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涛瞪大了眼,愣愣的看着钢球,碗是黄新去买的,虽然他住进来后只用过几次,但绝不会怀疑质量。(小说文学网)可这样一个坚固厚实的不绣钢碗,竟被肉掌揉成钢球,让他感到难以置信。

    突然他想到什么,瞳孔微微一缩,做为大家族子弟,又是一省之长,他自然知道世上有一群不可思议的奇人异士。难道钱进也是这类人?可认识他这么多年,自己怎么不知道?

    钱进看到宋叔直愣愣的看着钢球,这才想起刚才捏的是碗,一个好好碗就被自己捏烂了,顿觉有些尴尬,“那,那个,宋叔,我就想证明一下,一会我再去买个新的。。。”

    “哈哈哈,买个屁,扔了就是。你小子藏得挺深啊?说吧?这手什么时候练的?连宋叔都瞒着。”宋国涛突然大笑起来,钱进越本事也就越觉得开心,有了这一手,以后在社会上混就容易多了,做警察只要不遇上拿枪匪徒,也就用不着担心了。

    “恩。。。没,没练多久,爷爷也不知道,宋叔还是第一个知道呢!”钱进为难了,大巫的事太悬乎,且做为自己最大的秘密,潜意识不想说出来,只能吱吱唔唔答道。

    宋国涛倒也没追问,他知道这类人都有自己的规矩,但对于钱老都不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得知的人,还是觉得很高兴。

    “哈哈,好,其它的我也不多问,你想做警察就去吧,我会帮你安排。不过你要记住一点,现今社会武力不是万能的,有时候要多思考,多学习别人的做事方法。另外,遇上危险时不要盲目冲动,要尽量小心,特别是犯罪份子手上有枪时,能躲就躲,千万别正面对抗,就算有什么问题,有宋叔在,也没人敢追究你的责任!”知道钱进不是普通的乡下小子,以后定会有出息,心里也十分高兴,但怕他年少冲动,仍小心叮嘱,甚至霸气的帮他提前揽下失职之责。

    。。。。。

    之后几天,钱进一直没出门,在家里不是修练,就是上网,看电视。

    省城他已经逛过一次,再逛短时间内也无法熟悉更多,还不如从网上和电视了解些信息。

    另外,这几天他也在努力炼化大巫精血和先天乙木精华,以期能在上班前能突破到人巫中期。虽然现在自身实力不弱,可现在的犯罪份子动不动就团伙,一群一群的,他还真有些不安心。

    终于,正如他所估计,一星期后,肉身强度达到了临界点,肌肉一阵剧烈颤抖后,完成了升华质变。

    “万斤之力!”钱进感受着体内恐怖的力量,大为欣喜,这种力量一拳下去,就如卡车冲撞一样,谁能挡得住?更让他满意的是,突破后,肉身的防御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子弹伤不伤得了他不知道,但普通刀棍肯定没用,这样就不怕那些犯罪份子捅刀子了。

    洪荒时期,巫族之所以相差妖族百倍数量,仍能与之争霸天下,并占据上风。就是因为肉身强横得令人发指,同级中只要没有厉害的宝物,连伤他们都不可能,那些妖兽的牙齿,利爪什么的,至多能带起点血丝,而巫族就是靠着恐怖的肉身防御,轻易就能以一敌百。

    钱进虽然只是人巫中期,妖兽或许打不过,但也能抗衡那些上古凶兽。要知道上古凶兽可不是现在的野兽能比的,若是有枪械或许还能一战,可要是用冷兵器,普通人的力量怕是连皮都捅不破。

    “恩,实力暂时够了,不过警察确实需要很多专业知识,自己除了战斗其它都不懂。要是能培养只噬血蛊,追踪犯人就容易多了。”

    巩固了修为后,钱进又思考起来。他在传承记忆中找了良久,最后发现噬血蛊挺不错的,其特点是对气息和血味十分敏感,只要嗅过气息,方圆十余里内都能找到目标,若是尝过血味,范围甚至能扩大到五十里,比警犬还厉害。

    最重要的是,相比其它蛊虫,噬血蛊是最容易得到和培养的蛊虫,只用普通蚊子就行。而且噬血蛊品级很低,平时饲养也容易,每天只需吸食少量活血就能存活,而这活血未必是人类,动物的血也行,郊区有的是养殖场,倒也不怕它饿死。

    但培养蛊虫需要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宋叔家里显然不适合,他打算工作后就找机会搬出去住,以方便修练和做些诡异事情。

    。。。。。

    “是,是!请郑少放心!要是那什么钱进真来南通,我一定会好好‘关照’他的!只是,那小子真会来么?还有为什么不直接踢掉?”南通派出所所长办公室里,苟敬忠对着电话点头哈腰,小心应付着。

    “应该错不了,我的九成把握那小子会去你们南通。你收进来后好好‘关照’就行,千万别让他过得太舒坦,还有要多抓把柄,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出手,一次把他踩死!不直接踢掉,是因为他和我们分局里一个同事有些关系,总要给些面子,但若有了证据就不同了,你懂?”电话另一边则传来郑文斌据傲的声音。

    这两天秦韵那女人一直在打听南通派出所的情况,分局里巴结郑文斌的人不少,很容易传到他耳朵里。

    苟敬忠‘恍然大悟’,“郑少果然深明大义,团结同事,若是那小子真来,我党可是有党纪党规的,犯了事,都是他觉悟不够,原则不强,自该按党纪党规处理,与郑少完全无关。”他在体质内混了多年,哪听不出郑文斌即要做表子,又要立牌坊的心思?

    “嗯!苟所的思想觉悟还是很高的,平时工作能力也很强,有机会我会帮你在我爸面前提几句。”郑文斌十分满意,当即画出个大饼,至于以后的事,那就以后再说。

    苟敬忠大喜,连声道谢。挂了电话,满脸喜悦的坐回老板椅上,今天运气真不错,刚到办公室不久,就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到了。

    郑文斌虽只是治安中队长,论级别,实权都不如他这派出所一把手,但谁让人家有个好爹呢?只要能在郑局面前提一下,自己可就前途无量了。

    只是踩个新个的合同工,对他这一把手来说,比捏死只蚂蚁还简单。至于蚂蚁的背景,他倒也没多怀疑,要真很强的话,也不会来他这油水不多的老城区派出所当合同工,像郑文斌那样,直接弄个编制,放到油水丰厚的分局不是更好?

    而不直接踢掉的理由,他也猜到了一些。郑文斌那气量狭小,睚眦必报的嚣张性子,又怎么会在意同事的面子?除非那同事是漂亮女人,他正在打那女人的主意。那么这次要来的钱进,很可能就是女人的男朋友或亲戚之类。

    苟敬忠冷笑一声,只能怪那小子倒霉,郑大少的大腿,自己可不会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