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人家的钱要拿去请同学吃早餐啦!”小慧很是不满,或许她现在还不懂“坑”这个字的意思。

    而小玲很聪明,悄悄的跟在姜来身后,躲过了付账,这让小慧更伤心。

    不过她明显没有吃霸王餐的经历,所以乖乖的去结账去了。

    出了粉馆后,小慧一脸伤心的跟在姜来身后,原因是她二十块钱只剩下六块钱了。

    姜来回头看了一眼小慧,她撅着嘴,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让姜来有些忍俊不禁。

    两丫头的零用钱可不多,不是姜来不愿意给,而是他爸不让。

    他老爸给出的解释是:丫头们还小,用不了多少钱,所以钱不能给太多了,给多了养成习惯就不好了。

    这话很有道理,所以一直被全家贯彻落实着。当然除了一个人哈,这个人就是他爷爷,老爷子现在挨着姜来父亲了,平时零用钱可多了,五天就有一百块,这些钱又用不完,咋办?

    两个丫头有福了,老爷子隔三差五就会给每人五块钱,然后她们尝到了甜头,每隔三天还是五天就会向老爷子撒娇要钱,老爷子自然不会不给。

    所以两丫头林林总总算下来一天得有三块钱,这钱够她们早上吃早餐了,而且下午说不定还能来一根冰棍。这生活在这镇子里,和其他同龄学生比起来,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因为,前世姜来一直到高中基本上都没有吃过早餐,到了大学已经养成习惯了,习惯了节约,所以还是没有吃早餐。

    三人从粉馆出来,一路走到步行街,这里是购物天堂,当然价格也很贵的。

    不过服装店就那么几家,一家361,一家安踏,一家特步,一家贵人鸟。

    在鞋子的购买上,姜来是十分喜欢贵人鸟的板鞋的,因为耐穿,耐穿到了什么地步呢,这么说吧:就算是坏了,也只可能是鞋子底被磨穿!总之,一双贵人鸟的板鞋至少可以穿三五年。

    鞋子问题,于他来说,没有好看不好看之分,也没有穿着舒适不舒适之别,只要结实耐穿就行。

    经济决定眼界,反正在姜来心中,贵人鸟的板鞋是最好的。所以带着两个丫头走进贵人鸟的店里。

    “我要这双!”小慧突然眼睛一亮,急冲冲的跑过去,然后发现身高不够,只得回头看着姜来,但手却指着喜欢的鞋子。

    售卖员是个女生,见此很高兴,把小慧要的鞋取了下来,递给小慧。

    这是一双粉色的板鞋,很符合小慧的审美。当然,两个丫头从小玩到大,所以养成了许多一样的习惯,比如说,买穿着时衣服、裤子和鞋子要一模一样的。所以,不认识两丫头的人,平时见了还以为两人是双胞胎呢。

    鞋子两人每人两双,一双粉色,一双白色,两人的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鞋码不同。每双鞋两百多,这已经算是店里中下价格的了。

    鞋子用纸盒装起来,然后两个丫头自己提着。姜来怕她们太累,有意给她们拿着,可是却被两丫头异口同声的拒绝了。

    又转进特步店,两丫头各自选了一套米色的运动装。

    随后在两个丫头的带领下,走进一家文具店,两丫头买了各自喜欢的文具盒,她们选的文具盒最大的特点,就是文具盒表面上有一只米老鼠。

    可是付完帐后,小慧却是迈不动脚步了,姜来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只紫色的带走黄点点的书包出现在他眼前,一看就是模拟星空的,的确很漂亮,怪不得她迈不动脚步呢!

    然后小玲也看到了,不过她稍微好一些,今天买了这么多东西,再买的话,她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她很纠结,以至于她想说话,但嘴张开了却没有声音,然后又闭嘴,可是不说心有不甘,故又张嘴想说话,如此往复,让姜来有些憋不住笑了。

    “老板,这种书包给我来两个。”

    “呃,对不起这书包,库存只剩一个了。”

    “啊?”小玲脸上的失望是个人都能看见。

    “那把这个取下来吧。”

    “呃,不是,这个很脏的,挂在这儿都三个多月了,我说剩一个,是柜子里只有一个。”

    “那意思是加墙上那个有两个咯?”

    “嗯,是的。”

    “两个都给我包起来,我全要了。”

    这下,小玲脸上的失望,立马消失无踪,笑意又重新浮现。

    “您等一下,我去把书包上的灰尘清理一下。”老板取下书包对姜来道。

    等了十来分钟,老板再次走出来,书包上的灰尘已没了,姜来付完帐,书包被两丫头抢过去背在背上,心满意足的离开步行街。

    姜来继续跟在两丫头后面,一路回到夜市街,然后上车离去。

    这个时候县城里的交通还是很混乱的,交警在没有事故发生前,也不会开什么罚单之类的,而且城里的城管还没有后世那般强大,所以车停在路边倒是没有人拖车,或者贴罚单。当然,姜来把车停在路边,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城里还没有停车位,只能如此。

    车开的很慢,因为是晚上,尽管车灯打开了,还是没有白天那么视野开阔。

    当然也有其他原因,比如说不定路上就会突然出现一只野猪,或者野山羊之类的,前世他可是见到过好几次,被车撞死的野猪。

    野猪之所以这么多,是因为西南地区少了野猪天敌的存在,在这里虎已经绝迹好几十年了。

    当然人类是所有野生动物的天敌,很多人都喜欢进山去打野猪,这年代,谁家没有几支火枪啊。

    扯远了,回归正题。

    或许是因为先前太过于兴奋的缘故,两丫头在车上很快就睡着了,等到回到家,已经晚上十点半了,而两个丫头睡得死沉死沉的。

    姜来倒是没有叫醒两人,而是选择把她们抱回她们的房间。

    路过厅时,他爸妈还没睡,见到姜来进来,看着他怀里的小玲,有些责备的道:“这么晚了才回来,她们还小,比玩得太野了!”

    “没事的,好久没陪她们了,带她们去买了点衣服。”姜来笑道。

    ps:感谢藥膳兔兄弟的一百赏。

    发现个规律,作者不能看本章说和评论,不然心态瞬间爆炸,码字都码不出来,毕竟玻璃心??

    顺便说一句:我又来求,推,荐,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