩。可要拜一个女人为主,好歹也是纵横好多年的汉子,前金花军百人长,哪能干这种贱格的事情?

    偷眼看看周围,忽明忽暗的火光中,不知何时进来了一大票士兵,手持弩箭长矛指着中间,似乎不是好对付的样子。可是这帮家伙怎么进来的?自己虽然改行当了强盗,这扎营的规矩却一点没丢,完全是按照南封狱最强大的金花军标准规范弄的:明哨暗哨齐备,机关陷阱齐全。就算敌人强大到无法抗衡,可也不能一箭未就全军覆没啊?闵采尔脑子转得飞快,想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却听上面的女孩子又在说话了。

    “快些决定吧,我很忙的。”她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冲闵采尔眨眨眼,“不过为了避免无聊,等待的时候来点游戏如何?让中间的这些绅士来点舞蹈吧!”

    众人大惊。周围的士兵一起向被围人群抛出火把,顿时弄得惨叫连连。众人一边苦苦哀求饶命,一边大骂该死的闵采尔骗自己做贼,害得现在要断送性命,这兔崽子实在是人神共愤,不把他撕成八块不足解恨。

    这实在太欢乐了。女孩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强盗们的丑态,忽然挥挥手。周围顿时响起一阵号角,士兵们齐声大喝”安静!”,让混乱的局面稍微稳定了下来。

    “原来你们都是误上贼船啊?真是太可怜了”悦耳的话语里满溢着揶揄和讥讽,然而性命攸关,人人都把脸面放在一旁,大声歌颂起少女的英明神武。

    “可是这个闵采尔既不肯投降,又不肯试试运气……”她放慢话语,又转转那个锤子,”我想帮你们也帮不上啊?”

    “没有哇!都是闵采尔罪该万死!我们只是被迫!”众人七嘴八舌辨白,就差没剖心挖肺证明自己实属无辜。一个原金花军士兵实在忍耐不住,大声喝骂道:”你们这帮忘恩负义的,领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们!死就死了,做什么丑态,让人笑话!”

    话音未落,他便被人甩了一个耳光。数名大汉挺身而出,把他按到在地痛打起来,一个嘴甜的还谄媚着冲女将军笑道:”他乱说!我们都是被胁迫的老实农民!”

    “……够了……”女孩子挥挥手,几名士兵立刻冲上前来,将动手的几人拉开。她转身面向闵采尔,静静等待着答案。屈服,或者死。

    “我……”他似乎很矛盾,呆立了半晌终于俯下身,”我愿意……”

    后面几个字很模糊,不过正如闵采尔预料的,对方似乎已经没了警惕心。下一瞬间,强盗头子陡然力,一把扯下女孩子勒在怀里,嘴里大喊道:”女人在我手……”

    话没说完,场中被包围的群盗忽然间完全安静了下来。就像看到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人人瞪大着眼,脸色惨白地望着闵采尔。而周围伫立着的那些士兵,则像看到了世间最好笑的事情,嘴角挂着百般嘲讽。自认为拿到了王牌的闵采尔满肚子困惑,汗珠不自觉地滚了下来。脖子后面热浪翻滚,还夹杂着一股腥臭,让他满腔气势不翼而飞了。

    闵采尔颤抖的右手缓缓抬起,尝试着向后摸去。

    感觉不太好。

    粘糊糊的?

    再往旁边摸。

    光滑,坚硬,潮湿……

    这是什么……

    没等闵采尔脑中拼凑出身后事物的形象,一个硕大的头颅已经慢悠悠地从他右肩上探出,稍微向左侧侧,拳头大的金色眼眸略一旋转,直盯着他的脸孔。那张喷吐着灼热难闻气体的大嘴不时示威地翕合,每次蠕动,两排巨大的獠牙就丑陋地翻出唇外。这个头颅上布满紫色的鳞甲,下颌上还倒生着不少骨刺,而自己右手,刚才就是摸在了头颅前端长长的吻部上。

    这个脑袋属于一条紫冠蓝龙——南封狱的天空霸主。

    闵采尔身子僵硬得像最古老的石雕。丝毫不觉得臂弯里的女孩子已经掰开他的手,正笑盈盈地望着他。那双眼珠子滴溜溜的,似乎在问,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闵采尔这下明白了。为啥自己的布置对于来袭者没有作用。

    “万恶的神啊,你耍我……”闵采尔眼睛湿润了,只觉得自己就像迎着太阳跳舞的猴子,还以为自己光辉灿烂呢!所有人都在等着下一刻闵采尔的屈膝和折服,却不料这家伙猛地抬起右拳,照准龙眼捶了下去。

    “碰!”

    …………

    一阵静默。

    随即惊骇的喊声如同潮水般扩散开来。震耳欲聋的龙鸣击碎了黑暗远远地传播开去,痛苦的蓝龙闭着左眼,眼泪水花花地往外淌。而闵采尔一下扑倒面前的女孩子,将她纤细的腰身死命搂在怀里向外滚去,接着右脚一使劲撑起身子半跪起来。

    “滚!所有人都放下武器,不然我就拧断她的脖子,老子要是怕了这条龙就不是前金花军的百人长!我的话不说二遍,你们……”

    话没说完,右臂陡然一阵麻木,一只手不知何时滑到了肋下,肌肉一阵激跳,顿时麻痹到没有了感觉。女孩子趁势翻转腰身,双足一跺地,瘦削的肩顶在了闵采尔的腰眼上。闵采尔感觉自己就像根羽毛般轻飘飘地飞了起来,砰的一声和地面做了次亲密接触。没等他试图出点呻吟作为感言,那把榆木锤子簌地砸在了他脸上,认真和他较量了一番。很明显,榆木疙瘩赢了。两名士兵大步走了过来,一人一边按住晕头转向的男人,等候站起身的女孩子落。她拍拍身上的尘土,小声安抚着有些狂躁的蓝龙,这才慢慢踱回座位。

    “一条咸鱼还想翻身?真有点意思。带他去宁河!”女孩子朗声说道。

    “宁河!这是狱雷的军队啊……”闵采尔这才知道对方是谁,也算能做个明白鬼。

    “其余人嘛,原本犯上作乱的小贼,是要就地处决的,不过呢,既然要杀你们老大,就留你们一条活路。全部送去费兰丘陵做苦力!”

    苦力已经比死好得多了。众人垂头丧气地在狱雷军押送下向北走去,却见那些原本金花军的队长们被从人群中挑了出来,另做一队向西而去。想到这帮人先前还在一处同作兄弟,现在竟然要被作为犯拉去砍头,众人未免有些悲伤,队伍中的叹息顿时响作一片。

    被五花大绑的闵采尔走在路上,望着身后十来个脸色凄然的男人,心中一阵悲苦。早知道,就不当强盗,还不如回家当个农夫来得好!神啊,你怎么老欺负我啊!!

    闵采尔被黑布裹着头,随着一众士兵进了城。没走多远便听得耳边一阵悲鸣,兄弟们哭喊着什么”老大,走好”、”兄弟们去大神前再相见”、”死了就是去喜悦原野了”的话语,他只觉得莫名其妙,无奈眼前一片漆黑,就像现在的人生一样。

    “唉,为什么这样,生活不是我想象……”闵采尔想唱歌抒一下情怀,才哼了两句,就被人扯下马来,拖上了一处高台,接着被按倒跪在地上。周围人群的欢声此起彼伏,还不住有乱七八糟的东西砸到自己身上。这个情景有点熟悉,嗯……闵采尔想了一会儿,顿时腿脚软,险些小便失禁。

    ……这不是断头台么!!

    “这、这么快……”闵采尔虽然有死的准备,却没想到夜里被抓,次日就要送命。感觉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金属的碰撞声叮叮当当响起,陡然间全场寂静,头上一阵凉风吹过,心里顿时寒了。

    “刽子手来了……斧头举起来了……哎呀……”闵采尔从未觉得死亡如此之近,耳畔一声暴喝,鼓点暴风骤雨似的击响,那斧头夹着风直撞过来。

    “喀嚓!”

    “骨罗罗……”一颗大好头颅落地,滚个不休。闵采尔身子轰然倒地,撞在厚实的木台上。

    台下的喝彩声大作,随即是轰然大笑。昏昏然间闵采尔听见有人在大声宣布:”狱门山匪闵采尔已经授,尸即日火焚……”

    我、就这样死了……

    闵采尔眼前还是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听说死了以后,信战神的会去喜悦之野,信凯斯大神的去重生之河,现在看来都是骗人的,死后世界分明还是一片黑暗嘛!两股无形的力量抓起他双臂,拖着他向一边走去,闵采尔还在疑惑。为什么下了地狱,这恶魔怎么也是无形的?还有,这到底是要带自己去见哪位大神?

    “各位……”闵采尔卑谦地说道,”我是才死的,以前没来过,有什么不懂规矩的还请各位多多体谅……”

    “进去!”话音刚落,他便觉被丢进了一座大大的房间,突然一阵光亮,刺得眼睛生痛。隐约间前方似乎有人,闵采尔记得见到大神们的时候要自报死因,好让他们审判自己平生的罪过,连忙拜倒在地,嘴里大声说道:”小子闵采尔,生前是金花军百人长,后来因为做强盗领,被狱雷军逮捕所杀……”

    “嘻嘻!”一阵银铃般的笑语传来,似乎还有点熟悉。

    地狱的大神,是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