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

    只听得一声令下,林星率领的蓝队和端王率领的红队之间的比赛就开始了。

    比赛的进程完全按照高俅预想的进行,端王当仁不让地成为红队的主力进攻点,队友们全部都给端王喂球,端王也表现出强大的进攻**,完全无需热身,一发球就开始猛攻风流眼。

    高俅则按部就班地执行既定原则,联合全部队友,摆出凶猛的架势,全力在中圈拦截,大有一副“人可过球留下”的气势。端王见势之下,初时还吓了一跳,不过很快被激起更强大的斗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仗着自己出色的盘带技巧,硬生生地从夹缝中杀出一条血路。

    关于端王的盘带技术,林星早在杭州就见识过,他的脚法之灵活,当世不作第二人想。不过蹴鞠是团队配合的运动,若高俅这方硬生生地摆出铁桶阵,那么任端王多么高超的盘带技术,也休想突破防线。不过这样一来,比赛肯定就显得很沉闷,一点也不精彩,这当然不是高俅所希望看到的。

    所以他在中场布下的看似水泄不通的铁桶阵,其实只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待到端王进入包围圈之后,高俅找个机会,故意漏过端王,让出一条进攻之路。于此同时,队友非常配合地过来想要补位,谁知却漏出了更大的空当,之间前方一片坦荡,端王见状大喜,岂会放过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顺势长驱直入。

    很快,在蓝队队员的“懊恼”声中,端王拔脚怒射,蹴鞠不偏不倚地穿过风流眼。

    “王爷神技!王爷神技!”红队队员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端王更是自得慢慢,得意道:“高二,看来你们的防守百密一疏,让本王有机可乘,哈哈!”

    高俅摆出一幅擦冷汗的样子,笑眯眯道:“”我们的防守已经做得很好,是王爷的脚法太出众了,教人防不胜防啊!

    端王大笑道:“如此说来,高二,林星,我劝你们还是认输吧,投降输一半的道理,你懂得。”

    高俅像是被激起强大的斗志道:“王爷,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我们防不了王爷,王爷难道防得住我们?”

    端王像是听到荒谬的笑话般,嗤然道:“好!尽管放马过来,看看本王怕不怕!”

    高俅不再做声,全力开始进攻。此人深得奉迎之道,懂得在防守之时摆**阵,假意抵抗,实则让端王表演,但在进攻端,却是不遗余力,全力猛攻。他深知进攻是让自己出彩,防守则是让端王出彩,两方面都必须做到完美,才能讨得端王欢喜。

    林星在场下看着高俅左突右破,如入无人之地,不时还和队友有精妙的配合,博得满堂喝彩,就连端王也止不住称赞,不由对高俅的城府智谋又佩服了几分。此人确实极擅长讨好主子,知道如何博得端王欢心,难怪可以受宠。

    说话之间,蓝队已经扳成二比二平。

    端王竭力阻截,依然于事无补,喘着气道:“好你个高二,还真有两下子。轮到本王表演了!”

    又是一轮潮水般的攻击。

    比赛的过程和结果,都没有任何悬念,过程精彩,结局是蓝队一球惜败。这场比赛的场面非常精彩,双方大打对攻战,每个人都觉得很尽兴。

    端王筋疲力尽赢下比赛,感觉力气没有白费,满意地呼着气,拍手鼓励众将道:“今天这场球,踢得不错,大家都辛苦了!晚上你们去迎春楼好好吃一顿,本王请客。”

    说着走到林星面前,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道:“林星,本王今晚还有个宴会,就不陪你们一起吃饭了。我知道你初来乍到,很多事情要和本王细说,改天吧。反正来日方才,也不急于一时。高二,你带林星去逛几圈,熟悉一下京城的环境。”

    高俅忙点头道:“这是自然的!王爷您忘了,我和林兄可是同门师兄弟啊!”

    端王点点头,道:“那我就放心了,你们去吧,本王先走一步了。”

    林星本来今日前来,也就是和端王打个招呼,拜访一下,并没有什么正事,见端王有事缠身,遂恭送道:“多谢王爷!王爷慢走。”

    当下各自作鸟兽散,在此表过不提。

    本以为会和众人一起去迎春楼吃饭,但高俅却单独将林星拉至一旁的小吃档中,此处是龙蛇混杂之地,三教九流之人都在此用餐,熏人的酒气冲天而起,不时还夹杂着划拳声和叫骂声,粗言秽语不绝于耳,充满着浓浓的市井气息。

    待到坐下之后,高俅赔笑着解释道:“林兄恕罪,我知道这个地方,林兄可能不习惯。但不是我不懂礼数,也不是我吝啬,更不是我粗俗,只因这大排档的烤羊肉串是京城一绝,实在好吃,教人吃过之后忘不了那味道。林兄或许不知,吃羊肉串就得在露天的大排档,敞开胸怀大吃才有味道,若是去了酒楼,反倒没那意境。所以我才斗胆请林兄来此用餐。”

    这个道理林星当然懂。吃小吃肯定是在露天广场上吃比较爽,坐在大街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才叫享受。因此对高俅的这个决定很是理解,笑着道:“既然是京城一绝,那我可要多谢高兄带我来大饱口福了!”

    高俅斟了两大碗酒,扯出几窜羊肉串,笑道:“林兄和我知交一场,带林兄尝尽京城美食,是应该的,只要林兄不嫌弃我招呼不周,我就心满意足了。来,林兄,吃串!”

    林星接过羊肉串,一边吃,一边道:“怎么会!高兄热情招待,我感激不尽。”

    高俅倒了满满一碗烈酒“烧刀子”,一饮而尽,有些感触道:“不过我也只能请林兄来这种地方吃喝了。林兄莫怪,现在我混得不好,只是端王府下一名小厮,无钱无势,浪迹京城,过着下等人的生活。哎,说来惭愧,我已年过三十,依旧一事无成。我本来是在苏大学士府上做伴读书童,学了几个字,本想追随大学士的脚步,谁知大学士仕途坎坷,流放岭南。临走前将我送给王大官人,后来得端王厚爱,我才来到齐云社踢球,虽然不是什么显赫身份,总归能衣食无忧。”

    旋即叹息道:“我高俅这辈子看来是碌碌无为,无法发迹了。哎!来,林兄,喝酒!”

    林星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此时的高俅还未发迹,虽然有些市侩,但秉性还不坏,远远不是日后那个贪赃枉法,作恶多端的高太尉,此时的他更像是个一个好朋友,待人真诚,说话坦率,并没有什么不良的言行。因此,林星对他并不什么憎恶,闻言还笑着安慰他道:“高兄,我看你绝非池中之物,他日必定青云直上,前途无量。”

    高俅当然不信,但还是很开心笑道:“承林兄贵言,来,喝酒。”

    不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