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很深,除了宇宙深处的星星和月亮,没睡的人不在少数。

    经历过抢亲事件之后,孟尘注定以一匹黑马的姿态,用不甚沉重的铁蹄踩着刘家的脸面而名动京城。在某些有心人眼里,他已经成为和胡硕李若飞比肩的小神之一。[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天上人间。

    这间夜场为许多人津津乐道,其原因在于隔三差五的就会有让人眼球掉一地的事件传出来。比如那对作为台柱子的**双胞胎姐妹与某位少爷共度**,再比如纨绔纠纷之后引发警察与军队的对峙。

    正如来自山西的某位暴发户所言,“天上人间如同一个暗不见底的大坑,将我这辈子卖出去的全部煤炭拉过来都填不满。”

    天上人间,一零八号包厢。

    包厢里,端端正正的坐着三个人,坐姿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根本不是出来玩的,而是在开会。包厢墙壁的隔音效果不错,外界喧嚣的声音一点都听不到。

    “展明哥,我现在有些后悔当年为什么没去华清风骚四年了,那个园子里果真养人不成,一个一个竟往外蹦妖孽。”

    说话的年轻人岁数不大,白净的脸庞上挂着一副红色镜框,斯文秀气的样子,走到大街上绝对会被人当成大学生。表面上人畜无害的年轻人叫做王强,若是撩起上衣,能发现他背后如同瓷器破裂般密密麻麻的伤痕。

    白展明没有说话,专注的看着手里的资料。

    另一个人揶揄着说道。“等你风骚完,出来只能卖猪肉了。孟尘这个年轻人的崛起并非偶然,我看过他的资料,靠一手神奇医术上位的,京城市市长和他亲叔叔差不了多少,周山的忘年交,而且据说张家那位老爷子有认他为干儿子的想法。”顿了一下,他似笑非笑的说道,“一招鲜吃遍天,强子你要想上位其实很简单,就看舍不舍得下本钱了。”

    王强的兴致被勾起来了,心痒的盯着这个男人。

    白展明合上手中的资料,笑着说道。“得,孔宣,你家老祖宗要是知道有你这么不肖子孙,指不定会蹦出来把你开除出家族。拿你那套每晚两个亿项目的理论忽悠人,强子到现在还是处男吧?”

    作为一个经常泡夜店的年轻人来说,处男这两个字的杀伤力难以想象的巨大。王强涨红了脸,支支吾吾的说不出半句话,尽管眼神里的疑惑出卖了他还是没听懂孔宣的话。

    孔宣撇撇嘴,丝毫不理会白展明的劝阻,一本正经的说道,“老祖宗说过,食者性也。强子,这是本性,每晚赏京城那帮饥渴老女人两个亿的子孙,保证你半年上一个台阶,每晚若是多加两个亿,时间缩短一倍。”

    王强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轻轻吐出四个字,“衣冠禽兽。”

    作为孔家直系子孙,孔宣以离经叛道著称。大概是高中以前在山东憋得太久了,来到京城上大学之后,内心蓬勃的小火焰熊熊燃烧,长时间流连于各大夜场,很快成了京城市的妇女之友。

    孔宣这货腹中确实有才,最出名的规矩是会为每个和自己共度**的女人写一首词。他的最大目标是临死之时能看到属于自己的《诗词三百首》出版。不过依目前的速度来看,很可能写成《一千零一夜》。

    “行了,说正事。你们怎么看?”白展明正色说道。

    在这个团队之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几年前曾是华清风头最劲的风流人物,能和他媲美的只有胡硕一人而已。当年的华清双雄,现在已经在各自的领域有了相当耀眼的光环。不过相较于现在的胡硕,白展明落后的不少。

    这也没办法。若不是投胎的时候出现点偏差,白家那帮老不死们绝对会把这位才华横溢的私生子推上家主宝座。

    “我的意见是,咱们这个圈子,三个人其实有些少了,连桌麻将都凑不齐活。”孔宣收起脸上的的笑容,点了根烟。这个男人当真长了一副好皮囊,浓眉大眼,专注起来的眼神如同浩瀚星空,充斥着一种奇特的魅力,怪不得能赢得众多熟女的青睐。

    “强子,你的意见呢?”

    “咱是个粗人,你们俩个智商高的下决定就好了。”王强羞涩的一笑,尽管那笑容实在是称不上粗犷二字。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我这座庙虽然不小,但也不是想来就来的地方。老孔,把手上的活先放一放,你和强子联手去做这件事。一个星期之后,我要最详细的报告。”白展明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给这次三巨头会议定下了基调。

    孔宣轻轻点头。在这个仿照水浒天罡地煞排位的团队中,作为兼管情报和计谋的智多星,这事是他的菜。

    至于强子,自号“天煞。”

    三人出门。看着大厅中热闹的场面,孔宣笑着说道,“强子,要不要哥哥今晚带你出去破处?”

    “去吧,我给红包。”白展明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

    墙壁上的挂钟指针定格在一点,这里是另一番光景。

    柔和而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洒在黑漆漆房间里,在那个站在窗前的人影脸上反射出几丝晶莹。

    萧凤哭了。

    这个一向坚强而果决的女子,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流下了不知是什么滋味的泪水。

    她刚才接了一个男人的短信。基本上没有闺蜜的她,这么晚也只有男人给她发短信了。

    这男人算是半个追求者。仰慕她许久,不过手段还算温和老练,至少没有引起反感。再加上公司业务上多有合作之处,也就勉强能不远不近的相处。

    萧凤痴痴地凝望着天际。无声的泪水划过脸庞落在地上,碎成七瓣八瓣,如同被院子里树影切割的支离破碎的月光,如同被那条短信割裂成七瓣八瓣的心脏。

    短信的语气其实很温情。

    “小凤,很抱歉这么晚打扰你。我只想问一下,你们公司是不是有个叫孟尘的年轻人?帮我个忙,等他结婚的时候,还请一定要记得通知我一声。还有,如同方便的话,明天中午可否请你吃个饭?最后,晚安,好梦。”

    大概是因为手机屏幕的幽幽光芒,在黑暗中那么刺眼,眼睛酸涩,才会忍不住流下泪来。

    萧凤把嘴唇咬出了血。挣扎着从抽屉中取出一包中华和一个精致的zippo,用力撕开包装的塑料纸取出一支,却因为手指的不住哆嗦而打不着火。

    过了许久,终于点燃了。狠狠抽了一口,肺部有些忍受不了这许久未曾尝过的滋味,萧凤忍不住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让她撕心裂肺的,或许只是咳嗽而已。

    萧凤夹烟的姿势很特殊。喜欢用大拇指和中指捏住烟嘴,如同拈花微笑的佛。这是她第二次抽烟,第一次是得知哥哥的死讯之后,收拾行李之时发现的遗物。

    两次抽烟并不是同一个牌子。第一次是哥哥最喜欢的芙蓉王,孟尘无意中提过一次他最喜欢抽中华。

    几十年前,有位终身未嫁的女人曾经对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个女人肯为你在闺房中准备一包烟。要么,娶了她,要么,杀了她。”

    第一二六章为你点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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