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东西其实就是那第一代狂暴胡迪首领在抢夺zi耀石矿洞一战中,击杀的那只怪物的头角。这个头角当时被第一代狂暴胡迪首领捡起来后发现其尖锐和强韧的特性后,就当做了战利品和武器,后来在第一代狂暴胡迪首领的实力超强的时候,已经不需要这个尖角了,就将它存放在了这个地方。其他的狂暴胡迪也没有动用这个尖角。

    此时拿起这个尖角后,格尔斯随意的挥动了一下手臂。发现还是很趁手的,就拿在了手上,当做自己的武器来使用。得到了一件武器的格尔斯显得还是有些高兴的,这个时候,格尔斯身体的麻痹感也终于消失。

    远处的雪山顶峰出现了晃动,无数白白的积雪开始掉落,形成了雪崩。一股恐怖的气息散发出来,一瞬就消失了。晃动同样也停止了。出现这个晃动动静的时间,是那时候格尔斯使用“神行剑气斩”时,格尔斯那一块地方的时间被静止住的时候,这里才出现的晃动,估计是感觉到了什么,并且是发现了这种奇异的状况,雪山才出现异常。

    格尔斯走遍了整个zi耀石矿洞,除了储藏室那边全是白\粉以外,其余的地方全都是一些血肉混合物。到处沾染了血迹,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息四散在整个zi耀石矿洞。

    逛完了整个zi耀石矿洞后,格尔斯思索起地上的这些血肉混合物。

    “空放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啊,这么多的食物,放在这里全腐烂可就可惜,还是带回去吧。”格尔斯自言自语起来,紧接着开始思索起应该怎么办这些食物。

    看了眼背后的光翼,格尔斯想到了一个办法。

    当时王者铠甲破碎了一半,后面的光翼到是没有问题。现在时间已经过了1个小时了,王者铠甲也已经恢复了原状,光翼依旧覆盖在自己的背后。只有武器没有附着在身上。不过现在武器也不需要进行附着,没有战斗。

    格尔斯心念一动,背后的光翼开始变化了起来。

    充斥着空气的光翼,开始展开,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包裹。这个包裹是跨在格尔斯的背后的,就这么被格尔斯背了起来。

    一切准备就绪,格尔斯开始当起了清道夫来。将一团团的血肉混合物堆积到了一块,然后扔进自己的包裹里面。

    由于血肉混合物是分散在每一个洞穴中的,因此收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要一个一个的洞穴清理,而这里的洞穴有十分的多,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格尔斯是每一个洞穴都进去清理一遍,就算是一堆只有一只狂暴胡迪尸体的血肉混合物都会收集。

    其实嘛,一只狂暴胡迪就有4米左右的身高,所以这一直狂暴胡迪就能获得一大堆的血肉混合物。尽管,经过粉碎和搅拌之后,血肉混合物会缩水一些,但是也算是丰厚的一团肉。不能不捡不是。

    终于将整个洞穴的血肉混合物都捡完了,格尔斯来到了外边的zi耀石矿洞入口处,这里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依旧没有出现一只野兽或怪物出现。这里的一大堆的血肉混合物散发着浓郁的新鲜血肉气息,但是没有一只生物的出没,主要是因为它们都不是笨蛋。

    而且,这些血肉混合物都是由狂暴胡迪组成的,超级浓郁的血肉气息漂浮,也随身携带着一大群狂暴胡迪的气息,而这里是狂暴胡迪的领地,不敢进。并且这里之前可是发生过无与伦比的强大的攻击扫荡过的。

    并且在百里范围内的生物都感觉到这里出现的恐怖气息的爆发,之后还出现了响亮地声音以及堪比地震的震动,不论是哪一种都让它们只能眼馋的嗅着空气中弥漫的血肉气息而不敢进入。

    看着地上超多超多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包裹。很明显包裹不够装这些血肉混合物,格尔斯叹了口气。

    这里的狂暴胡迪每只的体重都有着0.6到0.7吨的体重,经过精密加工后的血肉混合物一只狂暴胡迪也有着0.4到0.5吨的重量。所以现在格尔斯的背后一共背着30只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大约有14吨到15吨的重量。之所以重量变化会这么的大,是因为狂暴胡迪的水分占据了一部分的重量,也就是血液,很多血液就这么流趟在地上。

    不过格尔斯现在的力量是36吨到是还可以背一些狂暴胡迪,但是大概也就能背个20只的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毕竟格尔斯还需要跑回部落。

    格尔斯直接用心念将背后的包裹再一次的扩大了开来。变得更加的大和鼓,可以撞下更多的血肉混合物。直到自己感觉有些重的时候,格尔斯终于停下了收集地上的血肉混合物。

    看着地上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感觉有些可惜了,接着跑了出去,向着自己的部落开始前进了。

    突然,格尔斯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叹了一口气,大声说:“唉,又蠢了。忘记了还有一个包裹可以用啊。”

    对啊,格尔斯忘记了。之前的真龙臂铠破碎了后,格尔斯认为现在根本不需要在使用武器的力量了,因为没有什么战斗。但是却遗忘了武器也是可以和光翼一样当做包裹来使用的,而且同时力量还会增加,能搬运更多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这是陷入了固有思维中去了,不过能想到这点,还是可喜可贺的。

    已经跑出了5公里的格尔斯,开始掉头。很快就回了回来,召唤了陈不凡的另一道神识,神识也幻化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裹。

    陈不凡立即展开了行动,一扔一扔,终于全部的血肉混合物都进入了那个包裹里面,几乎已经全部塞满了。

    一共有91只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一团血肉混合物有0.4到0.5吨的重量。那么总共的重量就有44到45吨的重量。

    格尔斯拥有54吨的力量,负重45吨以后,大致也差不多剩余有9吨的力量,还是可以快速的跑回村庄的。

    毕竟以前格尔斯就只有6吨的力量时,就可以跑的老快老快。9吨的力量也算不错。

    就是现在突然出现了45吨的重量以后,格尔斯感觉有一些吃力。这就和一个人背自己拥有力量的4分之3重物的物体一样,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