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久家离公司其实不远,就在高新区,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是一个名叫九月菊园的小区,光听名字就十分美,但其实小区本身也真得很美。菊园小区是西安市重点示范小区,全部用欧式风格作了景观,绿化面积达到了80%以上,走进去偶尔看到掩映的小高层,四月的天气,繁花似锦,春草绵软,异常宜人。

    钟瑟瑟和赵明达跟在林可久的后面,心情很好,住在这样的小区里面,身心都会健康得很啊,想起自己住的西大家属院,满院子寻不出十棵树来,不禁一阵羡慕。

    林可就把他们带进11号高层的住宅楼,笑笑说:“瑟瑟,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嗯!钟瑟瑟点点头,心想林可久的家一定装修得很漂亮,或者很大,或者很彪悍……反正能买得起九月菊园房子的人一定是有米之人。林可久按了25层,小电梯就以很快的速度升了上去,赵明达突然一阵紧张,不由自主地握住钟瑟瑟的手腕,钟瑟瑟才想起来他来了这么久,自己还没带他坐过这种电梯。昨天在商场的那种敞开的电梯上他就吓得不得了。

    钟瑟瑟拍拍赵明达的手臂说:“别怕,就跟昨天那个一样!”

    林可久无声地看着两个人,心里突然有些纠结,真的是表哥吗?而且这个表哥为何如凤凰涅磐一样突然蜕变得这样潇洒英俊?看两人之间若近若远的距离,那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怎么都不像是一对表兄妹,可是……林可久没有再往下想,因为电梯到站了。

    下了电梯,走进黑窄的走廊,虽然地上铺了瓷砖,但还是因为窗口太小而显得阴暗。钟瑟瑟注意到这里没有进户门,一想才知道但凡是这种高层,顶楼都是复式结构,这是复式的第二层,这个楼道也只是一个阁楼,唯一的作用就是通向楼顶的平台,可是林可久带他们来这里干什么?正纳闷间,林可久走上几级楼梯打开通往楼顶平台的门说:“来吧!”

    钟瑟瑟拉着赵明达跟了出去。偌大一个平台,上面非常整洁干净,站在上面可以俯瞰到整个高新区,那些林立的高楼就像森林中的竹笋一样,肖氏国际的巨大广告牌就仿佛挂在触手可摸的距离。而下面的街道变成了一条细细的线,连上面跑的车辆喧嚣声都有点遥远,取而代之的是呼呼的风声。

    林可久指着平台上一件小小的房子说:“这里就是我家!”

    汗!钟瑟瑟瞪大眼睛,“怎么住这里?”

    “这里租金便宜啊!”林可久像初升的朝阳一样温和而淡漠地笑笑,走过去推开门,将两只手臂把在门框上,钟瑟瑟伸长脖子朝里看,却黑魆魆的什么都看不见。

    “狗呆,狗呆,起来了!”

    啊?“可久你养狗了?”钟瑟瑟一阵感兴趣,她很喜欢狗狗的,正在满心希望一直浑身白毛的小狗从里面窜出来汪汪叫,可是等了半天没动静。

    “不好意思,请稍等一下哦!”林可久一边抱歉地说一边匆匆忙忙走到房间后面,拉了一圈消防管子,冲着门里边刷地开了高压水枪。

    “可久,有话好好说……”钟瑟瑟还没说完,就听见里面啊啊啊啊地响起一阵惨叫,窜出一个只穿了一条大裤衩的男人,浑身湿漉漉地在平台上跑了一圈,然后站在远远的地方指着林可久骂:“狗毛,我跟你讲过不准再用这种法子叫我起床,我回去跟爹说了打断你的腿!”

    林可久咯咯笑着说:“谁让你昨天打牌输给我了,来客人了,下楼去买包茶叶去!”

    钟瑟瑟和赵明达目瞪口呆,定睛一看,那名叫狗呆的男人与林可久长得很像,只是与林可久阳光帅气的气质比起来,显得十分龌龊。那男人去房子后面捡了一条毛巾擦了一把身体,又捡了一件t恤套在头上穿着夹脚趾的破拖鞋走了。

    林可久笑嘻嘻地从屋子里搬出两把椅子放在露台上,自己搬了一只锈迹斑斑的铁箱子铺了块毯子坐下来,不好意思地说:“让你们见笑了,他是我的双胞胎哥哥,去年从农村到城里来投奔我,在这个小区当保安,我俩就租了这个顶楼的小房子,一个月才200块,顺便还能帮他们看管那里边的一些破烂。”

    “噢,你哥哥他没有出来上学呀?”钟瑟瑟想起了自己的家乡陕北农村也有很多上不学的男孩子到城里来打工,他们公司的好几个保安就是她的老乡呢。

    林可久点点头,“我哥老实,从小就知道帮家里种地,我却调皮,整天往镇上的戏班子跑跟人学戏,后来戏班子的师傅觉得我是块料子就跟我爹说要把我带出来唱戏,有了条件后又复习考上了大学。我上学的学费还是我哥到镇上给人家盖楼挣的呢。”林可久笑笑,目光中露出满满的温情。

    钟瑟瑟一阵唏嘘感慨,不禁说:“多好的哥哥啊,我咋就碰不上呢!”

    林可久看看还是带着太阳镜的赵明达说:“哥哥这不就在身边吗?还乱感慨,我的哥哥有你表哥一半优秀我就高兴啦!”

    哦,光顾聊天去了,把正事忘了。钟瑟瑟对赵明达说:“明达,把眼镜摘下来吧,这里又没有外人。让可久给你教一个节目明天一演就完事了,很简单的!”

    赵明达顺从地摘下太阳镜挂在自己风衣的口袋上,林可久在顶楼的风中呆了半天。一个男人按道理不会对另一个男人产生如此大的震撼力,而且林可久在这一行里混久了,见过了多少帅男美女,可是眼前钟瑟瑟带来的这个男人也太风华绝代了,就算是从专业的目光去审视他,也挑不出来半点瑕疵。林可久很难相信他是钟瑟瑟描述的从陕北一个小城市来的亲戚,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饱满的艺术气息和一种说不清的古典而沧桑的浪漫……

    “哦!”林可久半天才回过神来,拉过自己的公文包,从里面掏出一沓资料,翻着说:“瑟瑟,我们把60名选手分成了10组,每组6个人。分别是按照选手的不同才艺类型、性格气质和可能发展的方向分的。因为我对明达不是很了解,就随便分了一下,这里的hip-pop组还缺一个人,就让明达补这个缺吧!”

    “hip-pop?好啊好啊!”钟瑟瑟点点头,笑得跟花一样。这下正合她意,让赵明达去跳个hip-pop,不被刷下来才怪呢,她和林可久的奸计就能得逞了。结果林可久说:“明达,我们选定的音乐是《谁抢了我的麦克风》,这首歌你会唱吗?”

    钟瑟瑟慌忙打断,“可久,这也算是hip-pop?找个英文正宗的来唱嘛!”

    “瑟瑟,这次公司策划高层要求尽量要本土化,除了英文组一律都得唱中文歌,忍一下吧。好了,明达,你唱第二段的副歌部分,我来告诉你做了哪些修改,这是乐谱!”林可久将一张简谱歌词递给了赵明达,然后打着节拍,“你看这里的节奏作了个调整,简单吧,来唱一下!”

    赵明达茫然地摇摇头。

    “不明白?”林可久有点抓狂,“写得这么明白了还不明白?”

    钟瑟瑟一把抓过那张乐谱看了看,心里就了然了,对林可久说:“你以为我表哥跟你一样唱过戏呢,他以前是种土豆的,哪里识谱啊!”

    林可久汗了一下,“你不是说你他是玩摇滚的吗?”

    “呵呵!”钟瑟瑟神秘地说:“骗你啦!”然后看着林可久一副崩溃的表情说:“这样吧,你唱一句让他学一句,保管一会儿就会了!”

    按照钟瑟瑟说的方法,果然不出半小时赵明达就掌握了他自己要唱的那个调子,可是对于歌词却怎么都了悟不了,老是把麦克风唱成麦炒饭,还问钟瑟瑟,“这首歌好生奇怪,被人抢了饭食是什么雅事,难道还要唱出来表演吗?”

    “对啊!”钟瑟瑟还很认真地跟他解释,“现在混口饭吃多不容易啊,人家抢了你的饭碗你当然要表示抗议了,所以你再唱得愤怒一点就更好了!”

    林可久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了。

    大概到了中午,林可久和钟瑟瑟的第一个教赵明达唱歌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他不光学会了自己要唱的那段儿,还能顺利地接上前面选手的调子,更让林可久跌眼镜的是,虽然听赵明达这个hip-pop的节奏有点不很对味儿,但不消说却有他自己的风格,蛮好听的。不禁对钟瑟瑟这个奇怪的表哥又一次另眼相看。

    狗呆买了茶叶回来给他们沏了茶,又跑到楼下大排挡给他们买了午饭,就去小区接班去了。三人在这楼顶茶足饭饱,竟然觉得十分惬意,就是这样一个简陋的地方,仿佛与城市的繁华格格不入,但是真像一个世外桃源。有时候人的幸福感是来自内心的,只要心是平静的,人就会幸福。

    (尝试今天三更,第一更3000+,快来给小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