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我的幸福,你要我到哪里去。我们的缘份在你我有肌肤之亲的时候,就已经注定,我永远都会是你杨柳的男人。如果你暂时还不能接受我,那也没关系,我不会逼你,只要让我跟着你就好,让我做你背后的男人。”

    肌肤之亲,肌肤之亲,肌肤之亲,我真恨不拿刀剁了这该死的手指头。

    此时,心里的小人已经磨刀霍霍准备就绪,只等大脑下达命令,便要大义灭亲将这两个罪魁祸首就地正法。

    看着他坚定的目光——

    唉——我心如死灰,只能无语仰望苍天,内牛满面!

    (友情提醒:面对僵尸鬼怪神马的,就算再可爱你都不能碰他一根手指头,就算脚痛死也绝不能让他碰你,否则,柳儿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呐。)

    罢了,罢了,我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交给时间吧。我相信只要过上一段时间,这个叫沐千秋的僵尸就会自己想清楚,他今天的偏执有多可笑,然后对我挥手自离去的。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我怎么回家?我到底在哪?这里荒芜人烟,除了些飞鸟之外,什么都没有,要到哪里去找人问路呢?

    身后倒是跟着一只僵尸,可他都一千年没出来过,应该也认不得路吧。

    可我还是不带希望的问了句:“喂,僵尸,你能用法术得知这是哪儿,能知道去妙木山或是回杨家村的路吗?”

    “鬼才有这个技能,僵尸没有。”他如实回答。

    我白了他一眼,踢开脚下一颗小石子,带着些消极的语气,说:“那你总该知道这是人间还是阴间吧?”

    他说:“我知道。”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抑制住一脚端走这个死僵尸的冲动,冲他大声吼道:“难不成从你嘴里吐出的字是金子做的?玩什么惜字如金啊。多说一个字会死么?会死么?”

    他耳朵尖都被我震得颤了两颤,退后一步,却还是用他那副温水煮青蛙的脾性慢条斯理的说:“你不是都跟叶庭深在阴间住了几个月吗?你难道没发现这里的阳光虽然看上去刺眼,却没有温度吗?还有这空气,清新得没有任何杂质,还有这草…… ”

    汗~经他这一说,我才幡然醒悟。在妙木山虽然每天都能见到阳光,但根本没有温度,空气也确实跟人间不一样。一定是被他烦的,我才会如此大意。

    他其实也不是一无是处,见我完全颓废的消极样,他轻描淡写的说了句‘找个僵尸问问不就知道了。’对此我只想说,僵尸你大爷,早干嘛去了,如果昨天就说,我还用在竹林里以天为被以地为铺吗?

    他说话拖沓得让人抓狂,做事却半点不含糊,他话音刚落,就双臂一挥,嘴里念了句什么,声音收的时候竹林深处就跳出一个僵尸来了。

    还是不太习惯这种场面的我,吓得下意识的就往他背后一缩。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僵尸,脸部轮廓比昨晚墓中的小僵尸要还要模糊些,穿着清朝的衣服,发型就跟五阿哥他们留的那种一样,头顶刮光,后面留着辫子,古代男人发型中我最不喜欢的那一款。他跳得速度也比较慢,一看就是那种最低级的跳尸。

    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看到了我,但远不如我表现的友好。他双手突然伸直抬起,(其实一直都是直的),两边嘴角的牙齿徒然变长,长度竟然是跟下嘴唇持平,然后朝我跳过来。可脚还没落地的时候,就被沐千秋一脚踹趴下了。

    清朝僵尸嘴里‘嘶’一声后,站起来,牙齿缩了回去,都不敢抬头看他。我早就说过武力是解决一切问题最简单粗暴也最见效的方法。然后他们开始一问一答,但都是我听不懂的火星文,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尸语吧。问完后,沐千秋一摆手,那僵尸就原路跳了回去。

    沐千秋将他问来的话细翻译给我听。说这个地方叫三阴山,与丰都山只隔了一条小溪,在这两座山的后方,便是妙木山。现在我们只要找到三阴山的小溪,顺着它一直往上,就能到达这条河的尽头,也就是妙木山的妙河。

    有了方向,我心里总算踏实了,很快就走出林子,找到了那条小溪。本来他说要带我飞的,可我吸取了昨晚的教训,哪还敢再跟他靠近,他可是古往今来碰瓷界的第一高人呐,想想我们总是谴责那些倒在车前的大叔大妈,说他们害得现代人愈发冷漠之类的话。现在想想他们其实要的真不多,学习雷锋的后果最多就是折两个月工资,要是被他碰上,那你就只能‘呵呵’了。

    一直走到太阳西斜,我们才到了妙河。河的尽头是一方巍峨的山脉,从山涧中汩汩流下清澈的溪水,不似瀑布般一泻千里,气势磅礴,而是像古筝曲一般潺潺流长,清脆悦耳。

    溪水清澈见底,各种鱼儿游得恣意畅快,有好几种都是我未曾见过的品种,最让我惊艳的是游在最边上的通体透明的红色小鱼儿,那活力四射的劲头就像朝气蓬勃的孩子,十分的可爱。

    这些在阴地生长的动物或植物,将来都是会修成人形的,悟性好又勤奋的的最少五百年,迟钝偏又懒惰的,大约在八百年到一千年不等,有的甚至更长,更有甚者到死都没能成功。

    这就好比我们人,有天份又努力的站在金字塔尖的人毕竟寥寥可数,如我一般生活在食物链底端的,却占了绝大多数。如我一般的人,除了可以拿没天份当借口之外,还有一条是我最不愿承认的,那就是懒,从出身就自带的懒癌因子,一直不离不弃的陪着我,直到此时此刻。

    感概这么多,其实我是想以此激励自己,不论以后做人做仙,勤奋真的很重要。

    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法术,以后再也不要走上他妈的大半天的路了,我要学会飞,要学会瞬间移动。穿运动鞋也能磨出水泡,真是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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