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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帘挂,微灯下。背阑同说春风话。月盈楼,泪盈眸。觑著红裀,无计迟留。休、休。”

    “莺花谢,春残也。等闲泣损香罗帊。见无由,恨难收。梦短屏深,清夜浓愁。悠、悠。”。

    邙炀山下,经过简短的授予仪式之后。

    在一片羡慕的目光中,头戴毛毡衬里的铁盔,身穿钢圆护心,半截皮甲的前藩奴普速完,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一只代表头目(队正)身份的短铳。

    虽然这东西是二手的,护木和铳管都被摩挲的油光水滑,机括也被用油脂保养的光洁如新,根本看不到一丝锈迹。

    上面还缕刻着花纹一样的编号,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

    而他手下的一小支胡装马队,也装备上了阔口喇叭铳和单手三眼铳,作为马上弓射与近身冲战之间的补充。

    作为这一切的代价,则是他和手下必须开始学习认字,并且作为头目他要能够背诵,相对繁复的操条和律令。

    虽然这种东西,对于他这种浑身腥膻的草原汉子来说,无异于那些崖壁上的上古天书一般,令人望而生畏而十窍不通。

    但普速完显然是学习最积极,也是最勤勉的那个,甚至不惜在有限的课后,拿着自己省下来的罐头之类,去找相应的教官拾遗补缺,而自家又私下勤练不缀。

    以至于,他同舍的人都可以清楚的听到,他在睡觉嘟嘟喃喃的用含糊不清的腔子,念着操条,或是看到他用手那笔比划着什么。

    要知道,读书认字?,那可是部落首领的子弟和各帐头人的长子,被召集去侍奉藩主家的时候,才能才能修习一些的东西。

    相比那些终日与牛粪羊蛋打交道,一辈子面朝草地背朝天穹的大多数草原牧人后代。

    作为一个曾经随藩内商队,行走过草原各地的杂胡子弟,他怎么会不知道识字和读书的好处和便利呢。

    更别说,他心爱的奚部贵女萧纥真,就是精通文词的爱好者,而她被指给的夫婿,同样也是个

    他想要夺回萧纥真,除了武勇、技艺和部下之外,起码也要在其他方面,有所拉近距离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