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负责全国财政的主管官仍叫治粟内史。景帝时改为大农令武帝太初时改为大司农。王莽时改为羲和(后改为纳言)东汉时仍称大司农。一切财政税收事项都由大司农汇总。年终造册报皇帝。大司农之下又分设若干职事官分管收入、储存、调度等工作。汉代在地方设太守总管一切下有专管财政的丞县有县令(长)管一县之事。县下设乡乡有啬夫他要了解全乡民户的贫富、丁壮的多少土地的肥瘠和占有状况然后按户等差、劳力强弱评定各户应负担的赋役。史载“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至于乡佐属乡的员吏其职责则是具体办理赋税征收事务。

    汉代还规定:凡郡县出盐多者设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的地方置水官主收渔税。所在诸县均设置官吏办理有关事项。可见盐官、铁官、工官、水官皆置于郡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盐铁、手工、水产等项进行管理和征税。设官置署的原则是随事置吏即根据需要设置机构。

    汉代少府其职责同秦代相同在税政方面主要是掌管对山林、园囿、江湖以及大海等出产物的征税这些收入专供皇室及封君生活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