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了下山修行的允许后,方恒稍事休息,第二天起早便御剑前往圣京城。【小说文学网】

    这一路御剑而去,因为还有些时日,方恒倒也没有什么特别赶路的意思,在经过沿路一些大城的时候,也从中逛个一圈,买些当地的特产或是有意思的玩意,还真被他弄来到几件还不错的东西,多是一些有用的药草之类。

    装备方面,由于古墓一行,他已经没追求了,那就尽量收集有意义的药草,现在灵丹妙药什么的从来不嫌多,同时顺倒在当地的客栈进行休息一番。

    这样一来,方恒花了十天的时间赶到了圣京,终于见识了人皇之都的风采。

    巍峨的城墙,有如高山一般巍峨,墙上堆砌的大块的黑黝青石,透着几分古老凝重的气息,每格墙楼上,都竖立着一面张牙舞爪的金色圣龙大旗,在大风中猎猎作响。

    即是天下第一城,自然有它的气派所在,单是圣京城的人口就超数百万,里面车水马龙,屋宇连绵,世间最好的宫城及酒楼艺馆皆出于此,若想纸醉金迷,来这里便能感受到你想要的一切。

    行走在圣京的大道上,足足比天水城最有名的大道宽了数倍,但即便如此,依然车水马龙,行道间随处可见豪门家的马车,气派十足,皆有一路的家丁护送,路上遇尔驶过一群威风凛凛的银甲骑兵。

    来到这里,气氛完全就不一样了,天水城中尚透着几分悠闲,而这里的人大多行色匆匆,就像他上辈子所呆的大城市般,节奏很是紧张。

    时间就是金钱啊,这里神豪越多,也就意味着打工的人也越多。

    一路所见,方恒倒是看到了不少各式异族服饰的男女,有的似乎来自西域,有的来自南蛮,有的来自草原,从鲜明的着装就出看来,而这些人多是体魄健壮,一看便自武艺不俗之辈,看样子多半就是来参加武举大会的。

    苍茫乱世,武力才是世间生存的根本,这世间并非只有人族一族独大,极西之域,烈焰焚天,居住着嗜战的罗刹一族,与人族虎视眈眈,北境则是妖兽之林,不乏千年妖魔盘踞,经常给人族带来不小麻烦,南蛮尚好,独善其身,但那里毒沼恶虫遍布,至今尚无人征服那里,而东境海域,海族虽与人族交好,但谁也不敢轻易放松警惕。

    这种种原因,也造就举国皆武的民风,加之大盛朝重视武举,且奖励丰厚,成功者往往直接飞黄腾达,被人看作真正出人头地的机会。

    反倒是秀才书生这种完全没有太多作为,即便中举,也就谋个还行的差事,给人作些下脚,一地官员的作为甚至还不如一境的世家名门来得权威。

    所以一国之中,除皇族之外,最有身份的莫过于大将、国师之流,皆有通天之力,非地仙境者难以胜任。

    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地方,方恒虽自视自己有些本事,但也不敢太过高调,能参加武举的最低也是他这个境界的人才,何况又是四年一届的全民武举盛宴,来自人族全境的年轻高手。

    武举倒是没方恒什么事,现在早过了武举的报名时间,方恒自然不可能来掺和一脚,所以他来此主要只为一个目的,找娘子来的,但圣京城这么大,酒楼客栈无数,又该从哪里查起?

    方恒顿时萌了。

    算了,时间不早了,先随便找间客栈住下歇歇脚吧。

    方恒随意找了家还算靠谱的的客栈,想寻间屋子先行住下。

    “抱歉,客官,我们这的客房已满……”

    方恒第一次投宿行动宣告失败,不得不另寻一家,但第二家亦是一样的结果,还是没空房……

    第三家,第四家……

    无一例外,全是没空房!

    日!

    “抱歉,客官,我们这的客房都已经住满……”

    当方恒找到第七家客栈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没有耐心了,掂量着一根金条,忍可无忍道:“你再想想,还有没有多余的空房?”

    小二看到方恒手中的金条时,眼中顿显一阵无奈之色。

    “客官,不是我不想赚你的金子,现在临近京城武举,来自各地的豪门公子皆大批涌入京城,个个都像您一样出手阔绰,现京城大多客栈早几天就被人订满了,您去别的地方多是一样的结果,为此不少人现在都露宿街头,而小为多赚些钱糊口钱,早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现在都只能凑合着睡在柴房……”

    “……”

    方恒想想自己一代新晋土豪,竟然沦落到连客栈都住不起的地步,这里的生意竟然好到如此,连一根小金条都打通不了,真是岂有此理,不就晚来两天么!

    走出客栈的那一刻,一阵凉风吹来,方恒顿觉一阵凉飕飕的,突然发现,客栈附近的卖帐篷的生意似乎不错……

    此刻,方恒真想立一块牌子,写上“会暖床,求抱走”。

    “铛——铛——铛铛铛——”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紧密的铜锣响起,一队将士正在前方开路,似乎有大人物出现的样子,听此锣声,各店面中顿时窜出一群的身影,挤在路旁观看。

    “公主回宫,闲人退散!”

    在一众将士的保护下,所有车辆必须避行,听到公主,很多人顿时兴奋起来,来圣京城的多是一众四海之士,谁不想见见当世最有身份的美女?

    一辆金凤马车徐徐驶来,那一车足要十数匹白马拖行,每匹白马皆是毛色光鲜,血种纯良,一看都是名驹。

    车中,那金凤席上,透过上面的宝玉珠帘,隐约能看到里面一窈窕女子的身影,虽然看不清容貌,却给人以不少瑕想,看着那上面之人,路旁一众豪绅侠士纷纷议论起来。

    “这是哪位公主?”

    “你们可不知道了,这位是陛下最疼爱的女儿倾城公主。”

    “那长得如何?”

    “这不废话,长得不漂亮怎么可能从众公主中脱颖而出的,姿色当然不会简单,我想,这次公主定是刚从通天塔处国师那回来。”

    “听说,每届的武举大赛状元,若是那人没有婚配,陛下会考虑赐婚,而陛下的女儿中,现在似乎只有倾城公主到了适婚的年龄?”

    “有可能,但和你没什么事,就你丫的能入举就不错了,还想状元?”

    “这个我确实没想过,不过京城现在美女还真不少,昨天我就路过看到一紫衣女子,意外看到她掀起笠帽上面纱的一瞬间,我表示,当时就惊呆了。”

    ……

    ……