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的地点定在a县有名的一家ktv,因为没有太放在心上,冯默到的有点晚。推开精致的大门,迎面而来的响亮嗓音和旋转的彩光让冯默的眉毛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摇了摇头,冯默在昏暗的房间里寻找着姜弘的身影,暗暗后悔没有让姜老头出去接一下。

    姜弘的身影没有找到,有人却拿着杯啤酒挡在了冯默面前,“呦,大班长能赏脸屈居这种地方,实在是太难得了。为了感谢您的莅临,我以酒代茶先喝一杯。”

    冯默眯了眯眼睛,看着眼前高大的男生,很潮的装着,耳钉在彩光下时隐时现,冯默想了很久,似乎初中是有这么一个很讨人厌的同学,因为家里钱不少成绩又差,所以特看不起那些家庭条件不好但成绩又很好的同学,而作为班长的冯默自然首当其冲地招某人讨厌了,初中三年小冲突不断,好像有一次自行车胎还被人戳了个洞,可怜的冯默只好在寒冷的夜里孤零零地推着车走了很久才找到一个修车点。

    回忆起前世恩怨的冯默朝潮男翻了个白眼,也不答话,走到一边的女生堆里,朝被门口动静吸引过来的姜弘挥挥手,在心里暗自劝说着自己的怒火,冯默可不想刚回来就化身泼妇,“时间过得太久,倒是忘了班里还有这么一个极品存在了。”

    年轻的老头子走到面前,冯默借着昏暗的灯光,瞧了瞧,多年不见,除了少了些胡渣,还是一样的鼻子眼睛,散发着一副从古人堆里钻出来的古老书卷气。冯默其实挺佩服姜老头的,老头特别爱看书,什么书都看,而书看多了的后果就是变成了一个之乎者也的老头子。初中时候的冯默是不爱看杂书的,整天捧着教材啃啊啃,十足一个书呆子,这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状况到了高中言情风开始刮起来的时候才有所改变,但似乎变得有点过了,冯默对杂书的热爱超过了对课本的渴望,当然杂书的杂也从言情分布到了小说界的各行各业,也为此认识到了杏子那个无良的女人。

    姜弘在冯默出神的眼光注视下,有些紧张地挠了挠自己的小碎头,一脸歉意地说:“我事先不知道钱鑫也会来。”

    “哦,原来那家伙叫钱鑫啊。算了,不跟那种人计较,我过来也只是因为很久没见到初中同学了,坐一会儿就走。待会一起?”沉浸在回忆中的冯默回过神,轻描淡写地表示自己没有放在心上。

    “恩,也好,孤也五音不全。”

    冯默点点头,和包间里久违的初中同学一一打了声招呼,当然钱鑫那伙人除外。最后要走的时候,一伙人起哄班长一定要唱首歌才准早退。冯默无奈,好在多了7年经历,虽然五音不全也不怕丢脸,只好在点唱机上翻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首自己熟悉,而且04年又有的歌---梁静茹的勇气。

    在座的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听班长大人唱歌,所以都很给面子地安静了下来,一双双眼睛仅仅盯着拿着话筒的冯默,看得冯默差点夺路而逃。可以熟悉的旋律已经想起,冯默只好硬着硬着头皮跟着旋律走。

    一曲结束,冯默也不知道自己走调走到哪种地步了,在大家的掌声中歉意地告退。走出ktv,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让冯默狠狠地吸了一口,还是外面爽啊。

    “一直没发现,你唱歌还挺不错的嘛。”一旁的姜弘笑着说,小小的眼睛在黑边眼睛下眯成了一条缝。

    “别忽悠我了,我有自知自明的,估计又跑调跑得不像样了吧?”冯默苦笑,对于唱歌似乎怎么都唱不准,所以进大学后才有了投身乐器的想法和行动。

    “呵呵,比孤好多了,反正寡人是没听出来哪里跑调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嗓音听起来有种沧桑的感觉,总之很不错了,你没发现你唱完后,大家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连钱鑫都张着嘴一副吃惊的样子。”

    冯默笑笑,不再纠缠唱歌的话题,问道:“老头,你这个假期准备干什么啊?”

    “唉,寻一小山,觅一小庙,施主,老衲在此有礼了。”

    “怎么这次你爸把你弄去做和尚了?修身养性,看破红尘,挺不错的嘛。”

    “唉,过几天就要去了,也就不说什么了。记得朋友一场,来山里看看我这个孤家寡人,给孤捐点香油钱。”

    “有空再说吧,你呢,就一心修炼得了。我啊,还是红尘中人,被世情所苦所累。”

    冯默和姜弘胡侃了一阵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渐渐暗了下来,冯默看着天边的晚霞笑着说道:“没想到已经聊了那么久了,不早了,就此作别?”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没想到中考一结束,你就非复吴下阿蒙了。感觉你突然懂了很多东西的样子。老实交待,这几天做什么去了?”

    冯默笑笑,“在家里看点闲书罢了,好了,改明日有空去山里拜访你这个小和尚,下次再聊吧。”两人又闲扯了几句,然后挥手作别,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各自回各自的小窝。

    回到家,冯妈在做饭,冯默想去帮忙,却被赶了出来,冯默想想自己做的东西确实不能吃,也就回了自己房准备去杏园里看那几本天书。

    “天啊,妈!”没一会儿,冯默冲进厨房扯着冯妈的衣服大叫道。

    “又抽疯!吵什么,一边去。”冯妈气愤地挥舞着勺子,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冯默讪讪地被冯妈逼出了厨房,在厨房外委屈地小声嘀咕,“这次不是抽疯,是真的有大事啊。算了,还是等老爸回来再一起说吧,我也得再进去看看,不是自己眼花了吧?”

    回到房间,关上门,冯默进了杏园,黑土地上已经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幼苗,像铺了条绿色的毯子,红土地上更夸张,昨天还是种子的白菜已经长出了巴掌大的叶子,番茄也挺起了腰板,一棵棵枝繁叶茂的绿色身杆紧紧挤在一起,有的已经能看出花蕾了。冯默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发现眼前看到的确实是看上去已经种了一个月左右的菜。“oh,god!不是说才加快生长4倍嘛,怎么看上去像快了30倍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冯默绕着两块田地走了一圈又一圈,看了那些神奇的作物一遍又一遍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真得得到一个宝贝了。心跳得很快的冯默出了杏园,暗自琢磨着要怎么和冯爸冯妈说起这件不可思议的事。

    满怀心思地吃完晚饭,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闲话家常,酝酿了很久的冯默一脸严肃地看着爸妈,开口道:“爸妈,有件很神奇的事我想向组织汇报下。是这样的……”冯默认真地把弥勒界也就是杏园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当然隐去了自己重生回来的事。说完后,冯爸冯妈一脸不信,冯妈还特意递给冯默一个苹果,慈爱地说:“多吃点水果,多休息休息。”嘿,当说书的了。

    “爸妈!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们看。”冯默用意念从杏园里取出来几团还带着土壤的菜苗,指着地上这些神奇的作物说:“哝,这个是黑土地上的,这是红土地上的,昨天晚上我刚撒的种子,今天晚上就长成这样了。”

    冯爸冯妈看着突然凭空多出来的白菜和番茄一脸错愕地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冯爸喉结滚了滚,小声地开口:“默妮,你说的是真的?真有那么神奇的东西?”

    冯默严肃地点点头,当着冯爸冯妈的面进了杏园,过了一会儿拿着竹屋里的几本书再次出现在客厅,“这下总该相信了吧?就是很遗憾没办法把你们带进去亲眼看看。给,这是我在里面找到的书,上面多少说到了一些。”冯默把空间说明的那本递给冯爸。

    经过冯爸、冯妈的仔细研究,加上冯默不断的解释、演示,两位唯物主义者算是接受了这个暂时不能被科学解释的神奇弥勒界。

    “默妮啊,这种东西你不要再跟别人说了,我担心弄不好会惹来麻烦。孩子他妈,你也注意点,别一不小心就把你女儿给卖了。这种神奇的东西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接受了事实的冯爸想了想严肃地告诫冯默和冯妈。

    母女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冯默说:“爸,你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可不想被人抓去做科学研究。”

    “还是小心点好。那个……杏园是吧?我和你妈也进不去,你就自己多研究研究吧,正好你暑假也没什么事。”

    “恩好,我估计照这种生长速度,这些菜再过两三天就该成熟了,到时候就交给老妈卖了,记得多给我点零花钱哈,我买种子还花了不少呢。”

    “知道了,你这个小气鬼,还算得真清楚。”坐在一旁的冯妈笑着点了点冯默的额头。

    冯默撇撇嘴,“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再说我也付出了劳动的。”

    “哦,你付出什么劳动了啊?跟妈说说,对了,你会种菜吗?”

    “怎么不会了?这些不是我种出来的?不过好像杏园是挺神奇的,我昨天似乎只是把种子撒在了土地上就什么也没做了。”听了冯妈的问话,冯默想起来,自己似乎好像确实不会种菜的说,只好讪讪地**着自己的手指。

    “唉,也就你那个不能用常理理解的地方能这么神奇了。这样吧,反正时间还早,我跟你说点基本常识吧。你们这一辈,懂得点怎么种菜的人确实很少了。”冯妈淡淡地说。

    接下来冯默就在冯氏家族的小客厅里听了一堂务农课,冯妈洋洋洒洒地讲了一大堆,冯默左耳进、右耳出,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杏园里的菜苗长得太密了,至于其他的,管它呢,遇到问题了再说,有冯妈在呢,没什么好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