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忙碌的ri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十二月,十二月有个重要的节ri,那就是圣诞节。虽然圣诞节是西方的传统节ri,但时至今ri已经是全球普及,尤其是在天朝的校园之中,氛围更是浓烈。学生们总是喜欢把圣诞节和爱情联系在一起,似乎圣诞节就是“冰天雪地”和“浪漫烟花”的代名词,其实西方的圣诞节就和天朝的chun节一样,与爱情完全无关,这只能说明,崇洋媚外的学子还是占大多数吧…..

    李璐是东北女孩,往年若是在北方,圣诞节期间早已经是大雪漫天了,但省城g市却是百年不下雪的城市,想要在这里看雪是不可能了。好在省科学馆举办了一个“冰雕展”,也算满足了人们赏雪赏冰的兴致。[..]

    本来两人约好了一起去看冰雕,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打乱了这个浪漫的部署。

    马宇轩翻开手机,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说:“喂,你好…..”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宇轩,我是简华。今天是圣诞节,也是我和云珍结婚的ri子,你会来祝贺我们,参加我们的婚礼么?”

    马宇轩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简华那张睿智的脸庞,回想起当初自己确实答应过参加对方的婚礼,还曾开玩笑说要当伴郎抢镜,只是后来和林筱兰的爱情无果而终,马宇轩也就再没有去过花都,更不知道简华和云珍的婚礼就在今天。

    简华很热情,也听得出他很开心,诚挚地再三邀请马宇轩赴约。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答应过简华的马宇轩不忍心拂对方好意,只得无奈和李璐爽约,匆匆前往花都。

    再次站在花都大街上,回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马宇轩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正是在这里他生平第一次尝到了肝肠寸断的苦涩滋味,也正是从那天起,他开始了艰苦的创业,时至今ri已经小有成就,如果没有那次失败的恋爱,也许今天的自己依然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

    人生就是这样,总有那么几个瞬间,改变人的一生。

    将这些无关紧要的思绪收起来后,马宇轩赶到了花都大酒店,只见酒店门口花团锦簇,彩旗飞扬,两张巨大的结婚海报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海报上的一对新人郎才女貌,非常相衬,正是简华和云珍。

    一到正门就看见了简华和云珍正在迎宾,云珍穿着洁白的婚纱,看起来更加美丽,简华全程面带微笑,现在的他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简华,云珍,恭喜恭喜,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早生贵子!”

    简华连忙迎了上来,高兴地道谢,又亲自将马宇轩请到楼上去,以示高规格的接待,这才下楼继续迎宾,回头还不忘嘱咐:“多喝几杯,多喝几杯…..”

    结婚事忙,新郎新娘肯定没时间招呼自己,马宇轩也就自随自便,二楼早已是高朋满座,热闹繁杂,粗略一看,少说也有十五六桌,桌桌都是座无虚席,看得出来简华是一个热情好客、广交宾朋的人。

    主舞台的led大屏幕上轮番播放着用一对新人的生活照剪辑而成的flash,真实而完美地记录了两人从恋爱到结婚的点点滴滴,其中有几张照片年份已久,相片中的背景也是很多年前的蓝河镇风光,看来简华和云珍恋爱的时间应该很长。马宇轩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随口一问,才得知原来两人的爱情长跑居然持续了八年,现在八年抗战胜利,这一对情侣总算修成正果。

    一个似乎是云珍的死党的女人感慨万千地说:“jing诚所至金石为开,以前我不相信这句话,但是现在我信了!见证了简华和云珍的八年风雨之后,我明白了什么叫做坚持就是胜利,只要你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会打动对方的,我们应该相信这世间是还有真爱的!”

    马宇轩微微一笑,看来这也是一个受过爱情伤害的女人,否则不会一副“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凄凉感慨,旋即又想到了自己,如果自己当初低声下气去哀求林筱兰,求她看在昔ri的甜蜜份上,不要分手。她会回心转意,收回成命吗?

    不过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说曹cāo,曹cāo就到,正当马宇轩想起林筱兰的时候,她已经款款走上了主舞台,今天的她格外美丽,一袭雪白的及地长裙完美地展现她的姣好身材,深v的领口设计露出高挺的事业线,在镁光灯下梨涡浅笑的林筱兰,光彩照人,奕奕生辉,仿佛有些喧宾夺主,立刻成为全场焦点。

    “女士们,先生们,下面我宣布,简华先生和云珍小姐的婚礼,现在开始!”

    马宇轩这才知道,原来林筱兰是今天婚礼的司仪,她形象高贵,声音甜美,读书期间又经常客串主持人,由她来担任司仪,是再合适不过了。

    来此之前,马宇轩已经预料到会邂逅林筱兰,但他自认为已经彻底放下林筱兰,就算再遇见她,也没什么大不了,心情也不会有太大的波动。然而此时此刻当他看到林筱兰宛若女神般成为全场瞩目的亮点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林筱兰,心中那份静如止水的淡定终于不复存在,大脑不受控制地回想起往昔一幕幕甜蜜时光,那些甜蜜时光就像梦魇一样紧紧地缠住马宇轩,缠得他呼吸都变得急促,每当想起曾经拥吻过的女神,现在沦为陌路人,一种隐隐作痛的感觉就迅速弥漫至全身。

    他失魂落魄地呆坐在椅子上,头脑一片空白,以至于根本不知道婚礼进行了哪些环节,也不知道新人何时交换了结婚戒指,更不知道林筱兰什么时候走下台去。

    “宇轩,来,我们喝一杯!”

    不知过了多久,简华的声音唤醒了发呆的马宇轩,他回过神来,看见简华和云珍已经敬酒敬到自己这一桌了,他连忙站起来,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细心的简华多多少少看出了他的失落,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宇轩,你和筱兰的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虽然你和筱兰做不成情侣,但我想说,筱兰是筱兰,我是我,云珍是云珍,即使你们分手了,我们也还是好朋友,希望你以后可以经常来花都看望我们。”

    马宇轩也觉得自己似乎不够意思,其实他和简华挺聊得来的,两人有许多共同的话题,简华在金融方面的造诣令人惊叹,如果仅仅因为要避开林筱兰,就错过简华和云珍这两个好朋友,未免有些因小失大。

    其实爱情从来都不是人生的全部,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情感,等待着我们去珍惜。所以马宇轩重重地点了点头,说:“好!以后有空我一定常来,我喝了你们的喜酒,还等着喝你们儿子的满月酒,简华,你得加把劲!”

    云珍羞得双颊通红,简华则是乐呵呵地笑着说:“一定一定!”

    酒过三巡之后,马宇轩便起身告辞,他的心意已经送到,一对新人都很忙,没有时间招呼自己,早点离开也是好的。简华客气地挽留了一下,也就不再坚持,又亲自送马宇轩下楼。

    两人来到门口,正看见林筱兰站在前方不远处的一辆丰田皇冠面前,这时候从车中走出一个男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下车就和林筱兰当街拥抱,然后又陶醉忘我地热吻起来。

    马宇轩瞬间石化,呆立当场。

    简华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终于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看着马宇轩咬着嘴唇的痛苦样子,他也感同身受觉得很难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那个是筱兰的新男友,听说也是她的一个大学同学,曾经追了她很久,当然,肯定没你久,你永远是追筱兰最久的。和你分手之后不久,筱兰就和他在一起了。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不过你还是看见了。”

    说完悄悄地留意着马宇轩的任何一个表情。

    马宇轩此刻的心情五味杂陈。

    看着那个外表一般,身高一般,财产也一般的男人,马宇轩觉得他应该就是芸芸大众中的一个普通人,不算好,也不算坏,大部分的女孩子和这样的男人谈恋爱,都应该挺般配的。

    但林筱兰不是大部分的女孩子,她是女神,女神是一定要和完美的男人在一起的。分手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宇轩,你很好,只是不够好。

    她还说过自己是一个挑剔的完美主义者,如果没有遇见更好的人,她会一直孤独下去,也许孤独十年,也许孤独一辈子,总之她是一个宁缺毋滥的女人。

    那时候马宇轩以为自己真的不够好,但现在他懂了,所谓的不够好,所谓的没有感觉,都只是女人派“好人卡”给男人时的一个借口罢了。

    我马宇轩不够好,难道这个男人就很好?

    想到这里,马宇轩释然了。

    女人的感觉永远都是那么荒唐的东西,她觉得好就是好,觉得不好就是不好,任凭你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她们执拗的想法。

    现在的林筱兰依偎在那个平凡的男人身上,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幸福,那是一**宇轩从未看见过的笑容。也许她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她一生的依靠吧!

    他突然觉得原来是自己把林筱兰想得太完美了,自己以前多么幼稚,在这个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年代,他可笑把林筱兰当做女神,就像天上的广寒仙子一样,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其实她根本不是什么女神,也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完美无瑕,她也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一样的感xing,一样的固执,一样地懵懂。

    “拣来拣去,拣了个烂冬瓜!”林母的这句话,言犹在耳,转眼就得到了应证。

    马宇轩觉得自己瞬间顿悟了,他也不恨那个男的了,他也不想林筱兰了,现在他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今天他终于彻底放下了,林筱兰,既然你觉得自己找到了心仪的另一半,那么你就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吧,我除了祝福你,也不会有其它想法了。

    再见了,林筱兰,我会忘记你的,因为你,不是女神,你不值得我用一辈子去怀念。

    马宇轩挥手和简华告别,又最后瞥了一眼沉浸在幸福中的林筱兰,转身的一刹那,他的脑子里电光火石地想起了陈景山说过的一句话——忘记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喜欢上另一个女人。

    从没有任何一刻,他像现在这样想念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