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的税。此税始于西汉武帝年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冬“初算商车”。征收的对象为商人和除官吏、三老、北边骑士以外的其他车、船所有者。凡商贾的轺车(由一匹马驾驶的轻便车)每辆二算;其他人有轺车者每车一算;如属官吏、三老、北边骑士其占有的车不征税。五丈以上的船征一算。

    汉武帝的缗钱令先针对当时的商人和手工业主对他们所有的钱、物征税其后随着形势的展又扩大了征收范围凡豪家及中产之家的财产包括缗钱商货、车、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征税范围需要一一评定汇总征税。这种做法必须遭到豪富巨商的抵制;或以多报少或匿而不报不愿分财以应国家之需。其实汉武帝早已估计到这个问题颁布税法时即有罚则规定。所以当豪富巨商争相匿财时汉武帝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颁布告缗令并任命杨可主持告缗工作鼓励大家揭检举偷、漏税之人;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还出赏格对告缗者赏给查出财的之半。其结果“杨可靠缗遍天下”中层以上之前大抵皆被告国家因此而得到大批财物。抄没来的财物上亿罚没的奴婢千多万没收充作公田的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房宅亦相应没收。不过算缗、告缗也有它消极的一面因为商贾中产以上大多数都被告受罚以至于破产造成商民讲究吃喝的多了从事蓄积的少了;同时从事车船运输贸易者也少了导致商品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总之它对国民经济的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从长远看势必影响国家收入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