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真的麻烦了,安德,你自己小心,我要上了!”

    科里望着村子里潮涌而出的盗贼,喃喃的说。

    一般情况下,一个村子壮年人口才有多少?就算这个村子真是贼窝,按理说,盗贼也不会超过一百人。可现在只是大略打望一下,从村子各处,最起码涌出来两百多人。

    特利根也皱起眉头。

    对方几乎没有什么阵型可言,是一群标准的乌合之众,问题是人实在太多了。

    如果他手下有一队骑兵,不要多,只要有六到十人,他就敢直接带队冲阵,击溃这帮盗贼。

    甚至,哪怕只有一个骑士扈从能护住他的弱侧,他也敢搏一搏。

    (骑士冲阵的标准配备是骑士长枪,但长枪只能攻击一侧的敌人,而自己的另一侧只能靠盾牌来保护。如果有骑士扈从追随者,特利根就可以让骑士扈从位于自己的弱侧,以防御为主,保护骑士不被敌人从侧面击倒。这也是骑士扈从存在的主要意义。)

    但是特利根是新晋的骑士,还没来得及招募自己的骑士扈从——而且他现在没钱。

    装备一个骑士扈从,除了最昂贵的全身重甲可以用锁甲替代之外,其他方面,和正规骑士也差不了多少。

    特利根左右为难。

    如果撤退,这路面实在太破,马车掉头艰难,未必能在敌人赶到前把速度拉起来。

    而且大家一路远行,就算轮流到马车上休息,可到底比不上这些盗贼在村子以逸待劳,如果转身逃命,必然会有不少人被这些盗贼追上杀死。

    再说,堂堂一个刚刚受封的骑士老爷,居然被一群盗贼吓的转身就跑,特利根还丢不起这个脸。

    不得不战。

    骑枪笔直指向前方,特利根身体前倾,战马开始缓缓加速。

    在他背后,科里大声喝道:“小子们,排成两列横队,杀光他们!”

    “腾——”长弓震弦声在他身后响起。

    ——————————————

    维尔特领盗贼很多,种地的收成、打猎的收获,常常会被盗贼抢走,每个人都需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拉帮结派自保更是生存需要。

    等到真有实力自保了,再放眼一看,诶?我们这么强,干嘛不去抢别人?

    再加上村子如果实力强横,连维尔特男爵的收税官都会另眼相看,税也可以少交许多,甚至直接用血税来替代。

    (血税是指为领主作战来代替交税,像莱斯特领,只有骑士才有资格交血税,但是在维尔特领嘛,只要你敢跟着出去抢劫,并按照规矩把抢来的东西分赃给领主,就算是交了血税。)

    所以在维尔特领,盗贼算是体面人。

    光头巴里就是体面人中的体面人,他是一名三级战士,手下有三十四名盗贼,乃是五名盗贼首领中的一个。

    五名盗贼首领虽然没有选出谁来主持大局,不过对面人很少,大家一拥而上围着砍就是了,还要什么指挥?

    至于对面有个骑士,那又怎么样?骑士又不是无敌的,只有一个怕个毛?

    一般刀剑当然奈何不得骑士的全身重铠,可狼牙棒、战锤、战斧之类的重兵器也不是吃素的,更何况黑狼帮那边还有一副军用重弩,这玩意对付重铠最好了。

    光头巴里一马当先冲出村口,声嘶力竭大喊:“弟兄们给我冲啊!他们就这点人,大家一起上每人一棍子干死他们!”

    至于他自己,则把脚步悄悄的慢了下来——傻瓜才第一个冲上去呢!

    ——————————————

    敌如潮涌。

    区区两百人用‘潮涌而来’形容多少有些夸张,但是在一个并不算多宽广的地形上,真正面对两百条壮汉手持凶器狂奔而来,那气势也的确惊人。

    前面,特利根叔叔已经提起骑士长枪,战马开始起步。

    在他身后,科里叔叔也手持战斧,带着他和特利根带来的二十名士兵列队而进,准备跟在特利根战马后面冲进去。

    安德心中暗叫不妙,刀兵无眼,万一特利根和科里在自己眼皮底下出了事,自己怎么回去见莱瑞拉阿姨?

    自己带来的民兵们落在最后,包括爱蜜莉雅在内,十个人纷纷朝自己看来,等着自己的指示。

    “你们都跟上科里勋爵!”

    安德随口吩咐,让爱蜜莉雅带人追随科里而去。

    安德自己却一跃而起,跳上了马车,操起弓箭。

    这马车是安德领地里运输木材的敞篷马车,虽然外表不怎么华美,但是够宽敞结实,人站在上面,弯弓发力并无妨碍。

    安德手中这幅弓箭并不是他常用的软弓轻箭,而是得自林特盗团首领的长弓和硬箭。

    站在马车上,安德一眼望去,特利根的战马还在加速,盗贼人群从对面迎来,双方距离不超过五十米。

    在盗贼人群中,安德正好看见一个闪亮的光头,这光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芒如此刺眼,以至于安德想忽视过去都不行。

    于是,第一个目标就是他了。

    长弓如满月,箭走似流星,长箭划出一道微微下坠的弧线,直取盗贼中的那个醒目光头。

    光头巴里躲在人群中,前后左右都是自己人,对面的骑士还有段距离,谁能想到祸从天降?

    “给我——噗!”

    一个‘上’字还没出口,一支长箭从天外飞来,笔直插入巴里的光头。

    “我去,巴里老大!”

    这转折有些太突然,已经冲到光头巴里前面的盗贼,看不见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后面的盗贼可看的清清楚楚。

    周围盗贼脚步一顿,冲锋的队伍顿时出现断层。

    锃明瓦亮的大光头上插着一根长箭,除了有些惊悚之外,视觉效果还挺有喜感的。

    盗贼群中像涟漪一般,产生了一阵波动。

    “荣誉即吾命!”

    隆隆马蹄声响起,特利根骑枪放平,直冲而出,哪怕只是一人一骑,他也无所畏惧——骑士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无畏的代名词。

    谎言说了一千遍,就会变成枷锁。

    当数千年来,人们都说骑士无所畏惧,那么成为骑士的人,就会以‘无畏’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

    特利根也不例外。他艰苦奋斗数十年,还托了领地战争的福,才成为一名骑士,要让特利根抛弃骑士荣誉,那比杀了他都难。

    特利根的冲锋,引起盗贼中的第二波涟漪。

    盗贼群产生了些混乱。

    安德眼睛一亮,在这一瞬间,他有一种错觉,仿佛眼前不是一群盗贼,而是一塘池水。

    投入一个石子,会在水中产生涟漪;投入两个石子,涟漪之间会产生干涉;那么,该怎么投入石子,才能让这池水按自己的意图流转?

    盗贼并不真的是水,产生的涟漪也不会呈圆环形扩散,但是在安德眼中,依然有规律可循。

    “腾——”又一支长箭离弦而去。

    安德自然没有百步穿杨的能耐,但是百步穿杨射的是树叶,安德射棵树还是没问题的,尤其是人体比一般树还要宽大些。

    冲在最前面的一名盗贼被一箭穿心,立扑于地。

    后面的盗贼脚步一滞,速度慢了三分。

    “腾——腾——腾——腾——”

    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不紧不慢的箭支,从安德手中长弓上一支支抛射而出。

    长弓硬箭,自然不可能像软弓一样箭发如雨,但是安德每一箭都落在敌方的节点上,硬生生打乱了盗贼们的节奏。

    特利根的战马加速,冲入盗贼之中,骑枪所指,盗贼全无还手之力,硬生生在盗贼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胡同。

    原本特利根觉得这是一场苦战。

    因为战马冲力再强,也不可能冲散两百名组成的队列,如果战马失去速度,自己就得靠铠甲和剑盾与人近身搏杀。

    可是,等他杀入敌阵,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敌人,远比自己预想的,要轻松的多。

    不知道为什么,盗贼们根本没有密集站位,而是乱七八糟的分成一团团、一堆堆,乱七八糟挤在一起。

    尤其可笑的是,这些盗贼们拿长枪的被拿刀剑的挡在后面;拿弓弩的,被人群挤在正中间,连伸展手臂、拉开弓弩的地方都没有。

    长枪和弓弩都是对付骑兵的利器,可偏偏使用这些武器的盗贼,都被其他盗贼绊住手脚,使他们只能望着杀过来的特利根,露出绝望的表情。

    特利根一路杀来,把盗贼们像稻草一样踏倒、杀死。

    一骑独行,破阵而入、破阵而出!

    在特利根身后,科里带着士兵跟上,沿着特利根杀出的血路直杀进来。

    科里带着的二十名士兵,都是愿意追随他们的正规士兵,这些人每个都是二级战士,又有皮甲和长剑,他们列队杀入惊魂未定的盗贼中,简直如虎入羊群,让盗贼们雪上加霜。

    在边边角角,不被人注意的地方,已经有盗贼开始悄悄溜走。

    沃尔克带着自己的手下,刚经历过两拨杀戮,第三波攻击又来了。

    爱蜜莉雅一马当先,距离盗贼们还有四米,这位大小姐蹦起来就是一记‘崩山斩’。

    这可是狂战士基本战技中最强的几种技巧,更何况爱蜜莉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大场面,她生怕用力不足,绝对是全力以赴!

    这一剑从四米外飞起,如长虹一般直落而下,那名可怜的盗贼勉强反应过来,把刀举过头顶,结果根本挡不住爱蜜莉雅这借助冲锋势头施展出来‘崩山斩’,整个人被从头到胯一分为二。

    脚刚一落地,爱蜜莉雅猛然大转身,人如旋风般回转前进,双手握剑随之旋转。

    刚刚把人一劈为二的大剑,由下而上斜斜横扫而出——这是‘崩山斩’连接‘顺势斩’的连续技。

    这样的连续技,可以借助‘崩山斩’的余力,将‘顺势斩’威力平添一倍!

    本来以为爱蜜莉雅放了大招总要有个回气余地,周围几名盗贼抓住机会猛攻上来,正好迎上爱蜜莉雅的‘顺势斩’。

    这些盗贼算是盗贼中的精锐,身上都有皮甲护体,可他们身上的皮甲哪里挡得住洛科威家大小姐的武器?

    爱蜜莉雅这柄大剑的造价,比他们四件皮甲加起来还要贵三五倍呢。

    四名盗贼被一剑砍翻,四具尸体一起向外倒去。

    等到这一记‘顺势斩’由下到上的旋转势头结束,爱蜜莉雅的大剑正好举过头顶。

    剑势未消,爱蜜莉雅猛冲而出,携着连斩五人的气势,对紧跟在五名盗贼后面,一个身穿锁甲,明显地位不同的盗贼,就是一记凶厉无匹的‘迎面斩’!

    沃尔克大惊失色。

    这他么都是哪里蹦出来的怪物?

    先是一个骑士单人冲阵,居然还冲过去了!好吧,人家是骑士,又有着战马冲锋的速度,本来就不是他这波人能挡住;

    接着一个凶汉带着人杀进来,沃尔克没敢上去。

    那凶汉手里斧头比他脑袋还大,更何况他身后二十名士兵队列严整,一看就是莱斯特领的正规军。

    这个不敢惹,也得躲开。

    可再后面,一个女孩带着七八个杂牌军也冲过来是什么意思?真把他沃尔克大爷当成人人都能踩一脚的菜鸡不成?

    沃尔克带着十几个手下迎上去——原本他不止十几个手下的,但其他人都死了,死在特利根冲阵和科里的掩杀之下。

    沃尔克其实是准备跑路的。

    前面杀过去的骑士,还有带着二十名士兵的持斧凶汉都在后面呢,跑路自然是从前面跑才安全。

    结果,谁能想到这个女孩凶悍成这样子?

    看起来挺美的一个女孩,竟然大喊一声,一个大跳跳过来,大剑一劈一转,瞬间就撂倒了一片人!

    沃尔克吓了一大跳。

    女孩的速度太快,还没等他转身跑路,这女孩已经冲到面前,大剑如雷霆霹雳般劈斩而下。

    ‘妈的,拼了!’

    沃尔克能当上一方匪首,自然也是有两下子的。

    他把手中战锤双手举起,硬接爱蜜莉雅斩下的大剑——他现在最庆幸的就是自己为了装逼,把木头锤柄换成铁的了。

    战锤和战斧都是用来破甲破盾的重型武器,但是战士的力量有限,铁也很贵,除了真正的精锐战士,一般人使用的战锤和战斧,柄都是用硬木制成。

    如果沃尔克手中战锤还是木柄,按照爱蜜莉雅刚才连斩五人的威势,这一剑说不定能把他连锤带人,一劈为二!

    “铛——”一声巨响,沃尔克双手发麻,不过总算挡住了这一剑。

    他刚松了一口气,回气蓄势准备反击。

    可是,对面的女孩根本不用回气,被战锤弹起的大剑,用惊人的速度划了一个圆弧,拦腰横斩!

    “噗呲——”沃尔克被一剑拦腰斩断!

    这一剑,原本就不是‘迎面斩’,而是‘十字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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