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又或者是大中午。实在是忍受不了饥饿感的罗杰才慢腾腾地从那张把他搁得难受的硬木板床上爬起来,离开狭窄的旅馆房间,踩着嘎吱作响的木质楼梯来到楼下用来招待旅客兼经营顺便经营酒馆的大厅。

    刺鼻的劣质麦酒味和潮湿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让他不自觉地皱了下眉头。他走到柜台,花了几个第纳尔买了一块烤的黑乎乎还硬邦邦的面包,和一大杯劣质的麦酒,以及一碗飘着几片野菜叶的浓浓的肉汤。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座位,对着面前这些跟“美味”这个词背道而驰的食物,再次发起了感慨。

    “要是放在俺穿越以前,俺家的狗都不会吃这玩意儿!!”

    不过现在嘛!“咕——”罗杰的肚子很时宜的响了起来,现实很残酷啊!罗杰泪流满面,埋头一阵狼吞虎咽。

    罗杰穿过来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了,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呆在帕拉汶城里哪儿也没去,当然什么事情也没干,一方面是在梳理穿越所附带的那个名为“罗杰·凯撒·尤里乌斯”的记忆,另一方面他其实也并不知道他到底应该去做些什么。

    虽然在游戏中,现在的他应该去接了帕拉汶商人救他兄弟的任务初始任务,完成之后就带着小弟满世界晃悠,先打劫强盗,再打劫领主什么的。但那只是在游戏里,这段时间以来,他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接触到的都在无比清楚地告诉他——这是一个真实到不能再真实的世界。

    这意味着,受了伤也是会死的,虽然死掉之后是有可能再次穿越,甚至也有可能直接穿越回原来的世界,但是············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去这样尝试,会死人的!这也是他没有冒然出去组队打怪的原因,强盗老兄们可不会像游戏里一样,只会送钱,送经验,送装备,牺牲自己的生命投入伟大的帮助猪脚升级的道路中。罗杰可没信心骑着他那匹老旅行马,拎着锈迹斑斑的破剑,做到游戏里那样一个人剁翻十来个的壮举,如果他真这样干了,无非是让奴隶贩子们多出一笔交易,或者是荒野中多出一具尸体。

    所以这几天来,他一直缩在帕拉汶最便宜的旅馆里,努力忍受着硬邦邦的床板,狭小的房间,劣质的食物,刮得菊花生疼的木片,以及一切原始而恶劣的生活条件。

    但是这样的生活也要和罗杰说拜拜了。原因很简单,他没钱了。嗯,这是一个很残酷却很现实的问题,在地球的时候,身为一个家境还算殷实的死宅,他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这不妨碍他理解自己的处境,没钱付房租就会被旅馆扫地出门,就会露宿街头,然后晚上街上有要命的强盗出没············

    算一算身上也只剩十几个第纳尔,也就够几天的生活费用而已,所以如果在几天内不能找到一份工作,罗杰就基本上gaover了,但是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冒是除了佣兵这种把脑袋挂在腰带上的职业,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唉。”想不到磨蹭了这么久,还是逃不了卖命的活计,罗杰忍不住叹了口气。

    “嘎吱········”此时,旅馆的木门突然被推开,本来嘈杂的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大厅里大部分人的目光都集中过去。

    在卡拉迪亚的旅馆,聚集着大量四处流窜的家伙,比如杀手、探险家、流浪诗人,以及数量最多的佣兵。而对佣兵们而言,每一次旅馆大门被打开,就意味着有可能是一份赚钱机会的到来。

    然而,当推开旅馆大门的人最终出现在大厅众人面前,所有人都失望地收回了目光,继续起之前干的事情,嘈杂的声浪再次淹没了昏暗的大厅。

    来人是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带着菜色的脸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头上顶着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裹着打满补丁的亚麻衣服,打得高高的绑腿,看来似乎是一个刚从庄稼地里下来的农夫,刚进来的时候,还被大厅里齐刷刷的目光吓得整个人往后缩了一下。

    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刚从某个小村子里出来的年轻人了。像这样的年轻人来到城里的旅馆——为钱卖命的家伙们的聚散地,无非有两种情况。一是想找份工作好让自己从泥巴和渔网中解脱出来,二就是来寻找帮助了。前者通常会带一些简陋的装备,但这家伙两手空空,所以这个年轻的农夫很可能是来寻找帮助的。

    但是除了山穷水尽快要饿死和正义感爆棚的家伙,很少有人会接受他们的雇佣。因为无论任务简单或是困难,他们所能支付的报酬通常只会是一些小麦或者风干肉之类的不值几个钱的玩意儿。所以对大多数的佣兵而言,这只是个浪费生命浪费时间的行为。

    所以,尽管他一进旅馆就用他那局促不安却又充满希冀的目光,小心翼翼地看向每一个看起来能舞刀弄剑得人,但是。

    “希望渺茫。”罗杰摇头下了一个评论,然后专心对付起自己盘子里这些难吃的食物。他得好好地补充体力,然后试着找一份商队护卫的工作,或者加入某支赏金猎人小队。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没工夫搭理别人。

    “嘎吱。”就在罗杰努力吞咽硬邦邦的黑面包的时候,旅馆的大门再次被推开。众人的目光像上次一样迅速地聚集过去,但又如同上次一般快速地收了回来,不过不同的是再次掀起的声浪却小了不少,这点异常被罗杰敏锐地捕捉到。

    他抬头看去,这次旅馆进来了五个大汉,都穿戴着整齐的装备,一身皮甲,一顶圆顶盔,一面盾牌,一把长剑,为首的那个面目颇为可憎的大胡子还穿着一身铮亮的锁子甲。罗杰认得他们,或者说认得他们的装备,事实上罗杰每天都能看到帕拉汶的城镇哨兵们穿着这身装备在街上横冲直撞,干着“城管”的勾当。所以在罗杰看来,这群“城管”等于螃蟹,他们的装备等于螃蟹壳,无论如何不去招惹就对了。

    不过那个穿着锁子甲的大胡子是谁?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啊!

    “那个家伙叫卡夫卡。”立马有人解答了罗杰的疑问,罗杰惊讶地转头看去,只见两个人在他的身旁坐下,正对他举杯示意。却是那个死了徒弟的大嘴巴弓箭手迪卡多和帕拉汶商人克洛维斯,“好久不见,尤利西斯。”两人笑着向罗杰打招呼,自从上次的事件之后,因为商队的雇佣契约结束,所以这还是罗杰和帕拉汶商人第一次再见。

    “努,那个家伙那个满脸毛的家伙。”迪卡多指着穿锁子甲的大胡子,小声说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但是因为他哥哥是帕拉汶的城镇哨兵的队长,所以他现在大摇大摆地回到城里当起了城镇哨兵,不过不是混蛋也进不了城镇哨兵队。怎么样?是不是觉得他有些脸熟?”

    这个大嘴巴会读心术吗?罗杰惊讶地看向迪卡多,他的确觉得这个大胡子有些眼熟。见罗杰眼中的惊讶,弓箭手脸上露出自得的微笑,然后又变成冷笑道:“这家伙的脸就贴在城门那儿,谁看着都脸熟。”

    罗杰顿时了然然后默然,帕拉汶的城门附近是贴悬赏单子的地方,每天都有大量的赏金猎人在那里驻足,而罗杰也终于想起在哪里见过这家伙——就是在城门口的一张悬赏上。

    卡夫卡,200第纳尔。

    前面是名字,后面是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