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字子循,并州人也。顺为帝之首徒,忠诚明智,素为帝所倚重。帝之近卫“杀破狼”三营,皆交由顺统辖。

    蔡琰《汉末风云·高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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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州北缘,高家村。

    虽然常年受鲜卑人杀戮掠夺,但最能承受苦难的平民百姓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不愿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他们能做的,只有在村口建起高高的瞭望塔,在发现鲜卑强盗来袭时,先行逃离村子避难;待强盗离去,再重建被肆虐破坏的家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高虎手中拄了一根木杆长矛,腰间挂着一只用来传讯的牛角号,站在瞭望塔上警戒。他今年刚满十八岁,正是活泼好动的时节,在这方圆不过三尺的高台上站了足足两个时辰后,心中已是颇为不耐。

    “那狗日的高跃肯定又跑去讨好山叔家的阿彩姐了,竟是到了现在都不来接岗!”他忿忿然的小声骂道,但想起阿彩姐那娇美的脸蛋儿与玲珑浮凸的身躯,高虎的下腹亦不免涌起一阵热流,心中忖道:“阿爹说今年的收成还算不错,等过年后便托五婶给我说一房婆娘,只可惜阿彩姐这朵鲜花已被高跃那狗才给啃了,不然……不过林伯家的阿兰也不错,回去后该和阿爹说说……”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眼角的余光忽的发现远处的一丛蒿草有些异样,定睛望去,那草丛中赫然隐藏着一张狰狞的面孔,一双利若鹰隼的锐目正紧盯在他的身上。

    “鲜卑人!”看到那人难看的髡头,高虎立时辨出他的身份,大骇之下伸手便去抓腰间的号角。然而便在此刻,一枝白翎羽箭嗖的射来,准确地贯入他的咽喉要害。

    “是草原上的射雕手!”高虎心中闪过最后一个念头,目中满是不甘与悔恨,一声未吭颓然倒在高台之上。

    一个手绰角弓,身上插了些蒿草作为掩饰的鲜卑汉子从草丛中站起,他从箭袋中取出一枝特制的响箭搭在弦上,回身斜向远处的高空射去。

    一声类似鹰隼长鸣的响声在空中回荡。伴着这一声响箭,大地发出一阵轻微的震颤,隆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很快,一队数百人的鲜卑骑兵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上。他们将弯刀、马叉高举在空中用力地挥舞着,口中发出一串“嗬嗬”的怪叫,如一群围捕猎物的野狼向高家村的村口扑来。

    高家村外有一圈的土墙作为保护,这群鲜卑人来到村口那已碗口粗的木料制成的栅门前,数十条套马索飞出,准确的套中木栅顶部,而后执索者将另一端在马背上栓牢,催马向着相反的方向奋力拉扯。

    一串咔咔的响声后,木栅轰然倒塌,这群鲜卑人如嗜血的狼群,挥舞着手中的兵器,狂呼着冲入村中。霎时间,火光浓烟伴随着喊杀哭号之声在高家村升起。

    村南的山叔家,山叔夫妇俩都是身首两分死在屋中。院里的草垛旁,十多个鲜卑大汉团团围观,口中发出阵阵怪笑。山叔的女儿阿彩双目无神,全身**在仰卧在干草中,那个在村口射杀高虎的鲜卑大汉将裤子褪至膝盖处,伏在她的身上拼命耸动着。阿彩白皙的皮肤在料峭的寒风中泛起一层细密的疙瘩,上面遍布令人触目惊心的齿印爪痕。相似的情形在村中每一户有年轻女性的人家上演……

    日落时分,高顺从西方悠悠然向村中行去。他今年刚满十岁,但身量已不下于村中十四五岁的少年,浓眉大眼,肤色微黑。在他的肩上,驮着一只体型庞大的花面大公狼的尸体。北地的狼是一种群居生物,但这种极少见的花面大公狼却向来独来独往。由于它的凶猛、狡诈、机警,一般的猎人根本对付不了。而且这畜生最是记仇,一旦发现猎人追猎,它会反过来如冤魂般纠缠猎人,不死不休,很多想要猎杀它的猎人往往反被它逼得精神崩溃后丧命在它的爪牙之下。因此,北地的猎人们在遇到花面大公狼后往往退避三舍,少有敢于捕杀之人。但高顺年纪虽幼,一身打猎的本事却仿佛是与生俱来。他七岁时第一次随父亲打猎,便成功地猎到一只动物中最狡猾的狐狸。三年下来,年仅十岁的高顺在这民风剽悍的北地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出色猎手。

    抬头看到村口那倒塌的栅门与村中多处升腾的黑烟,高顺脸色大变。他想也不想的抛下肩头的狼尸,弯腰将身躯隐藏在蒿草丛中,一路鼠步蛇行,小心翼翼地向村中潜去。

    此时那些鲜卑人在发泄完兽欲后,早已席卷了村中的粮食皮货等物扬长而去。等高顺潜入村中,看到的是一片地狱般残酷的景象。

    “糟了!”高顺想到家人,再也顾不得隐藏行迹,拔腿向家中跑去。

    一头闯进那柴扉洞开的院门,高顺如遭雷殛,呆若木鸡的愣在院中,在院子角落的草垛中,姐姐阿彩的裸尸横陈,身上一片狼藉,胸口处两个巨大的创口血肉模糊,竟是被割去了双*乳。

    他行尸走肉般的进到屋中,入目的是摆在桌上的爹娘的两颗白发苍苍的人头,那两双瞪大的眼睛无神地望着院中。

    “爹!娘!姐姐!”高顺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号,在父母的人头前伏地恸哭。

    大哭半晌后,高顺猛地抬头,泪水与鲜血混合,沿着迸裂的眼角汩汩流淌。他唰地拔出腰间斜插的那柄用三张上好的兽皮从一个行商手中交易来的精钢匕首,左手握住森寒的锋刃一抹,拳头紧握,鲜血从指缝间滴滴淌落,用冰寒彻骨的语调切齿道:“苍天在上,我高顺以鲜血立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转身出去,含泪将姐姐的尸体抱回屋中,抱来大堆柴草堆在墙边,又点了一束火把在院中跪下,高顺大声喝道:“爹娘与姐姐且慢些走,看顺儿去诛尽仇人为你们雪恨!”扬手将火把扔在草堆上,炽热的火焰立时腾腾升起,无情的火焰似乎要将一切吞噬,包括那鲜血与罪恶。

    认真检查了身上的弓箭刀匕,高顺到村口仔细观察了一会儿鲜卑人留下的马蹄印,在确认了他们的去向后,拔足飞奔,如一头矫捷的猎豹般投入了渐渐降临的暮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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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雕手”的称呼起源于匈奴,指的是匈奴人中箭术最精的勇士。

    草原上有俗语道:“空中飞鸟,惟雕难射。”草原上凶猛的大雕,双翼展开足有一丈至丈半,它们最喜欢停留在数百丈的高空搜寻猎物,一俟发现目标即俯冲而下攻击猎物,便是羊鹿之类体型较大的动物,已难逃其利爪扑杀。《穆天子传》中有言:“青雕执犬羊,食琢鹿。”可见雕之凶鸷异常。

    正因其翱翔于九天之上,一般的弓箭手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将箭射到如此高度。而且草原雕类的羽毛为了减少滑翔时的空气阻力,在千万年来的进化中变得油亮光滑,弓箭如果不是垂直射入其身体,便会被它的羽毛滑到一边,极难将其刺伤更遑论杀死它。

    因此,如要射雕,不仅要箭术精准,更要具备拉动强弓的神力。在草原上,凡获取“射雕手”美誉的必是勇力绝伦的勇士,亦是各方势力竞相招揽拉拢的热门对象。在战争中,射雕手专门负责侦察敌情、狙杀敌首等特殊任务,一向是汉军的心腹大患。在边军中有一个说法,一般两三个草原上的射雕手,凭借着骚扰袭杀的诡诈战术,足可以绞杀一个数百人的编队。

    黑狼便是鲜卑族中一个拥有“射雕手”美誉的勇士,在此次的围猎行动中,若非他凭着过人的身手潜行至那个汉人村落的瞭望塔附近,一箭解决了那个讨厌的警卫,此次的行动也不会如此顺利。

    事后此次领队前来的谷风小帅论功行赏,黑狼自是得到了最丰厚的赏赐。每想到那个美丽的汉家女子的美妙滋味,他的心头似燃烧着一团烈火。

    “可惜汉家的女子美则美矣,却是太不禁用,竟是被后来的那群牲口给玩死了。”露天躺在草地上的黑狼不无惋惜的想到,旋即又咂着嘴回味,“不过她那对又软又嫩的乳*肉味道还是不错的……”

    或许的晚上庆功时喝多了酒,黑狼觉得腹中一阵涨意,便起身到了营地的外侧,在一棵大树下解开裤子放水。

    正畅快地长长舒了一口气,他忽然觉得一股冰寒的冷风在喉间一掠而过。下意识的伸手一摸,触手是一片温热的液体。

    “呃!”黑狼心中大骇,张口便要喊叫。一只缠裹着一圈黑布的冰凉手掌及时地掩住他的口鼻,将他的一声呼喊按回喉中。

    黑狼只觉自己的力量与意识随着颈上喷溅的血液迅速消散,片刻间便已失去知觉。堂堂“射雕手”,便如此糊里糊涂的丢了性命,竟是窝囊至连敌人的模样都未看到。

    高顺将敌人尸体轻轻放倒,在尸体上揩净了匕首上的血迹。他自然不知道,这个刚刚被自己轻松割断喉咙的家伙竟是一个名震大草原的“射雕手”。他警惕地左右侦测一番,在确认不曾惊动任何人后,便俯低身躯,如一只暗夜的幽灵般无声无息地向仇人的营地中潜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