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风光想了半天,可是找个小子的名字明明都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你他妈的还认识老子吗?”

    那个小子应该是刚从超市回来,提着两个硕大的塑料袋,看着风光发了半天愣,才火烧**一样的喊道:“风哥,你回来了!”

    说着,这个小子三蹦两跳的窜到了风光的身前,就想给风光一个拥抱,不过他手中的口袋可是实在太沉了,他努力了半天,两只手也没能超过腰部,只能悻悻作罢,说道:“风哥,你这一走,嗯,有三年了吧?什么时候回来的?”

    风光一笑,突然想起这个小子叫什么了。(看小说到网)当初这个小子瘦的可怕,被大家叫做铁丝。打起架来,如果跑的慢了,从来都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不过这小子坏主意够多,到也能勉强充当个狗头军事。风光那手开起没钥匙的汽车的本领,就是从这个小子认识的偷车贼那里学来的。

    不过这个小子显然赶上好时候了,就这么三年的时间,吃了发猪草一样的胖了起来,如果不是他的脸还是未曾改变的那种标准狗舌头脸,恐怕风光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

    风光拍了拍铁丝的肩膀笑道:“中午刚到的s市,你现在怎么样?”

    “还不是瞎混呗,靠王哥帮忙,现在给人当司机兼助理。”铁丝貌似不好意思,不过看他真正的感觉,应该还是不错的。

    “王哥?王晓?”风光问道。

    “是啊!风哥,你回来了之后是不是还没见过王哥呢?”铁丝说着,掏出了手机,开始翻找王晓的电话。到是一个手脚麻利的家伙。

    老子到想找他呢!可是老子回来以后先跟日本人打了一场,又被婶婶骂了一场,好不容易有了时间去找他,可是那小子居然玩起了人间蒸发!风光心里嘟囔着,看着铁丝的手机,开始盘算什么时候也去买一个了。

    电话很快就通了,虽然声音模糊,但是风光依然听出了其中惊讶和欢喜的叫声。一把抢过电话,风光沉默了片刻,缓声说道:“老地方还在吗?”

    “在。”电话那边的王晓声音有些颤抖,是高兴的。

    “那半个小时后,老地方见。”风光翘起了嘴角,合上电话随手还给铁丝,又道:“你怎么样?去不去?”

    铁丝笑了,两手一抡,两个塑料袋立刻滑过一道弧线,消失在了不远处:“怎么不去?这种事少的了我?”

    四目相视,放纵的笑声响起,在这个安静的楼群中回荡,几扇窗户后探出了一张张不满的面孔,但是当他们看清风光的脸后,不约而同的惊呼一声,躲起了身形,拉起了窗帘。

    笑声中,一辆奔驰e280的车门打开,铁丝笑着道:“我老板的车,最大的用处就是让我泡妞的时候威风一点。”

    “哦,车不错,王晓现在混的不错啊,这么有钱的老板都傍上了!”风光拍了拍真皮座椅,点了根烟。

    铁丝坐好,熟练的把车开动起来,口中道:“傍?是他妈的那个傻货傍咱们王哥!那傻货是搞建筑的,拆迁之类见不得人的事情,全都是王哥帮他摆平的。上次一群一年没领着工钱的工人,也是王哥带人打跑的,不然那傻货现在可能早就被那帮除了力气什么都没有的工人弄成残废了。”

    笑谈中,奔驰车平稳的穿行在车流之中。在离开小区的时候,风光隐约看到那个载他来这里的出租车司机正在指着一个警察的鼻子大骂。也不知道是风光给他的那三沓钱让他有了勇气,还是从风光那里受的气让他开始爆发了,反正照这个模样折腾下去,恐怕这个司机就算上不了电视新闻,估计明天的报纸上也能露一小脸。

    铁丝开车的技术不是风光能比的,不仅平稳,而且快速,大约只用了二十分钟,他们就到了‘老地方’。

    ‘老地方’是个已经开始显得破败的小饭馆。它顶上那用来招揽客人的彩灯已经坏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组成了一个怪异的图像。在这里,没有貌美如花的服务员,没有放荡不羁的老板娘,也没有手艺高深莫测的厨子,更没有什么匪夷所思的特殊服务,只有一个落魄的瘸子老板。

    瘸子不是曾经出来混过的流氓,但瘸子却比流氓更豪爽;瘸子不是终于职守的警察,但瘸子比警察还喜欢助人为乐;瘸子不是草原上的牧民,但他比牧民还要热情。

    所以虽然他的店里除了最普通的酒,最普通的菜,最普通的装饰外什么都没有,但是他的客人从来都不少,因为几乎所有来过这里的人都成为了他的朋友。

    当初年少轻狂的风光,就在和瘸子连干了四瓶汾酒后,认了这么一个朋友,一个大哥。

    所以这个店名就叫做老地方的小饭馆,成了风光和他的狐朋狗友聚会的老地方。

    拉开了车门,踩在那并不平整的地面上,风光看着这个s市所剩不多的他还算熟悉的地方,突然有了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店比离开时更破败了,瘸子也比离开时更苍老了。但是店里依旧客人爆满,瘸子也依旧笑容满面。

    “老郭!老子回来了!”站在门口的风光伸展双臂,对着正在招呼客人的瘸子笑道。

    瘸子的表现和铁丝一样,先是一愣,随即冲了过来,给了风光一个熊抱。紧随之后的问候,比之铁丝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问候了两句,豪爽热情的瘸子老郭伸手从柜台里掏出两瓶连商标都没有,但是一打开瓶盖,浓郁的酒气立刻让周围所有人都有了一种微醺感觉的酒。

    “什么都别说,干了!”瘸子虽然是残疾,但他比所有正常的男人都男人。

    风光也是男人中的男人,接过酒瓶和瘸子轻碰了一下,仰头灌下。微斜着肩膀的瘸子也如法炮制,把瓶嘴狠狠的杵进了嘴里。

    这一刻,是属于豪迈的男人的。

    顷刻间,两瓶度数极深的酒就冲过了喉咙,涌进了胃里。风光意犹未尽的咬碎了瓶颈,把已经干干净净一滴酒都不剩的瓶子用力掷到墙角,咀嚼着口里的玻璃,又狠狠的给了瘸子一个拥抱。

    虽然只是三年的时间,但是瘸子的老迈却是不争的事实,也许三年前这么一瓶酒只会让他醉,但是现在却足以让他醉倒。

    瘸子做不到风光一般的咬碎瓶颈,甚至连丢开瓶子的力气都没有了,眩晕中的他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完好的那条腿一个劲的发软,幸好在风光的熊抱下,总算是没有丢人的直接躺下。

    食客们一个劲的叫好,不知不觉间,他们手边的酒杯也全都空了,而那杯子里装的,不管是用什么酿造的,不管度数如何的酒液,也全都灌进了自己的肚子。

    听着瘸子不知所谓的醉后嘟囔,风光把瘸子抱到了一旁。瘸子的业就在这个酒馆,他的家也就在这个酒馆。

    在这里干了十几年的伙计,曾经的小柴,现在的老柴,安顿好了瘸子之后,和风光匆匆干上一杯之后,又忙开了。

    “这他妈的才是人生。”风光和一个看起来很熟悉,也是在瘸子这里吃喝了数年的老客干了一杯后,对铁丝感慨的说道。

    门外一阵轰鸣声由远而近,不多时就停止在了门口。一个身材不高,却壮实的仿佛树墩子一样的男人,摸着他刮的发青的头皮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这个男人就是王晓,他那大大的鼻头,厚厚的嘴唇,小小的眼睛组成的脸,此刻充满了兴奋:“疯子!”

    “车轴!你的身材怎么还跟车轴似的?”风光调侃着,伸出的手搭在了王晓的肩上。

    王晓打量了半天风光,方才说道:“三年了,你他妈的更壮了。咱们先喝酒吃饭,待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耍一遭!”

    “不着急去耍,你他妈的先给老子办个事!”风光的脸色突然一冷。

    王晓扯开了衣襟,把衬衫上的扣子撤的乱飞:“先跟我干三杯,然后什么事都我跟你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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