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仔细查看了那些雕刻图案的内容,发现这上面记载的原来是当年那两个发丘中郎将的故事。当年那两个发丘中郎将来到了这座神秘的大山里,苦心参详那部上古残卷中的奥秘。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成果。

    有一天他们到山上去散心,无意间在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些关与这部上古残卷有关的一些秘密。根据这些线索他们最后终于从这古书上学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法术。从此便有了呼风唤雨般神奇的魔力。后来他们以他们所拥有的这些神奇法术控制了这一带的山区,并依仗他们所拥有的巨大财力成立了一个神秘的教派,过起了独霸一方的日子。但是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没有能找到所谓的能够长生不死的秘密。

    为了能够让自己长生不死,他们便根据那上古残卷中的零星记载以及他们自己的大胆推测,在这片山里大兴土木。他们命人营造密道,修建祭坛,搭架灵台,以便用来举行告天仪式,以令自己超脱凡尘,永离轮回。当密道造好,祭坛建好,灵台搭好的时候,他们在这山里举行了一场长达九九八十一天的庞大的仪式。最后他们终于在一个月圆之夜脱离凡胎,羽化飞升而去。在他们知道自己即将成仙飞去之前,为了能让他们的后代子孙也能享受到和他们一样的命运,他们还将这本上古残卷的收藏地点信息暗藏在两枚印章和一些手稿当中并留给了他们的后人。希望有一天他的后人也能参透其中之玄机并得以飞升,来仙界和他们一起共享天伦。

    “如此说来,这个关于长生不死的传说好象是真的咯。”墩子兴高采烈的说。“就几幅雕刻而已,也不一定全然都是真的,但也不排除确有其事。总之在我们没有亲眼看到那本上古残卷之前,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微笑着回答他说。珍妮也点了点头说:“只有当我们亲眼看到了那本上古残卷,所有的秘密才能被真正揭晓。”

    当我们合力将这两扇室门推开后,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峡谷里边。峡谷的两边都是势如刀削一般的悬崖绝壁。再抬有看看山崖上面,奇峰林立,树木苍翠,山花斗艳,百鸟争鸣。两面山崖间的间距也是十分开阔毫不压抑,粗略估计也足足有几百米的距离。

    峡谷的底部千百年来从两边山崖上滚落下来的大小山岩石块都堆积在了这里,因此整个谷底到处都是散乱堆积的乱石巨岩。在那散乱分布的岩石地面上,还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山泉溪涧从我们眼前流淌而过,发出清脆的水打岩石之声。眼前的这一切让我们仿佛有了一种置身于世外桃源的感觉。精神不觉为之一震。

    墩子一看此处的大好美景不觉暗自叫好“想不到那令人恶心的‘尸河’的北岸竟然还有这么一处人间仙境。”我回想起“尸河”南岸那水下栈道入口处巨石上所刻的那十六个字,再看看这里的景色,觉得这确实非常符合那十六个字中所提到的“滴翠峡谷”的称呼。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于是我们就决定在此露营。开始我们以为那山涧泉水就是“尸河”的源头,所以生怕其水有毒,既不敢贸然靠近,更不敢去取水来喝。但是后来我们观察之后发现,此泉水清澈透明,也没有闻到如“尸河”河水那样的腥臭味道。更让我们感到惊喜的是,我们竟然在那山涧中还发现了不少蝾螈在那清澈的泉水中自由嬉戏。

    墩子抓住了一只黑背赤腹的蝾螈,捏着它的尾巴拎起了起来,并且笑着说:“这么看来,此处的泉水应该是没有毒的。”此时我们的水壶也几乎已经见底了,见这水可以饮用,也都十分开心,拉开壶塞就往水壶中灌起了山泉来。

    当晚月色皎洁明亮,我们一边欣赏着月色一边围座在火堆边闲聊。周边那些迷人的环境似乎让我们暂时忘记了身边的危险和恐怖。我一边吃着压缩干粮一边和大家说到:“从目前的方位来看,我们应该已经到了‘泗水’的北岸了。根据英子所说,那萨满神所居住的山峰应该就在我们的东北边。如果我的推测没错,那藏宝诗中所说的‘巫山’就是那座山的话,那么当年发丘中郎将的藏宝洞应该就在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一片广袤山区之中了。”众人听我这么一说都显得很高兴。看来我们离最后的日子已经非常接近了。

    就在我们谈论得正开心的时候,山崖上突然响起了一声非常嘹亮的狼嚎声。那声音异常刺耳,让人听了心里发虚。我们本能地抬起头来一看。只见在那皎洁明亮的圆月映照下,一面山崖上块突出的一快岩石上显现出一匹蹲坐着的野狼的身影。那野狼昂首抬头,仰天长啸,一副王者之风。

    顿时我们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念头——野狼王!这个时候我们才想起,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就是那些从蒙古和西伯利亚来的野狼所统治的地界——野狼沟的范围了。这突然的一下,让我起了一身冷汗。我不知道那野狼王是否已经发现了我们。也不知道它的这声狼嚎是在聚集兵力准备与我们殊死一战还是对月起歌以遥寄相思。但不管如何,早做防备总是没错的。我们迅速取出枪支弹药,填上弹药。因为我们听说狼是最惧怕火光的,所以除了把火堆点的更旺之外我们还燃了四根火把,一人一根拿在手中用以驱赶狼群。

    墩子和我背靠着背的站着,我能够很清楚得感觉到他那剧烈的心跳。他说,他当年在陕西当兵的那段日子里,曾在一次和战友们执行任务的时候被一大群野狼所包围。由于当时他们并不是执行军事任务,所以没有带上足够的弹药。最后在那群野狼一次次凶猛的进攻之中,有两名战友被狼群拖到了林子里,分尸而食。鲜血,骨头,衣物散落一地。那场面自今想起来还让人心惊肉跳,冷汗淋漓。

    关于野狼群的故事我也听了不少。野狼一直以来都以狡诈,凶猛,残忍而闻名于世。即使没有墩子的提醒我也知道,如果今天真的要和那群野狼拼死一博,就凭我们手上的这些比烧火棍强不了多少的武器装备,我们此次一定是凶多吉少,九死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