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涛带来了蚕丝织成的绸缎,带来了羊毛织成的布料。



    林庸看了看,蚕丝制成的绸缎,防御能力非常强。



    真的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羊毛差一点,但是也可以当作防弹衣来用了。



    王水涛告诉林庸,这些布料,他们都是用切割机来切割的,用寻常的刀子,剪刀,根本无法切割开来。



    王水涛还拿出了六件背心,都是用玉蚕丝织成的绸缎做的,“这背心穿起来冬暖夏凉,可以贴身穿。



    我做成这几件,就是给你,邓牙,还有几位女士的。”



    林庸暗暗感慨,王水涛真是心细。



    刚好六件,他,小牙,琪琪格,九可儿,汤云姬,颜言。



    林庸准备,把他的那件,给谢珺。



    林庸收下了。



    又看了看那些羊毛织成的布,很厚实。



    韧性,防御都不错。



    王水涛还说,会把这些东西挂在一些网站上展示,然后做一个产品拍卖会。



    大约十几天后进行。



    林庸算了算,刚好和吴克的婚礼错开了,点头说,自己也会去。



    接着,林庸把这一段时间,产出来的蚕丝,羊毛都给了王水涛。



    王水涛欢欢喜喜走了。



    几个女孩子拿起了蚕丝背心,就开始比划着,穿着。



    似乎都很喜欢。



    林庸也给颜言打了电话,说让颜言来取背心。



    还有小牙,晚上会过来,让他直接带走两件背心就好。



    这些事情,都给汤云姬交代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白光笼罩了林庸,“叮咚,请宿主前往花美世界养殖玉峰。



    必须给系统缴纳够一千斤蜂蜜,才算完成任务。



    任务完成,奖励宿主十万积分。”



    林庸睁开眼睛,看到了一派繁花似锦,蝴蝶飞舞,花香扑鼻。



    林庸问系统,“养蜜蜂不算种田吧?”



    系统回答道,“养蜜蜂,采集蜂蜜,也算是从事农事,也算种田。”



    林庸无语了。



    花费了五十积分兑换了《玉蜂养殖法》,开始看了起来。



    玉蜂和其他的蜜蜂,养殖也没有什么区别。



    几乎不需要人管。



    只要带它们到充满鲜花的地方,它们自己会采蜜。



    系统给准备了二十万只蜜蜂。



    也就是十窝蜜蜂。



    需要十个蜂巢。



    蜂巢需要向系统兑换,一个蜂巢一百积分。



    也就是总共一千积分。



    林庸看了看十个蜂巢,蜂巢好像一个箱子,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成的,非常华贵,里面的板子上面有六边形的小小空洞。



    以后,这些空洞,都会被蜂蜜,蜂巢所填满。



    林庸从储物空间,取出来了蜜蜂。



    小心翼翼把十只蜂王放入了十个蜂巢的最中央,接着就放开了其他蜜蜂。



    果然,其他蜜蜂根据蜂王形成了十群。



    周围是一片花海,林庸看了看,都是桃花,杏花。



    这些蜂蜜就欢欢喜喜开始筑巢采蜜了。



    林庸看了看《玉蜂养殖法》,每年,每窝蜜蜂能割下来二十多斤蜂蜜。



    十窝,也就是二百斤蜂蜜。



    要完成系统的任务,需要花费五年时间。



    林庸决定停留十年,攒上一千斤蜂蜜。



    蜂蜜是好东西,可以泡水喝,可以做很多甜点,可以加入很多食物。



    以后,除了和长歌茶的水,还可以喝蜂蜜水了。



    林庸还是拿出了那个一亩大的灵田护罩,罩住了蜜蜂的巢。



    然后,心念一动,让这些蜜蜂都可以自由出入。



    就好了。



    林庸知道,养蜜蜂,还需要赶花期。



    不然一窝蜜蜂一年肯定产不下来二十斤蜂蜜。



    林庸看了看,周围也有几个蜂农。



    就走过去,准备找这些蜂农聊聊。



    一来,了解这个世界,而来看看怎么赶花期。



    附近有一个蜂农,叫做朱信人的人。



    这个朱信人脸膛黝黑,看起来非常憨厚,身上皮肤也很黑,看起来是天生就有些黑。



    朱信人很健谈。



    听林庸说,是第一年养殖蜂蜜,就直接传授了林庸很多经验。



    “现在,在这里,赶的是桃花期,杏花期。



    过五天,就要赶往林左,去赶樱花期。



    再过一个月就要赶往摇桃,赶槐花期。



    等到槐花期过了,就要赶往京城,去赶菊花期。”



    林庸才知道,这个地方叫做丰县。



    就是桃花,杏花多。



    赶花期,都是几个蜂农租用几个牛车,放上蜂巢,然后赶往要去的地方。



    林庸想了想,他还是单独租用一辆车子好了。



    自家蜜蜂和其他人家的蜜蜂不一样,一看就能看出来。



    林庸看了看朱信人的蜜蜂。



    食指指头大小。



    身上有着黑黄色的斑纹。



    而自家的蜜蜂全身如玉,足足有大拇指头大小。



    一看就不一样。



    至于蜂王,林庸看过,足足有拇指大小。



    看起来如同玉雕的一样,漂亮极了。



    和朱信人说了很多话,大约了解了这些蜂农行走的路线,林庸就走了。



    走回了灵田护罩,看看蜜蜂依旧在忙碌。



    不知道这一天,它们采集了多少蜂蜜。



    突然,林庸哑然失笑,自己真的太心急了。



    一窝蜜蜂,一年才能出产二十多斤蜂蜜,今天自然不可能采集多少蜂蜜了。



    而且,蜂蜜采集下来,还需要在蜜蜂的肚子里发酵,吞吐,才能成为能吃的蜂蜜。



    现在才下来的蜂蜜,根本不可能食用的。



    需要经过至少五至七天的时间,才能成为可以食用的蜂蜜。



    林庸看着忙碌的蜜蜂,在灵田护罩内开始做饭了。



    做了简单的海鲜粥,还摊了几张饼子。



    吃了,林庸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突然,神魂内出现了一个细小的声音,“大,大人……”林庸惊呆了,谁能直接这样进入自己的神魂呢?



    “你是谁?”



    “我是蜂王啊,大人刚刚把我放入了蜂巢。



    我正让孩子们努力,快快酿出蜜,好回报大人。”



    林庸惊呆了,打开了最近的蜂巢,就看到里面的蜂王,对他挥了挥前肢。



    林庸和这只蜂王交流了起来。



    通过蜂王,又了解了不少养蜂的秘诀。



    比如,春秋,可以少给这些蜂蜜留一些蜂蜜,但是到了冬天,至少要留下一半的蜂蜜,蜜蜂才能过冬。



    不然,来年,蜜蜂是要减少的。



    蜜蜂减少了,蜂蜜产量自然也就减少了。



    林庸给这只蜂蜜起名叫做白玉。



    正想着事情呢,又有另外几个意识进入了林庸的神魂。



    林庸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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