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诺出生在浙西一个偏远的山村——稻花村,世代都是务农为生,闲下来练练太祖爷爷传下来的拳谱,日子倒也逍遥,读书纯粹是为了消遣,没有想过要走出山外来看看。

    教育部施行九年义务教育,受不了村支部书记金大勇一遍又一遍的纠缠,才勉强到乡里读个初中。这样她和村支部书记的儿子金承成了第一批走出山外的读书人。

    那一年,金大勇组织村民自修机耕路,结果村民金定国不幸失足从悬崖上跌下,致成重伤,被送到省城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却成了个废人,至今都只能在医院的监护下生存。

    这件事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首先是县委书记谴责村委书记组织了一批不够专业的人来修路,接着县日报对此事作了整整两个版面的报告,几乎以后的两个月都对受伤人进行追踪报道。社会上的各方面都对金大勇不同程度的责难。甚至金大勇差点就被革除了村支部书记一职,可是因为实在没有别人肯担当这个职位,只得作罢。

    另一方面,金定国受伤一事在村里引起的反应更为激烈。以徐诺的父亲徐更生为首的徐氏家族对修路从最初的情绪上抵触成了行动上公开的反对,并且受到了各村民的支持。

    稻花村世代家族势力庞大,族长有着不容忽视的权威。相比之下,金大勇这个村支部书记本来就没有多少权力,这样一来,金大勇完全成了不能发号施令的傀儡。

    这件事情使小小徐诺的心中起了一点波澜,徐诺开始对金承刮目相看。而金承憨头憨脑,对父亲的事似乎根本没有往心里面去,依然嘻嘻哈哈,张开嘴就是一长串笑。

    那几年,他们一起翻山越岭上学放学、抓鱼放鱼,甚至偷吃路上田地里的地瓜番薯,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金承的脾性很好,又肯吃苦耐劳,经常帮徐诺拎拎背包,虽然徐诺并不领情,他也毫不在意。

    徐诺越来越觉得自己应该成为一个医生,开始更多地专心于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出众。相比之下,金承却愚钝得多,对未来几乎没有什么想法,有的话也是子承父业,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学习也只是一般般。

    求学的道路是漫长的,而脚下的路似乎更长。徐诺开始觉得有些烦躁,蜿蜒的山路,路边探头探脑的灌木丛,她抡着木棒一路刷啦啦打将过去,把无辜的灌木丛打得枝零叶落。间或有小鸟扑棱一声从木丛中闯出,在头上直飞出去,那都是小黄麻雀儿。

    徐诺是如此痛恨脚下的路,以至于她觉得必须要有一个突破,劈出一条光明大道来。生活真是嘲讽,这个最最反对金大勇的徐氏族长的女儿,居然成了金大勇最最忠实的信徒。而金大勇的儿子金承却懵懵懂懂,一无所求。

    然而徐诺的希望最终似乎只能是一堆不切实际的妄想,她父亲和他的族人以及村民,是绝对不允许修路的事情再发生的。既然如此,她也便只好如同挨打的鸟儿,飞了出去罢。

    初中之后,金承便回家务农,得空时替父亲管管村里的事,或者替村里的弱劳力家庭帮帮忙。几年之后,长得方头大耳,虎背熊腰,四肢粗壮,成了一个地道的好农民。

    从此求学道路上只剩下徐诺孤零零的一个人,一路上经常会碰到农民扛着锄头远远地吆喝,有时候也会碰到金承。

    翻过一个山头,有一块突出的空地,从那里回望家乡,树枝掩映中露出一两个屋角,垄垄青瓦上炊烟袅袅,像是另一个世界,她留恋的世界。

    然而她已不能停脚,她不由自主奔向属于她的却是未知的世界。徐诺却顺利地走出高中,步入大学。

    一个更宏大、更繁华的都市张开双臂来迎接她,霓虹灯闪烁着,那是一种别样的、深沉的、不能抗拒的、刻骨铭心的诱惑。

    越是读书,心中的感慨也越多,虽然说不出是什么,可是那感慨日积月累积聚在徐诺的心胸,竟是十分的苦恼。

    她不再记得自己要寻找什么了,她迷失了自己。

    为了赚足学费,徐诺成了酒吧里的调酒师,有一日,徐诺听见一片殴打声,忍不住带着看热闹的心情去看了一看。

    当然,在酒吧里,殴打和被殴打是很正常的,徐诺早已经见怪不怪,一般闹事的人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徐诺也没有什么好感叹的,爱打就让他们打个够好了。

    然而今天却有点奇怪。

    被围着的小伙子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挨了打,并不还手,只是嘴里口口声声道:“你们这样是不对的,光天化日之下,怎么能做这种龌龊的事?……”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笑,旁边一个胖子笑得更是上气不接下气:“什么光天化日,你倒晓得光天化日,老子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想怎么的?”一边笑着,一边喝令弟兄门继续打。

    徐诺只道是小伙子替主人捉奸来着,也并不在意,只是看那人也忒可怜,便端了个水果拼盘,对胖子道:“大哥,你们打得累了,歇一歇罢,先吃点水果。”

    胖子高兴,连说徐诺这个小伙子机灵(徐诺剪着短发,昏乱的灯光里,倒确实不像个女人),徐诺便乘机道:“差不多就算了,年轻人也得了教训了,就让他回去吧,别弄出人命来了。”

    胖子听徐诺说得在理了,大方地挥挥手,对那人道:“好,你回去吧,记住,下次别到我这里呈英雄。”

    可是那人非但不肯走,竟是毫无畏惧道:“让我走?没那么容易。除非跟我到派出所走一趟吧。”

    这个人真是疯了,单枪匹马的,还这么嚣张,难道真的不想活了?

    胖子听了,不恼,反倒笑起来:“你们听听,这小子叫我去派出所。你们倒是说说,我应该去吗?”

    年轻人一脸正气,道:“你不去是吧,那我叫110过来,这总可以了吧?”说罢,果真摸摸索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虽然一脸的无畏,两个手却是打颤着,看来是受伤得不轻。

    胖子全然不怕,看他拿出手机,哆嗦着拨号,一巴掌给他打飞了。身边的人一涌而上,眼看又是一番毒打。

    是可忍,熟不可忍,徐诺只得替他把众人架了开去,从众人中拉出个人来,逃出酒吧。那人的手越来越沉,竟是怎么也不肯走了:“不能放过他们,必须把他们绳之于法。”

    这个人如果是便衣警察,那功夫也太差了。徐诺笑道:“得了,你还是放过我吧。”说着,又使劲拉了他一下,没有拉动,“行,你不走,我可走了。”

    “手机借我用用,我要报警。”那人理所当然地命令着。

    徐诺指道:“从这里往前走,有一个公用电话厅,你自己打去。”

    “我身上没有钱了,你手机借我用用。”那人依然强调着。

    徐诺扔给他一百块钱:“我没有手机,你自己打去。”徐诺说完就走了,并没有将这件事往心里去,可恼的只是,酒吧里的工作也因此丢了。不过这也好办,徐诺虽然调酒功夫不佳,幸喜耍酒瓶技术一流,又多赖父亲从小将自己当成儿子养大,穿着打扮颇像男生,找个差不多的工作并非难事。

    谁料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一个新闻系大二学生大闹酒吧,抓获贩卖摇头丸不法分子数名,自己却身受重伤,目前在省立医院治疗。又用了大量篇幅描述了一个神秘的酒吧工作人员,见义勇为,帮助学生取得最后的胜利。并附带学生拍摄的照片一张,指明这就是那个功夫了得的调酒师。虽然拍得模糊,这样一来,徐诺还能到酒吧找工作吗?

    徐诺暗暗叫屈,看来以后还要改变自己的形象,不再假小子打扮,被人认出了可不是好玩的。报道的最后极力呼吁社会都应向这个大二学生学习,并且也建议调酒师离开酒吧这个肮脏的环境。徐诺哭笑不得,留意了一下,这个大二的学生原来就叫——于洪峰。

    本来这事也就算完了,大二开学,徐诺因为是学生会成员,负责欢迎新生并向他们介绍校园环境。偏偏于洪峰领着表妹陈菲菲来校报到,徐诺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于洪峰怎么也想不到当时为他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竟然会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个大学生。

    徐诺问于洪峰,他怎么就那么大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为了几个卖摇头丸的毛贼,竟敢在酒吧里那么嚣张。

    于洪峰轻描淡写地道这是出于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大学生,国家兴旺,匹夫有责,更何况他是新闻系的学生,更加有责任去纠正社会的不良风气。

    于洪峰的回答让徐诺感动,使得原本认为迷失了方向的自己,忽然感觉找到了新的目标,找到了在这个城市扎根的理由。目光所及之处,这个城市褪去了钢铁水泥冷漠的面纱,开始变得温情脉脉。

    徐诺建议于洪峰去学两手,以备不时之需。于洪峰欣然听从。

    两个人一起报名学校主办的跆拳道学习班,或许学校的领导也认为一个正直的记者身边麻烦重重。可是徐诺很快就发现,于洪峰实在不是什么练武的材料,经常会傻傻地盯着她看,思想完全处于游离状态。

    这毕竟是大学,学不学没有人督导、训诫。徐诺问他怎么回事。于洪峰答非所问道:“真没有想到,这个打人不眨眼的女生这么漂亮,这么美丽。”

    徐诺的有生之年第一次有人赞扬她长得漂亮,以前父亲都是以儿子的要求塑造她,对她的评价也是刻苦肯干、聪明智慧之类的。“原来我也是漂亮的。”徐诺千百遍地问自己:“我是漂亮的吗?”她开始像所有的女生一样关注着一枚镜子,以及镜子中的自己,瓜子脸,细眉细眼,颀长的身材曲线已经玲珑毕现,“我果真是漂亮的,并且也是美丽的。”徐诺已经不自觉地改变了自己的形象,留起了长发,并且学会做不同的发型,穿裙子和有菏叶边、蕾丝的衣服,她像个地道的女生,所有会打扮、爱美的女生。

    于洪峰简直认不出眼前的她了,她像一道亮光,一道刺眼的亮光,刷新了他的视野,使得他的眼前只剩下他了。生活是这样的美好,他完全想不到,所有的一切有朝一日会大变样。

    徐诺留在省立医院,开始了住院医生的生涯,那是非常忙碌的一年,徐诺几乎整天整夜候在医院。方便起见,剪去了妩媚的长发,每天都是茄克牛仔打扮,要不就是一身的运动装,再也不是那个为了爱而细心刻意打扮的小女孩了。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归宿的话,它注定要趋于平淡,并且向你呈现爱情不该有的烦恼,所有关于组建一个家庭的烦恼。

    徐诺有一大帮农民亲戚,虽然于洪峰是个高尚的记者,也经常为了农民的某些利益痛声疾呼,可是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全不一样,他的眼角神色仍然不时流露出不应该有的姿态,让徐诺难以承受。

    金承初来时,对着于洪峰劈脸就是一顿打,幸亏于洪峰已经练过跆拳道,才没有十分吃亏。徐诺的解释是这是她们家乡的习俗,不过这个解释连她自己也怀疑。

    越是在城市呆得久,越是对自己的生存状态表示怀疑,要只是为了她自己在遥远的城市安家落户,结婚生子,并且泽及后代,她又何必远离父母兄弟,出来走这一遭?

    徐诺失魂落魄,不,这不是她想要的,一点也不。

    可是她究竟要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医院到了,病人在顽固地等待。或许她也只能这样,让繁忙的工作麻痹了自己,不再去想是是非非,解决不了的问题。

    徐诺拉开车门,匆匆离去,甚至忘了给自己的爱人,一个告别的吻。

    难道她真的不爱他?

    还是她一如既往地不懂浪漫?

    于洪峰坐在车里,眼睁睁看她走远,好像连同她对他的爱以及他对她的爱也一并走远了。

    呵,长夜漫漫。所谓爱情,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