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行走在路上,孙明已经看不出来是孙明。

    穿上褴褛布衣,披头散发,浑身都是泥土,脚上的草鞋露出两个脚丫子,散发着霉臭的味道。

    路上行人避之不及,似乎看上一眼都会恶心的哪种。

    就是这一身一文不值的行头,孙明可是花了足足一块仙晶和一个乞丐换的。

    路上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加上刻意改变了下容貌,盘查士兵略微比对,就放他离开。

    甚至来说,有的士兵看见他,就掩鼻挥手示意他滚远点,不要污了军爷的鼻子。

    没谁细查。

    出了最后一座城池的城门,孙明已经抵达三不管地带。

    之所以三不管,倒不是不好管辖,而是这方圆千里的地界物质贫乏,没有丝毫灵气物资。

    光秃秃一片,连树木都很是罕见。

    又是正处在三大元帅正中的位置,谁霸占也不合适。

    正好给三大元帅作为缓冲地界。

    有两千里的缓冲时间,哪怕哪位大帅大军压境,也有缓冲的时间。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孙明这身行头自然是和诸多的乞丐混迹在一起,虽然说不是扎堆在一起同吃同睡。

    但基本休息的地方都相隔不远。

    辗转几天下来,孙明在离无忧候辖地城外一处山坡附近落足。

    这里他认识了几个乞丐朋友。

    闲聊之下,知道他们做乞丐的理由,不由的有些瞠目结舌。

    还真是各行各业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这些人做乞丐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

    生活所迫的只是少数,多数人并非是这般。

    有的曾经是富家大少,看破了红尘才做的这乞丐。

    而有的债台高筑,干脆拿起破碗行乞为生。

    有的原因就简单质朴的多,就是懒。

    还有一位更加的奇葩,是一名很有学问的书生,而且还是一名修士,修为虽然不高,但好歹也是一名修士。

    辛辛苦苦读了几十年的书,蓦然回首,发现这是兵痞子的世界。

    空有一身学问,却没有用武之地。

    心灰意冷之下,看破了红尘。

    最终挂上一句很时髦的口头禅,‘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然后就穷游了起来。

    孙明在这些人里面很受欢迎,倒不是长相好看的缘故。

    都做乞丐了,长相好看有什么用处。

    主要是乞丐,天被地床的,日积月累下来总会生病什么的。

    而孙明总是能在山里早些草药将他们的病痛给治好。

    自然是受欢迎。

    又是一天的夜里,离无忧候苏牧州和军武侯赵志比武的日子还剩下五天。

    孙明躺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休息,双手枕着脑袋。

    心情有些糟糕。

    这么多天下来,废弃之城附近都找遍了,孙明依旧没有找到皱白的踪迹。

    很怀疑他可能已经死了。

    皱白死不死的孙明倒是无所谓,和他又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和苏荷关系大啊!和苏荷相处了一年的时间了,他知道这位鬼医不是传闻的哪样性情古怪,反之是一位善良的女人。新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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