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斜雨纷纷,这是一个万物生长的季节,周锦笙回来了。

    他又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城市。最后一站,他去了巴黎,在巴黎的最后一个夜晚,他去了塞纳河。早春的风从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吹来,乍暖还寒,河两岸的灯火美不胜收,河畔漫步的人三三两两,除了他孑然一身。

    正准备回去时,他遇到了同住一酒店的三个乌克兰少女,年纪最小的那一个十八岁上下,她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像是会发光的玻璃珠子,十分漂亮迷人。她是三个女孩中最为活泼开朗的一个,因为之前打过照面,所以见到他便热情地打了声招呼,携着两个伙伴嘻嘻哈哈地嬉闹着从他身边经过。

    心念一动,他叫住了她们,开玩笑地问了一句:“你们看我的眼睛,像不像这河?”

    他脸上的笑容半是认真半是戏谑,另外两个女孩有些腼腆,蓝眼睛女孩则坦然地对上他的目光,细细打量着他的双眼,然后再认真地观察了河面半晌,点点头道:“先生,你的眼睛里藏着一条河流。”

    旁边的两个女孩掩嘴而笑,蓝眼睛女孩的表情十分正经,他不由自主地笑了笑,挥手道:“再见,祝你们愉快。”

    回来的第二晚,他破天荒地接到江斯谣的电话。她平时说话的语气总带着刻意的疏离,心情不佳时说出的话更是盛气凌人,句句夹枪带棒。今天她有一点反常,他很少能听到她这般心平气和地说话。

    “周锦笙,听说你回来了。”

    “是的。回来了,头还痛吗?”

    她轻轻地笑了笑,他能想象到她轻笑时脸上柔和的线条,以及眼里细碎的暖意。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她总会卸下一身的盔甲吧。

    “不痛了。”说完她又静了下来。

    他想她大概是有话要说,所以静静地等待着她的下文,她却迟迟没有说话。

    “斯谣?”他试探地唤了一声。

    电话那头又传来了轻轻的一笑。他想,她今天的心情怎的这么好。

    “嗯,我在呢。周锦笙。我突然觉得自己做人有点失败,临走之前想找个人道别都找不到,最后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你。”她的嗓音暖暖的。软软的。听起来像是在撒娇。带着一丝慵懒,还带着一丝倦意。

    她表现得越是温驯,他的心就越是柔软,“你要去哪里?”

    “嗯……”她拖长了尾音,“一个没有阴暗、潮湿罪恶,只有阳光、温暖和光明的地方。周锦笙,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听过一个故事,与不期众少。其当于厄,怨不期深浅。其于伤心,没想到后来在我身上应验了。我都忘了当时是出于什么心态要帮助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而且那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居然承蒙你铭记到今天,承蒙你愿意为此纵容我的无理取闹,这是许多年来我不曾得到的待遇。谢谢你,在我最寒冷的时候给了我一点点阳光,虽然很微弱,却自成一景,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的生命……”

    越说到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好困,我要睡了,周锦笙……再见。”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那一句“再见”说得无比的慎重。

    “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一切又是新的。”

    “嗯,会的。”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嘟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放下手机,习习凉风从阳台上吹来,落地窗旁的窗帘被吹得左右摇曳。

    想着她今晚莫名其妙的温柔,他摇头笑了笑。他对着电脑整理着病人的档案,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方块字,看着看着,他点击着鼠标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心脏猝不及防地收缩了一下,背上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再次细细回想着刚刚江斯谣说过的话,凭着他敏感的直觉,竟是处处透露着怪异。

    “临走之前想找个人道别都找不到……”

    “一个没有阴暗、潮湿罪恶,只有阳光、温暖和光明的地方。”

    “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的生命……”

    “我要睡了……再见。”

    他猛地站起,来不及换衣服,冲到客厅一把抓起桌面上的车钥匙,边匆匆忙忙往楼下走边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着江斯谣的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有人接听,打江城的手机,人在外地。

    他赶到江斯谣居住的小区,先联系了物业,再一并上楼。他们按了好几次门铃里面都没有动静,周锦笙心知不妙,用力地拍打着房门,引得附近的住房纷纷出门围观。他无力地望了一眼物业处的人,对方见他面色不好,也顾不得那么多,手忙脚乱地掏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

    里面很安静,还亮着一盏柔和的吊灯,米黄色的光线打在一系列暖色调的沙发、茶几、墙纸以及地毯上,将客厅衬托得格外温馨,主卧的门前甚至挂着一串贝壳缀成的风铃,风铃的最下端是一块八边形的小木雕刻板,上面刻着小篆字体的“平安”二字。

    所幸,她的房门并没有反锁。他的手触及门把时,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上,但时间紧迫,等不及他多余的担忧,卧室的房门已经“嚓”的一声打开了。卧室里同样亮着一盏米黄色的灯管,光线比较暗淡,但足够他看清床上拱起的一块,以及散落在淡紫色的枕头上的漆黑如瀑的发丝。

    他的呼吸紧了紧,一眼就看到了床头柜上的一瓶酒石酸唑吡坦,还有一瓶少了三分之一的白酒。他的眼神变得幽深,伸手摇了摇药瓶,不出意料,是空的。

    床上的人脸色苍白,呼吸微弱。神情却十分安详,嘴角甚至是微微上扬的。

    你就这么生无可恋了吗?

    江斯谣醒来的时候,窗外阳光正好。时不时有小鸟叽叽喳喳地叫。

    周锦笙端坐在床边,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她大脑一片空白,回忆了许久,才想起在睡过去之前做了什么事,才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很讨厌医院,近来却频频地出入医院,果然。命运那老头儿就喜欢捉弄人。

    她不就是想去见她的二哥么,怎的就那么难?她苦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要救她?就让她静静地离开不好吗?她走了。很多人都会松一口气吧,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负担,一个不祥的存在,是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不定时炸弹。只有她离开了。他们才会开心吧。

    她离开,当然不是为了成全别人,她只是想成全她自己。爱她的已经不在了,她爱的不爱她,她觉得自己的存在就是多余的,她找不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所以她想走了,仅此而已。

    “江斯谣。我救了你两次,现在你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批准,不许你轻生寻死。”他的眼神锐利,似是一眼刺穿了她的灵魂,窥探到了她内心深处最隐秘的绝望与肮脏。

    她嗤笑一声以掩饰那种被看穿的尴尬,别过头去,没有理会他。

    “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非得用死来逃避呢?”他的语气软了下来,竟是带着几分怜惜,“不要再做这种事了,会吓死人的。”

    死里逃生,她虽谈不上喜悦,却也不会傻乎乎地再去寻短见。更何况这个人,她玩弄了他,他没有计较,他还救了她两次,比起那些虚伪的嘴脸,虽然他对她好多半出于感激,但最起码他是真心的,他是真的关心她,是真的为她好。放眼她整个生命,又有几个人对她是真心的呢?甚至连她的父母都令她心寒,还比不上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你不明白,死有什么难的?难的,是活着啊。”

    他以为她还是想不开,差点被她气个半死,刚要开口指责,她又道:“你放心吧,既然死不成,我就不会再做傻事了。”

    他仍然不相信地盯着她的脸和眼睛来回打量,判断着她话里的真假,她这回倒是坦然地接受着他的打量。

    “能想明白最好,”他在心里叹息了一句,“斯谣啊,放下吧,放过他们,也放过你自己,不要再计较了,你不会快乐的。”

    第二天江城才匆匆从外地赶回来,直接就从机场赶到了医院。在医院大门前,他收到一条短信,来自江斯谣。

    “大哥,再见。”

    应该是定时发送的短信。如果不是被及时发现送到医院,那么等他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她八成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了,而她最后要对他说的话只有一句简单的“再见”。

    她做得可真够绝的,他一直以为自己绝情,她却比他更绝情。

    她洗了胃,只能吃流食。他到病房的时候,她正一小勺一小勺地喝着稀得几乎没有米的小米粥,她吃得特别慢,咽得很艰辛,他看着都难受。

    他的脸色臭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她只瞥了一眼便垂下头去。她以为他会骂她几句,劝她几句,结果他没有。他在她面前坐下,将她散落在额前的发丝别到耳后。她拿着汤匙的手顿了顿,他的手很温暖,他从来没有对她做过这么亲呢的动作,不像二哥,从前还帮她绑过马尾。

    “我知道你不喜欢医院,吃完咱们回家。”

    她目怔口呆地抬头看他,他尽量温柔地冲她笑了笑,“先到我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她张了张口,“大哥,我……”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想起她小时候自己对她的严厉,他眼里的温度凉了下来。难怪她不亲近他,难怪她怕他,难怪她讨厌他,难道这一切不正是他自己造成的吗?

    “放心,大哥不会骂你,是我不对,是我不够关心你,大哥以后会改的,但你要答应我,以后不定不可以再自寻短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那么多人想活都活不成,你活得好好地怎么能自暴自弃?”

    见她仍是垂着头,“能活着的人没有资格去死,如果你二哥在天有灵,你这样子去了,他一定不会见你的。”

    她的嘴像吃了黄连一样苦涩难当,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其实到了完全陷入昏迷的前一秒,她都没有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过,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很彷徨,很无助,不知道自己留下来有什么意义,却也不知道眼睛一闭,她又将往何方。

    “好好活下去,你还有大哥,以后我会当一个尽职的大哥,好吗?”

    隔了半晌,她终是轻轻点头,“嗯。”

    他松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走,我们回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